校务公开制度
2025-06-04
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汇总八篇)。
校务公开制度 篇1
为了推动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有效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民主管理,特制定我校的校务公开制度。
一、凡是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评优条件等,都要实行公开制度,即在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后,再通过教代会讨论、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最后由校长主持实施。
二、教师的福利待遇,奖金发放等也要实行公开制度,即由校长制定出方案,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学校大型修建等大额支出,也要实行公开制度,通过教代会讨论由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学校的各项考核、评比制度要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每年的评优/职称晋级、各项奖惩,都要进行公示,便于群众监督。
五、学校的财经收支要实行公开的制度,每个季节结算后要将收支余缺情况公示,以便民主理财。
六、充分发挥教代会和教育工会的参政议政作用。重大事情由教代会审议,在全体教工中透明,年末校长要对各项提案复议,合理的要及时采纳,不合理的或暂时办不到的要耐心细致的予以解答。
校务公开制度 篇2
1、学校设置政务、校务公开栏,民主监督校务工作。
2、每周将学校办公会决定的内容向全体教职工公开。重大校务、政务决策,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将决议及时通报全体教职工。
3、每月召开一次教职工民主生活会,征求教师对学校工作有哪些建议。每次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
4、每学期定时召开社会各界与家长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家庭对学校办学情况的意见。
5、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总结一年工作,提出新的'一年工作打算,公布学校一年来的财物工作,并由校长答复教职工的提议案。
6、学校实行校务督办制,及时解决学校一些热点、难点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并及时公开(如增新、孝核、评先、选优等)。
7、每月由学校报账员把每月开支项目总额数向教师公布。
8、学校建立家长来信来访记录本,并设监督电话、
校务公开制度 篇3
为了使学校教育工作做得更好,结合“两风建设“工作,每学期都要把本校的重大工作事项向学生、家长、社会承诺,以增强基层工作的透明度。
1、收费情况。
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公示,填写收费卡。坚决禁止和纠正学校乱收费的行为不再发生。
2、政务公开。
把学校的重大决策、职称评定评聘、奖惩、评优等都要向教师公开。
3、校务公开。
要把学校各项制度、考核细则、人事安排、教师责任、财务支出等都要向教师公开,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4、教育教学。
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保证教学时间,上好上满课时,传授知识准确,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让家长放心。
5、师德师风。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着教师“十不准“要求去做,保证做到不乱补课、不乱订复习资料、不乱收费、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6、党风廉政。
领导干部工作要求真务实,清政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与腐败行为做斗争,加强领导工作作风的转变。
校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使校务、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通过各种形式征求教职工意见,监督检查校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答复,并将情况及时反馈校务、政务公开办公室,督促其认真落实。
3、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处理结果等整理成册,由校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长期保管备查。
4、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报告制度。定期向教代会报告校务、政务公开的具体情况,审查鉴发予以公布的内容。
5、将“校务、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学校的目标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并作为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6、建立学校责任追究和奖罚制度,促进校务、政务公开持之以恒地开展。
校务公开制度 篇4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工会<关于在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校务公开工作,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校务公开制度 篇5
校务公开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廉政建设,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建设:
建立民主议事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民主议事小组委员设—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一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设人,其中设组长、副组长各人。上述委员及组员均由教代会民主选举产生。
二、组织功能:
民议会在教代会休会期间,代表广大教职工监督学校政务校务工作;理财小组代表广大教职工监督学校财务收支。
三、校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校务公开的程序及民议民理活动安排:
每月的日前为活动日,学校召开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议,由校长向理财小组全体成员汇报上月收支情况,经理财小组审议,在确认各项内容准确无误的基础上由会议将收支在校务公开栏公布并入帐。
校务公开制度 篇6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履行学校校务公开的义务,增加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属于校务公开的内容。
二、校长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学校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二)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三)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四)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拨款、各项收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
(五)课时补贴、考勤与酬金发放情况,房租变动情况,各种社会保险、辅助保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
(六)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七)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八)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九)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十)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十一)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十二)外出(含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十三)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十四)学校的资产管理使用变动等情况;
(十五)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2.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学校发展规划;
(二)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三)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和结果等;
(五)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
(六)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
(七)教职工招聘条件、程序和结果;
(八)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九)学生学(书)杂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十)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一)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等;
(二)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三)在内部资料、校刊、广播等校内媒体发布;
(四)运用校园网;
(五)定期召开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会议;
(六)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除以上形式外,还可采用发送书面通知、信函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等形式及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1.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并经校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校务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请主管部门确定校务的性质和密级的校务,在性质或密级确定后,发生的7个工作日内后,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处理。
3.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整体利益、影响学校发展,或者可能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校务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职能部门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教职工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并正式公开。
4.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学期汇总一次。
(一)校务公开内容;
(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三)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四)教代会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汇编。
六、校务公开的监督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组织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教和职员工和家长的监督评议活动,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校务公开制度 篇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民主监督”的精神,从制度上落实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使学校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内容和形式上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办好学校,树立教育良好社会形象,就我市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公开内容
1、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学校编制情况,人员结构情况,教职工的聘任办法和调入录用情况。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标准公开,如评先评优、职务津帖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福利分配、任教工作量分配等标准或方案公开。
4、上级指导性决策及工作检查、评比办法、结果公开。
5、收费公开。公开学校收费批准文号、项目、对象及标准,实行亮证收费;公布学生征订教材、练习册、作业本、服装及其他代管费的收取项目、标准、结算,实行登记记入卡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6、财务管理公开。学校经费收支预决算,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等,学校租凭、勤工俭学收入,学校大宗物品、设备购置情况和基建、维修项目招标、工程预决算情况,学校电话费差旅费、招待费的开支情况。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廉政规定和监督办法以及民主评议的结果。
8、教职工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公开。即学校在一定时期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不同时期内教职工和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反映情况。
二、校务公开形式
1、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基本形式和基本载体,要坚持完善和发展教代会制度,学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规定的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列入教代会讨论、通过,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设置校务公开栏。在校园醒目的地方设置永久性的固定公开拦,主要将校务运作、教务管理、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其结果予以公示。
3、举行校情发布会。校长将学校办学情况或某些方面的重事项定期向教职工通报。
4、召开家长联系会。由学校向学生家长通报社会关心问题的改进措施及学生收费情况,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听取学生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5、设立教育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市教育局:3068129)。让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监督学校及教师违纪违规问题,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三、校务公开保证措施
1、建立校务公开运行机制。根据“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学校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校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长作为第一负责人;要自觉执行办事公开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组织实施,逐级建立校务公开定期评议和定期通报制度,好的给予通报表扬,不好的通报批评,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2、落实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公开监督,充分发挥校工会、教职工大会的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3、每学期开学报名日期定为全市统一的校务公开日,顺延二天的日期为群众咨询答复接待日;应根据不同内容采取随时公开、定期公开和年终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学校政务、教务、财务方面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适时、规范、如实地公开,做到重大决策事前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随时公开,常规性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
4、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记载档案,留存记录各学校校务公开资料,指导监督各学校校务公开运作情况,并作为学校工作评价考核的依据之一,学校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后报市教育局。
校务公开制度 篇8
一、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校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监督和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二、校务公开内容:重大事务人事管理、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奖教奖学、教研教改、发展党员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校务公开形式:设立对内、对外公开栏,一个监督箱,一个举报电话(号码),根据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规定分为对内、对外公开栏上公布,职工大会公开,通过广播或黑板报进行公开,通过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处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时间:实行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相结合,其他内容每周一在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时进行公开。
五、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至二次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并记录建档。
六、校务公开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会议,并记录建档。
七、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至二次专项检查,并记录建档。
八、校务公开的材料必须整理建档保存。
九、校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校务公开的材料整理上交开发区教育中心校和上级有关部门。
十、各职能部门应认真如实及时执行校务公开,校务公开情况要与各部门责任人的年底考核及评优评先相挂钩。对于在校务公开中搞形式主要,弄虚作假,假公开或故意隐瞒公开的,一经发现,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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