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汇集八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汇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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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篇1

1.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4)聘任:实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干部公示一周。聘任期一般为2年。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二级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或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正副护士长由院长委托护理部主任聘任。

2.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3.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

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4.干部交流: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者应尽可能进行交流;对特殊岗位的中层干部,按上级要求任职3年以上者,要进行交流。

5.降职、免职

(1)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含党支部书记)男一般为年满55岁周岁,女一般为年满52周岁者。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目前暂定为男不超过58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担任省、市级重点专科的正、副主任的,其任职年龄可暂按原规定年龄执行。其他由于有特殊需要的工作岗位,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可以酌情放宽年龄要求。

②现任干部聘任期届满推荐时,推荐票低于50%的,原则上不再留任;不合格票数超过l5%或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数之和超过30%的,不再留任。

③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测评为末位、经组织考察不胜任的。

(2)凡目前暂未能达到规定学历要求的中层干部,须向院党委提交学习计划,并在任期内必须取得在学资格,否则不予聘任。

(3)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予以降职使用或免职。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6.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根据局党委《关于实施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院将在部分科室的中层干部岗位试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7.干部辞职

实行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自愿辞职。即干部因个人或其它原因自行提出辞职。辞职者应向院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院党委在接到申请的2个月内予以审批或答复。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2)引咎辞职。即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经院党委讨论后作出引咎辞职的决定。

(3)责令辞职。即院党委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由院党委根据考察考核情况提出责令辞职意见。

8.纪律要求

(1)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不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院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2)严格按照干部选拔聘任有关程序执行,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3)干部聘任期间,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调整期间跑官、要官、打招呼,若查实则取消聘任资格。

(4)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5)任何干部不准不执行党委的聘任和调整决定,凡不执行者一律办理免职手续。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篇2

(2011年2月20日)。

各位委员,各位列席人员:

我代表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请予评议。

201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抓手,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改进作风、改善结构、健全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堪当重任的优秀领导干部队伍,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2010年,县委常委会分*批讨论任用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人;调整交流*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交流*人,副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交流*人;机构更名重新任职*人。选拔任用的县管干部中,女干部*人,少数民族干部*人,党外干部*人。总的来看,我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升,结构有了新的改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回顾过去一年来,县委常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以下几点:

近年来,县委对学习《条例》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学习《条例》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今年重点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常委班子带头学,业务部门重点学,一般干部普遍学。县党校每年都要把《条例》的内容作为全县副科以上干部及后备干部培训班的必备教材。同时,县委中心组结合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五个法规性文件的学习一同安排。此外,县委通过电视台、报纸开办的党建专栏,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深入开展《条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今年还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进行了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依规选拔任用干部意识。

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致认可。

在规范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方面,严把“五关”,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机制保障。

一是扩大民主,严把“推荐”关。县委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不准用其他方式和形式代替,将干部的“初选权”交给群众。在民主推荐上,去年我们继续完善了《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对后备干部选拔的条件和资格、数量和结构、选拔程序等方面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在年终实绩考核中,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民主推荐,并报送县委组织部,经考察和公示后符合要求的确定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不符合要求的,不列为后备干部。在干部的提拔调整中,充分运用推荐结果,除特殊岗位外,一般不搞临时推荐。近几年提拔的科级干部均在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

二是坚持标准,严把“考察”关。在把好考察关上,着重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注重群众参与和考察的广泛性,实行考察预告,做到公开透明。对一些重要岗位实行差额考察办法,对拟提拔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并注意倾听退休老同志、老党员等方方面面意见。二是注重公正考察。考察组按有关要求和干部名册指定考察谈话人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防止片面性和倾向性。三是注重针对性。在调整干部时,都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和意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职位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考察办法和内容,因岗施策,按岗考核,进一步增强了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注重考察范围的全面性。在考察中,把集中考察、年终考察、提拔考察和日常考察相结合,与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考察相结合,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和服务对象圈,还延伸考察其生活圈和交际圈。

三是集体研究,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在干部讨论决定中扩大民主,坚持集体决策,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

四是主动防范,严把监督关。根据市委《关于干部管理监督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加强干部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县印发了《关于干部管理监督若干问题的通知》,确定了分级分类管理的具体措施和任用条件及程序,把对执行《条例》的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检查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防范,使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每个重要环节和全过程,进一步提高了选用干部质量,比如,我们实行了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备案制度、拟任主要领导联审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试用期制度等,有效防止和制止了在选拔工作程序和拟任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五是加强管理,严把试用关。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

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胜任所试用职务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营造踏实工作、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入推行科级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完善了备案、调阅等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防止重大问题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有效地促进了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完善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结果,对部分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科级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警示性谈话;对年度考核获综合奖的科级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鼓舞激励式谈话,从而增强了班子的整体效能,保证了干部的健康成长。围绕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实行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规范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同时,通过建立县委领导包片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采取“一把手”交流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措施,强化了对各级“一把手”领导的监督。去年,我们对10名“一把手”领导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同志们,2010年,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县委的正。

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经济、社会、文化各项建设任务,锤炼出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团结奋进的干部队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是坚持和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的结果,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结果,是广开言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群策群力、主动参与、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县委在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深、不够细,与干部交心谈心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考核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干部的调整交流和监督管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县委常委班子将继续总结和巩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成功经验,正视存在的不足,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规。继续开展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常委会和各级领导班子遵守、执行干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四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廉政准则》,突出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重点时期、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领导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使干部养成懂规矩、守纪律、听招呼的习惯。要充分用好各项调查测评结果,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设一支素质高、形象好、风气正的干部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是县委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县委常委班子一定不辱使命,努力创造条件,给想干事的人机会,给能干事的人舞台,给干成事的人地位,营造人心思进、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篇3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15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坚持把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四项制度同促进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和扶贫攻坚等本职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机关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均由考察人员签名。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纪委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党组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二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三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局机关网站进行公示。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四是加大了干部的培养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教育培养的方式方法,以“增强五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为目标(五种意识即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五种能力即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办事执行能力、创新创造能力和履职履责任能力),注重党性教育,通过在职学习、短期培训、党校培养、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选好、用好人打下坚实基础。特别是大力推行干部“一对一”的培养模式,即由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干部,通过业务指导、工作互动和思想交流等形式实行全面的培训培养,促进干部尽快适应岗位,尽快履职履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篇4

按照市委组织部及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1年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镇党委对2011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现将相关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2011年4月,镇党委严格按照*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规定程序,新提拔任用四名科级干部,分别是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3名,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都满意。同时,对我镇科级干部进行了人员轮岗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科级干部的积极*,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效能。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为确保“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镇党委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精神,重点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化、提高*意识、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等方面入手,将《干部任用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收到显著效果。镇党委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等一系列干部工作法规为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激发镇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确保全镇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认真执行市委、区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镇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包括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我镇一方面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重品行、做表率”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典型案例*示教育,做到*钟长鸣。继续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各类培训和学习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监督

管理机制,从干部选拔任用的酝酿、讨论到考察、任用,全程坚持公开透明*,并采取对新提拔干部的任期*测评,使广大干部能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侵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我镇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努力形*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镇域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被认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科级干部,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加大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镇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篇5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推进干部“职务能升能降、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二、成立中层干部选拔领导小组

    为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成立医院中层干部选拔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崔森

    副组长:李占全 宋 怡

成  员:杜玉雄 邓勇 秦伟 张成武 邓昌萍 姚祖武

王向华 詹浩 慎保平 樊海宁 李文方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詹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选拔岗位条件及职数

    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业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

2、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

 

   3、其他:符合《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放宽条件规定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四、选拔程序与步骤

   (一)组织动员。通过医院网站、公示栏、周会等形式,公布拟选拔岗位职位、职数、任职条件、选拔程序、报名表等信息。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选拔,鼓励、支持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参与选拔工作。

   (二)报名推荐。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群众推荐或个人自荐。凡组织推荐者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及小二寸照片1张,并填写《青大附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报名地点: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院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办公室共同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并报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

   (四)对形成竞聘岗位的,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1、演讲答辩。对形成竞聘的岗位进行竞聘演讲答辩。考评组根据竞聘者在演讲答辩中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打分。考评组由院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有关专家和部分职工代表组成。

2、竞聘考核方式。考核分四项内容进行,即学历10分、职称10分、演讲答辩20分、组织考察60分,总计100分。

   (五)对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1、召开推荐会。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进行会议推荐。同时,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花名册,组织填写推荐表。

    2、进行个别谈话。按照岗位需求,到所在科室或相关科室进行谈话推荐,被谈话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

3、确定考察对象。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形成推荐建议并报院党委,由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下列人员不能参加民主推荐任职:

1)近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近三年内收受、索要红包回扣并经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人员。

  3)近三年内在重大医疗事故中确定为主要责任人的人员。

 (六)组织考察。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由选拔领导小组确定拟任岗位人选,党委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任前公示。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八)聘任。聘任岗位人员由院长聘任,聘期为4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岗位安排工作。

五、院纪委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聘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

第三条

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

(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第四条

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有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五)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七)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八)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三章

中层干部任免(聘任、解聘)程序

第五条

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

(一)由党组织牵头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公布竞聘信息;

(二)根据科室发展需要,由科室推荐、个人报名,全院竞聘,在团政工办、纪委的监督下产生。

(三)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竞聘答辩与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可设在院领导班子、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部分中层干部中进行。

(四)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竞聘结果提交医院党支部及工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对中层干部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并经任前谈话后,由医院党总支下发任命文件,医院行政下发聘任文件,医院对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聘用制管理,一年一聘,年度述职考核称职者可连续聘用,否则给予解聘,与其相对应的责任和权力解除。

(七)按干部管理程序,签订《干部任期目标责任书》。

第六条

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去、解聘其职务:

(一)考核被确认为不胜任现职工作;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因科室撤销、合并而失去职位;

(四)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五)因违规违纪、经司法党纪受到相应处理的;

(六)因其它原因需要免去、解聘职务。

第七条

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因个人或其它原因主动提出辞去职务的,需写出书面申请提交院党支部研究,未经批准,不得离职。

第八条

中层干部因退休等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第九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第四章

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

第十条

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主任对院长负责,接受分管领导管理,对科室负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

护士长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除接受相关职能科室的管理外,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第十二条

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第十三条

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第十四条

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

第十五条

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

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项临时性工作。

第十七条

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的考评权,享有本科室人员职称晋升的推荐权。

第十八条

科主任享有科室经济分配权。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数量与质量,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拟定科室人员的二级经济分配方案,经科务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九条

科主任享有科室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含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权,负责制定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

护士长享有本科室内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督促、检查科内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

护士长享有对科内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权,对本科护理人员职称晋升推荐权。

第二十二条

护士长享有本科护理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指导职能。负责制定科内护理业务学习计划、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护理带教工作并组织实施,对本科护理人员送出进修、实习推荐权。

第二十三条

护士长对科内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管理、保管等职能。具体负责管理、领用、报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护士长享对科内消毒灭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指导职能,负责健康教育、卫生宣教等工作,对病区内病人陪护管理,协助科主任进行科室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科室建立健全科室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科务委员会,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工作人员代表共3-4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本科学科发展规划,落实目标管理中工作计划,讨论决定二级分配方案及其权限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二十六条

中层干部享受相应标准的干部岗位津贴以及量化绩效考核。

第五章

中层干部考核

第二十七条

严格中层干部考核制度,由医院党总支负责中层干部考核的组织工作,医院办公室协助完成。

第二十八条

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院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使考核工作更具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二十九条

考核分为任职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等形式。

(一)任职考核是指对拟任职人选进行的任职前的专项考核;

(二)平时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进行的日常性考核,医院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了解考核中层管理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三)年度考核是指以岗位目标责任为依据,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中层管理者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进行的综合考核;

(四)任期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调动、任期届满的全面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内容。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的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核德、能、勤、绩、廉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工作业绩。

德:主要是政治态度和立场、政治理论素养、组织观念、思想品质和作风、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能:通过学理论、学业务,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水平的情况,抓质量、抓安全、抓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等。

勤:主要是在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措施、完成任务目标、履行岗位职责中所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责任感情况等。

绩:主要是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以及取得的有效成果和实际贡献等。

廉:主要是在科室管理和从事医疗业务过程中廉洁行为情况,以及医德医风考核。

第三十一条

年度考核、评议的程序

(一)每个中层干部年底要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做好述职准备。

(二)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考核科室职工参加的述职评议会,被评议人作述职报告,到会人员进行无记名的打分测验。

(三)考评组与部分骨干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科室情况和被考核人进行广泛了解考察。

(四)考评组综合分析、认真研究考核情况,提出评鉴意见,向医院汇报。

(五)由医院分管领导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三十二条

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尽职敬业,熟悉业务,精通管理,组织领导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团结协作好,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公认,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效果显著,实绩突出。

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不廉洁问题,能够团结协作,注意联系群众,熟悉业务,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工作努力,能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明显。

基本称职: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现不廉洁问题,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基本达到任职要求,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不够熟悉,虽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平平。

不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如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凌驾于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之上;道德品行不端,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等。

(二)组织领导能力差,难以打开局面,明显不能胜任现职。

(三)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如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团结;因主观武断,导致重大管理失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职工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

(四)存在以权谋私、不廉洁问题。

(五)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本科室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或产生较大社会负面影响。

(六)工作实绩差,完不成工作任务。

第三十三条

在年度考核中,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时不胜任票达30%以上,经检查不存在人为因素的应视为不称职,予以免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达20%以上的要给予诫勉,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

考核结果是中层干部任免、奖惩和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考核、评议中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提醒和告诫。对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干部,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发现中层干部有违纪问题应及时进行查处并视情况进行调整。确定考核档次时,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同级干部的20%。

第三十五条

干部本人对考核或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得到组织反馈意见后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组申请复核,考核组应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在15日内向本人作出回复。如本人仍有异议可越级向团政工办申诉。

第六章

中层干部行为规范

第三十六条

中层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部署,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十七条

坚持院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

中层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勤政廉政,尽职尽责,求实务实,努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第三十九条

要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要始终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医院交付的各项指令性工作。凡院部作出的决策、议定的事项、部署的工作,必须无条件执行、不折不扣落实、按时如质完成,坚决杜绝“中梗阻”现象,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对于执行不力的中层干部,将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第四十条

及时在本科室传达院部各种会议精神,及时学习和贯彻落实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一条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自觉锤炼扎实、高效、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同心协力推动医院科学发展。科室负责人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室管理上,根据医院规定每月做好科室计划、科室经济工作运行报告、科室医保病人分析以及其它医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四十二条

要加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努力建立学习型组织,培育学习型人生。

第四十三条

严格执行并遵守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包括事由、行程、期限,未经院长批准严禁擅自外出。具体请假报告制度如下:

(一)因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的外出,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审批后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外出,回院后须销假,请假单交院办备案。

(二)公务外出,必须按规定提交书面请假条,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请假单交院办备案。

(三)非公务原因的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交书面请假条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四)节假日外出,应提前将个人行程等情况报院长同意后交院办备案。

(五)不履行正常请假报告手续或未获批准而擅自外出者视同旷工处理,并全院通报批评。

(六)中层干部外出之前要安排好本科室的各项工作,明确临时负责人,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七)因擅自外出对本职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按干部问责制予以处理。

(八)必须服从分管领导的工作安排,严格执行逐级申请汇报制度及审批制度,掌握好科室绩效工资的分配,外出学习人员,学习期间不参与科室量化绩效分配。

(九)凡外出均以请假条为准,电话请假者无效,出勤率达不到98﹪(缺勤8天以上)年底不得评先进,每月事假超过3天的不得拿当月绩效,每季度事假超过10天的扣除本季度绩效,一年事假超过30天扣除全年绩效的50﹪。

第四十四条

中层干部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做到下情上传,保持与院领导通讯通畅,违者一次罚100元。

第四十五条

作为科室行政与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层干部应以身作则,讲奉献求实效,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严格服从医院的各项工作安排,配合好医院职能部门每周的医疗质量检查,做好反馈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必须毫无条件的配合职能部门的检查,有事不在者,必须以书面假条形式请假,否则,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罚200元。

第四十六条

严格会议纪律。对院部组织召开的会议,要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事先书面向院长请假,无故缺席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再次不参加者给予200元处罚,三次不参加者,免去科主任、护士长职务,并在年内不允许参加评先、评优、晋升、晋级。

第四十七条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禁私收费,严禁收受红包、回扣,严禁擅自接受药品、器械等商家邀请参加其组织的各种名目的学术会议、外出考察等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医院党总支及院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二○一六年一月起施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篇7

20XX年,公司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坚持努力建设一支强干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基本形成了一个以员工公认为基础、以德才兼备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一、20XX年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20XX年公司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公司管理人员,新提拔3人,全年未收到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举报。

二、规范选任工作程序

公司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法规文件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把七个关卡,确保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坚持科学决策,严把动议关。干部动议是干部任用的“总开关”,是选人用人的“总闸门”。公司在20XX年里工程项目多,安全生产压力大,为继续保持20XX年度取得的好成绩,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经公司党委会前置审议、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同意后开展选拔工作。

二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公司遵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三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在选拔中层干部过程中,组织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各部门(子公司)职工代表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从源头上防止任用干部的不正之风。

四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为了有效防止选人失准、失真现象发生,在民主推荐后,公司党委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组成考察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及时发出考察预告,通过个别谈话、查阅个人人事档案等形式,广泛听取民主意见,全面掌握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后将拟任人选报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

五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把好讨论决定关。公司党委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做到“四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党委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一一表态,党委书记末位发言,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六是坚持员工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公司所有提拔的干部,在任用前一律在公司公共场所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的监督。公示期间,安排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监督电话,随时接待干部员工反应情况。

七是坚持廉政教育,把好任前谈话关。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干部正式任职之前,根据该岗位情况,与其进行任前谈话。

三、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完善公司干部队伍建设

20XX年,我公司积极探索选人用人新方法,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出台《XXXX》、《XXXX》、《XXXX》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人才梯队。

四、存在主要问题和措施

在过去的一年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还存在着不足:

一是后备干部的管理机制不完善。虽有相关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但对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考评存在薄弱环节,缺乏系统的培养计划和具体的培养措施,对后备干部的培养模式和体制还不健全和不系统,使得公司后备干部建设不足,干部队伍出现脱节情况。下一步公司将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工作,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不断创新思路,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学习培训与实践锻炼,给他们压担子,促成长。

二是公司发展速度与管理人才增长速度不相匹配。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人才结构以一般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主,市场化运营管理人才较为缺乏,一定程度呈现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公司将强化教育培训,聘请专家学者为员工进行商业运营管理、经济金融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为员工提高素质铺路搭桥。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篇8

XX支行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分支行党委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规定,报告支行党委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并接受评议。

2010年,支行党委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为发展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靠制度选任干部”的选拔机制和“让群众评价干部”的监督机制,使全行干部工作形成了一个严密、完整的运行系统,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主要做法如下:

一、以强化学习宣传为基础,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学习宣传《条例》是贯彻执行《条例》的前提和基础。支行党委始终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学习与宣传双管齐下,加大力度,拓宽途径,营造氛围,不断深化干部和群众对《条例》的认识,增强对《条例》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支行党委坚持把《条例》纳入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全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推荐考察前的必学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提高 1 了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严密的程序是选准人用好人的基本保证。牢固树立细节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履行程序一道不乱。工作中,注重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严把推荐关、组织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履行的程序,随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以坚持群众公认为准则,不断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 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干部群众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权力,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选准干部用好干部的重要前提。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打破神秘感,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民主测评结果向群众公开,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 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

四、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建立健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是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客观需要。支行党委坚持“凭政绩用干部”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机制,拓宽“上”的途径,畅通“下”的渠道,确保证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使干部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支行党委采取公开选拔等措施,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了“绿色通道”。坚持公开职位、公开程序、公开办法、公开结果推进公开选拔工作,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有计划地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丰富了领导经验、改善了领导班子结构、发挥了领导干部的特长,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

五、以健全机制为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没有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根源,流于形式的监督则是对腐败的纵容。支行党委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狠抓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完善了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全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对全行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推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增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励的意识。

一年来,支行党委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干部作用条例》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对照上级关于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对此,我们作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将努力在以下几方面加以研究和改进。

1、学习宣传再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提高,在学习领会的深度、掌握使用的程度上下功夫。一是把《干部任用条例》列为各类干部培训班学习的重要内容,注意巩固领导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效果。二是继续发动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对《干部任用条例》了如指掌、了然于心,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熟练运用。三是在全行深入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注重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度挖掘和广度延伸,如组织后备干部学《干部任用条例》、入党积极分子学《干部任用条例》等活动,进一步营造学《干部任用条例》、守《干部任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2、贯彻执行再加强。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基础上,注重抓规范、抓深化、抓长效。抓规范,就是今后进一步注重“四严”: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抓深化,就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将一步搭建择优平台,让能干者有位置;拓宽选人视野,让想干事者有机会;加大激励力度,让干成事者有地位;疏通“下”的渠道,让无为者腾位置。抓长效,就是树立《干部任用条例》不仅是管一时管一事,而且是管全部管长久的意识,在今后的干部工作中始终遵循《干部任用条例》要求,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确保《干部任用条例》深入持久地贯彻执行。

3、完善制度再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对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逐步健全完善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体系,使《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有更可靠的保障。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探索实行差额推荐、多层面投票推荐和推荐结果分析的办法,把多层面推荐的结果加以分析,既看票数,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扩大群众的参与权、选择权,拓宽选人知人渠道。二是进一步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对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反馈。在常规考察和提拔性考察中,要求被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汇报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接受群众的评议和测评。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制度。落实任前公示制度,防止干部的“带病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