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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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

医院会议制度

一、会议纪律规定

1.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到办公室处签到。

2.参加会议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牌,凡迟到,缺席、早退有事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开会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或按保密纪律执行。

4.保持会议期间安静,手机均应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

5.如有违反会议纪律情况,视情况给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级领导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医院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布置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前期工作总结,听取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由院办通知并作会议记录。

2.周例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职能、临床、医技各部门主任、护士长参加。凡参加会议者均应做好记录,会后在各科认真传达。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规定,小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反映、协调解决各科室问题。

3.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患者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

4.护士长例会

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总结上月护理工作,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月护理工作。

5.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内部办公会议

有关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晨会、周会、月会制度;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以及我院有关决策的落实情况,解决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征询住院顾客及家属的意见,研究和按排下一步工作。

6.临时办公会议

在医院经营和医疗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或院长主持召开现场临时办公会议,组建临时项目工作组,迅速及时地提出解决方案。医院内的各项经营行政、医疗管理具体工作不在会议上讨论。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业务查房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及时处理医院存在的问题,特制定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每月一次。由院办公室或医务科负责安排,分管院长带队,各职能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提前通知被查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各级医务人员参加。

二、查房人员参加科室晨会后,分工分头进行工作。主要检查医疗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协助解决疑难危重病人的诊疗问题,了解科室存在的问题和科室间协作配合情况,听取病员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建议、意见。

三、协调科室与部门的关系。

四、现场办公,就地解决科室提出的问题、困难。确定部门解决的问题,限期处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处理结果。

以上工作由办公室督促考核。

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能够使医院管理制度更好的执行,针对医院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确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劣作为的工作作风,加强工作布置检查、督促、考核,特制订了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1.医院重要工作(由院办公室确定)采取工作单制,工作单上明确描述工作内容、期望结果、完成时限、可用资源、负责部门、责任人、主要协助部门等,签字生效。

2.工作的执行过程中,由负责部门的分管领导或委托职能部门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进度,执行科室或个人定期汇报工作进度。

3.工作完成后,按照工作内容的分类不同,由分管领导签定验收单及评价结果,结果将纳入年终考评。

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每年五月一日和十月一日自动调整,院办不做另行通知。冬季作息时间:8:30——12:00,13:30---17:0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

1.本院实行一周单休制,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各科室主任在每月初1日下班前将本月排班表以及上月考勤表报院办公室。

2.本院实行一日三次全员打卡制。

二、考勤内容及处理规定:

1.凡迟到、早退、脱离岗位、串岗者,给予每次经济处罚5元。

2.凡旷工者,按下表计扣工资。

旷 工 处 理 办 法

旷工天数(天) 0.5 1 1.5 2 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

扣除基本工资 10% 15% 20% 30% 除名

三、请假制度及管理规定

1.病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以上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核实备案,病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

病 假 处 理 办 法

病假天数 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超过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扣发工资及奖金 不扣工资及奖金 扣款金额=全额工资/当月天数×抵消后病假天数×50%+病假期间提成+病假期间奖金

2.事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主任核实备案,事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

事 假 处 理 办 法

事假天数 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超过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扣发工资及奖金 不扣工资及奖金 扣款金额=全额工资/当月天数×抵消后事假天数+事假期间提成+事假期间奖金

3.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省内人员可享受三天年休假,外省人员可享受五天年休假。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况报院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休息。员工欲休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逐级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婚假:员工结婚享有三天婚假。

5.产假: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女员工难产或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只发基本工资。

6.法定假日:

1)元旦节,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8)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一、岗位设置:

中层干部的岗位设置遵循精简高效、有利工作的原则。职能科室、门诊、医技科室、临床科室原则上只设一正,设总护士长一名,各病区设一名副护士长。

二、任免程序及考核: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2】

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6、对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德。

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1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75%的浓度。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观察室工作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急诊值班医师、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的患者,必面写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值班医师早晚查床1次,重病随时观察治疗。

4、急诊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的临时变化,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写出书面记录。

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剂量、用法、禁忌、药名、色质、剂型等查对无误后方可调配。调配后经另一个人核对并签字,再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对易沉淀的液体方剂要注明“服前摇动”,外出药注明“不可内服”字样,以免发生意外。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2、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4、调剂室内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防止拿错。

5、调剂室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调剂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

6、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二级库的缺药应及时增补。

7、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医院处方制度执行。

8、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10、定期向临床科室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1、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以为病毒性疾病的病人,不使用抗生素。

2、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宜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症状得出县和病原体的检处。

3、对于细菌感染的患者,应用抗生素前,应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根据结果指导合理使用抗生素,对于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者,可按临床表现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特别是注意避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局部应用。

5、尽量避免抗生素联合应用药,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抗生素应用的指征是指在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等,以二联为宜。

6、抗生素的使用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药。

7、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禁止无针对性的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应有严格的针对性。

8、为预防抗生素发生过敏反应,在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过敏试验,氨基糖甙类除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做过敏试验。

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用法、时间、浓度)。

2、操作前严格检查药品质量、名称,如标签是否清楚、有无变质过期。使用无菌物品前认真检查有无失效、破损、污染等。

3、严格执行操作常规。严格按医嘱或处方给药,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抢救除外)。抢救病人时执行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方可执行。

4、使用易过敏药物前,详细询问过敏史,无过敏史按药品说明书做过敏试验,并做好发生过敏反应的抢救准备。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注意配伍禁忌。

5、使用溶媒时,标签要注明开瓶日期和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继续使用。

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安全注射管理制度

1、所有医疗保健人员,必须树立安全注射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在预防接种、医疗注射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发生注射事故;

2、注射部位皮肤消毒,用无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螺旋式的由内向外消毒,涂擦直径大于5cm,消毒区不可用手触摸,接种疫苗时,不能用店碘伏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接种完不可用乙醇棉球压针眼;

3、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供应,采购时要索取三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合格证),到货后要认真填写入库登记,并有出库、使用后销毁登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后必须回收销毁,过期及破损的一次性卫生用品要定期报损销毁,严禁继续使用,严禁二次使用。

4、认真进行安全注射的培训,督导、考核,每年对乡医培训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限期纠正,再次进行考核,对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及造成注射事故者,报请区卫生局按规定处罚,每季对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购货使用、销毁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报请区卫生局按规定处罚。

无菌操作制度

1、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2、执行无菌操作前,应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3、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4、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应与无菌区保持一定距离,以免污染。

5、无菌物品在菌区或灭菌容器内,无菌物和有菌物应分别放置,无菌包一经打开,应尽快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6、无菌包应按消毒日期顺序放置,并经常检查是否过期失效。

7、无菌盐水及酒精棉球罐周消毒二次,棉球、纱布不可装得过满,以免接触容器外面的污染。

8、消毒物品要有明显日期标志,有效期为一周,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微生物监测。

9、注射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人流室、新生儿室、供应室(无菌储物间)等应有空气消毒制度,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一次。

10、抽血操作实行一人一巾一带,抽血使用的棉球,棉签应集中处理,防止随地乱扔或带出院外。

11、用化学消毒液浸泡器械时,要打开关节,盒盖上标有可用时间。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消毒技术规范》。

2、保持各室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治疗室、处置室、注射室等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每次30-60分钟;每日用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物表一次、拖地两次,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及时擦拭、消毒;器械消毒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根据情况浸泡30-60分钟,并做好登记工作。

3、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疗用品必须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不能用高压灭菌的器械,可用2%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有可见污染物随时更换,并每日用专用试纸测试浓度)浸泡10小时后,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后使用;与未破损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的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不得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和用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灭菌。

5、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开放置,标识清楚。消毒物品、消毒液及无菌液一经打开,须注明启用日期、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6、使用中消毒液要保持有效浓度,一般使用500mg/L20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液每日更换,并进行消毒液浓度测试。特殊感染者参照相关标准。

7、诊室、治疗室、观察室、处置室等地使用的清洁工具(抹布、拖把等)定点放置,拖把标识清楚,分别清洗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8、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应配置流动洗手设施,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均要按“六步法”洗手或手消毒。

9、发现传染病,进行暂时隔离,及时上报转诊,对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诊所法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使用黄色专用塑料袋盛放,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使用利器盒盛放。严禁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及时封口。容器外表被污染时,应增加一层包装。

3、市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实行集中定点处置。

4、医疗废物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应日产日清。

5、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在48小时内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医疗废物处置记录保存3年。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3】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 至少有 ,配戴统一格 式的胸卡。 (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 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诊断桌椅 资料柜 候诊椅 听诊器 血压计 身高体重计 出诊箱 有盖污物桶 紫外线消毒灯 压舌板。

注射台 注射凳 敷料碗 敷料槽 敷料镊 止血钳 手术剪 有盖方盘 有盖污物桶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至少 。

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一)基本制度 个体诊所医德规范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5、个体诊所消防安全制度

(二)卫生防疫专项制度及表、簿、卡 表、簿、卡: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簿、疫情报告单;健康教育处方、健康宣传栏本底资料。

(三)医疗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消毒 工作制度。 清创缝合操作规程、无菌操作规程、常用试敏药物操作规程表、急诊抢救示意图。 出诊登记本、门诊病历、处方、 紫外线消毒登记本。

(四)药品(药械)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重大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员责任、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临近有效期药品 验收情况登记本、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验收记录本、 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 医疗废物消毒记录、 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

七、卫生环境

环境美化,地面平整无垃圾杂物,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蛛网浮尘,诊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所内有卫生间。

八、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不少于 5 万元。

诊所规章制度

各类诊所必须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应方便工作人员查阅。以下制度和岗位职责范本仅供参考。

一、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药品和精神方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方面药品。

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姓名、科室、 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药品、物品的管理。

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 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 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 医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性能、使用及特殊描记技术,定期校正仪器,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4】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堆码规范、合理。仓库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消防、防盗设备。应有与药品陈列、储存相适应的'橱、柜、架、垫等专用设备。

3、应按照需要,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藏库(2-8℃),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药等应分区存放等。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放并留有一定的距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药库和药房面积应达到规定要求。药品与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墙、屋顶、梁柱距离不小于30厘米。

6、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8-9时)、下午(2-3时)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8、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9、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10、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其集中控制并停用,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11、做好库存药品的账、货管理工作,半年盘存一次,确保账、票、货相符。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13、试剂、危险品应存放于专门设置的仓库。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5】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6】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医院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医院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三、开展防火巡查。医院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医院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且每年至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程序(见GB25506-2010)。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五、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医院应当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新上岗、转岗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七、建立志愿消防队。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

八、开展消防演练。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九、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7】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药品和精神方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方面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8】

根据XXX印发的《XXX实施方案》要求,我院积极响应号召,以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为契机,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的指导,减少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努力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和获得感,实现健康老龄化。结合辖区实际,特将XXX202X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措施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健康管理工作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健康体检、巡诊义诊,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影响的主要危险因素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逐步为老年人建立个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提高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快乐地生活、健康地长寿、优雅地老去。202X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XXX,管理人数达5XXX人;老年人中医管理人数达XXXX人,并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

(二)健康教育工作 XXXX健康科普巡讲队专家定期到各类老年协会、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

二、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人。

(二)项目内容

⑴健康管理服务

1、对202X年已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开展年度体格检查工作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继续加强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在12月底前使登记管理率达到XXXX。

2、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

3、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腰围、臀围、皮肤、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4、辅助检查:为老年慢性病患者每年免费测4次空腹血糖及血压。增加血常规、尿常规、大便潜血、血脂、B超、肝肾功能、心电图检查、中医体质辨识等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5、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健康管理的居民建议定期复查。

(3)告知居民进行下一次健康检查的时间。

6、对所有老年居民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和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⑵巡诊义诊服务

7、定期组织巡诊。成立老年人健康科普巡诊小组,巡诊小组涵盖内、外、妇、中医、护理等专业医务人员。每年2次要对辖区内的敬老院、养老机构开展定期集中巡诊义诊活动。

8、巡诊内容。巡诊主要服务内容至少包括建立维护居民健康档案、健康体检、随访指导、咨询义诊、健康宣讲、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对空巢老年、行动不便等患者,提供家庭病床、上门换药、指导康复等医疗服务。

⑶健康教育服务

9、提供宣教材料。印制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防治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等资料,向敬老院、养老机构、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的老年人提供,宣教材料要求发放到每人。

10、大众健康教育。通过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防治保健知识公益性宣传,传播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利用“世界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等主题日活动,开展健康咨询宣传活动。

11、健康知识讲座。每年要到辖区内的敬老院、养老机构、开展XXX次以上的专家专题健康、心理讲座。讲座内容要涉及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治保健知识,健康生活方式等。

三、工作流程

1、按照《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实际情况,确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基本健康体检内容、项目。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让老年居民了解健康体检的惠民政策,主动积极参与。

3、联合居委会,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居民进行登记造册,并发放《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凭通知单、身份证和健康体检表,按规定的时间到平吉堡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

4、由慢病科登记和发放相关表格,填写基本信息栏目及相关内容等,完成体检前期准备工作,并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参加健康检查。

5、接受健康体检的老年人,由家人陪同前往体检单位。健康检查单位核对接受检查人员身份后,收取通知单和健康体检表等,按要求实施健康体检。对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老年人,需征得本人自愿。

6、健康体检资料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内容。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档案。

7、健康体检结束后,由慢病科书面反馈个体健康体检结果给被检查人,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个体健康体检结果应包括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8、根据受检者健康情况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进行跟踪随访观察治疗,宣传卫生防病治疗知识,并对不良卫生行为进行干预。各项跟踪随访及观察治疗记录定期归入个人健康档案。

9、按照有关要求,体检结束后,形成本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总结,内容应包括年度辖区内老年人口基本信息、健康管理宣传、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健康体检基本情况、体检结果的分类、健康指导及干预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开展工作的需求,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确保群众真正受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XXX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健康检查工作。要合理设计告知程序、便捷健康检查流程、人性化健康检查环境,统一健康检查方法、标准和要求,高效、高质量的开展健康健康检查工作。

2、要将健康检查与平时门诊病人和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有机结合起来。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出具健康健康检查评估报告,及时反馈给被健康检查者,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

3、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患者,转上级医院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及时随访掌握诊断结果;对已出现转诊症状的,须及时转上级医院。

4、及时分析评估辖区老年人群健康状况以及影响老年人健康的分类因素,有针对性制订辖区老年人群疾病谱干预工作方案。

5、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指标,合理安排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操作,规范服务,保证质量。

(三)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辖区卫生能力建设项目,以综合防治措施培训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培训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治保健知识、健康管理与服务技能培训,建立千名医师下基层帮扶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综合防治能力和诊疗水平。

(四)加强宣传,考核评估 要加强项目的宣传,层层宣传动员,让广大农村居民了解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适龄群众积极参与。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保证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同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大的实惠。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全委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提升攻势,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加强全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在做好全部人群普惠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完善各项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高老年人就医满意度,推动老年友好社会建设。到20xx年底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医院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承担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xx担任,办公室成员为相关科室主任,负责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日常工作。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三、创建内容

(一)构建老年友善文化

   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将关心爱护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尊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纳入机构文化建设体系,加强老年友善文化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的文化氛围。

(二)加强老年友善管理

   通过建章立制、业务培训、经费支持等方式,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健康教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老年患者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协作管理模式。

(三)优化老年友善服务

   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情况,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注重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和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在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四)营造老年友善环境

   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加强对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维护与完善,加强老年友善环境整治,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升老年患者就医感受,确保老年人就医舒适和安全。

四、创建标准

   根据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制定《青岛市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5分,老年友善管理20分,老年友善服务30分,老年友善环境35分,加分项目最多加至20分,总分最高120分。

五、创建安排

   20xx年,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在医院全面展开。20xx年底,成为第一批市、区两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1.全面创建。20xx年x月—x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任务。

2.自查自纠。20xx年x月,对照创建标准,梳理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整改。

3.创建申报。20xx年x月,申报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成为胶州市择优推荐单位参加市级评选。

4.市级评选。20xx年x月,通过市卫生健康委专家的评选。

5.挂牌推广。20x年x月底前,成为第一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并挂牌,对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医院自身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与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健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开展安宁疗护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在“敬老文明号”推荐评选活动中,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将作为优先条件。

(二)广泛宣传,提升医院整体形象。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广泛宣传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中的突出亮点、优秀事迹和创新举措,提升老年患者的就医感受,打造我院新形象,营造尊老敬老、“智慧助老”的良好氛围,弘扬尊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0】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1】

一、验收人员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精神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网上核查。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七、购进胶囊制剂应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货企业索取电子版质量检验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