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合同(优选9篇)

承运合同(优选9篇)。

承运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运输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 煤 等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重量、规格、货物金额、运价等作为每次运输的操作附件,是合同履行不可分割的部分。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货物包装及装卸责任

甲方应根据乙方货物运输安全原则进行包装、装车,经乙方认可后出车,否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要求

乙方应确保运输工具完好,并准时安全地将货物交收货人收妥。甲方凭收货人签收的回单(签字、盖章传真件)予以确认。

第四条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在乙方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后,凭收货人签收的回单(传真或复印件)运输发票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把要装的货物名称、数量、装卸货地址等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尽快派人员持装货专用介绍信(附后)或将司机姓名、身份证、驾驶员证号传真给甲方,前往装货。甲方凭乙方的介绍信或传真件给车辆装货。每装一车货甲方应将发货时间、发货数量、卸货地点及收货人姓名、电话详细告诉乙方。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方把货物安全、准时运抵目的地。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并有权在货物启动前对货物进行检查。如因货运手续、票据以及在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物品而在路上被有关部门罚款或扣车、扣货所造成的损失皆由主负责。如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便于及时与收货人联系。乙方在每次装车时,均应办理好货物运输保险。乙方还须在货物交收货人验收后,将甲方提供的回单签收方可凭收货人或收货单位签字盖章传真复印机件生效,如收货人拒签回单,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依甲方意见进行处置。

货物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运输途中发生货损、货差、被盗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承运合同【篇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元)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合同【篇3】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在甲方产品(柴油机)的运输业务上同乙方进行合作,并制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品种

柴油机及配套附件。第二条货物起运及送达地点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扬州至(全国各地、异地仓库)之间调拨发货所涉及的公路运输服务。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甲方产品属于高精密机械加工产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小心爱护,按照产品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及时、安全、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采用与乙方约定的信息传递方式(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等)向乙方下达准确的货物运输指令,运输指令内容包括:货物品种、数量、发运地、目的地、交货期限、运输方式等。

2、乙方必须严格在甲方规定的运输时限内,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收货地点;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延期时间处以元/时的处罚。如果因此导致甲方被客户处以罚款时,则罚款由乙方承担。原则上所罚款额以本批运费总额为上限,如造成甲方损失的,按本条第五款执行。

3、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地址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因此而增加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货物运输业务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执行。

5、在双方协议期限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客户关系,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直至终止合同的措施,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并扣减直至扣完风险保证金。

6、乙方要保障甲方货物安全,不论何因造成甲方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的,乙方应按此批货物的合同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不可抗力因素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装货。乙方派出的承运车辆车况完好,符合公路运输及装载要求。车辆须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营运证书、车辆保险及防雨、防盗等设施。驾驶员必须受过专业培训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乙方每次在甲方指点地点或仓库装车时,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制度规定,服从仓库现场人员管理。同时乙方要核对清楚货物的型号、数量、附件、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甲方货物如数、完好托运。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运输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提前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甲方提供收货人联系电话)。以便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4、非乙方原因,发生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地点。

5、乙方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由收货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收货人须如实在签收单上签字(必要时加盖收货单位印鉴),收货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一律无效。

6、货物发出后,乙方应负责对在途车辆进行跟踪监控,并及时向甲方反馈。

7、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支付违约金。

8、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塌方等)、交通事故等原因影响正常交货期限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时,立即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根据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在甲方仓库等货超过4个小时的,甲方按超过4小时后每车50元/时偿付给乙方;如甲方取消本次货物托运,应在4小时内通知乙方,超过4小时后应给予乙方适当补偿。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罚(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门证明)。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因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而引起其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运输保险、理赔

1、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交通事故(翻车、撞车)情况,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妥善处理和保管,防止事故品的遗失。在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和处理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将事故品按甲方要求如数运回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自理。

2、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收集工作,愈期未提供出险资料或出险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从乙方货物运输风险押金中先行扣收;如事故发生的责任属第三方,由乙方负责先行赔偿损失给甲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事故责任的第三方进行索赔。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费用按双方商定的运输价格表执行。运输价格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常情况下合约期内运价不变,如确需变动,均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重新对价格表签字盖章认可。

2、每月末,乙方在次月日前,根据当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运费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开具运输统一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内结算完毕。支付方式为。回单是乙方货物是否送达和运费结算凭据,如因回单的延误或遗失,不能按时结算运费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运输风险保证金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万元。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一月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运输风险保证金。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分歧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协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时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份。具体名称为。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电话或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邮编:

电子邮箱

联系人:乙方(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电话或传真:开户行:帐号:税号:邮编:电子邮箱联系人:

承运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甲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亊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往成渝各地的货物运输,运输方式包括(汽运、航空、铁路、快递)。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到达城市、运价见附表(承运合同到达城市运价表)。

3、约定价栺若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幵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执行。

4、乙方指定为甲方货运代理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相关货运亊宜,包括有效单证签收、货物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结算、赔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仸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事、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天源公司倉庫提货或接收甲方臨時其它地點。

2、对甲方要求上门接货的业务,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提货后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货。

3、甲方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包装,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包装标准。零散货物乙

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幵有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人工费用的权利。甲方负责包装货物的,如外包装良好,货物发现短少或损坏,乙方不负赔偿责仸。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5、甲方发运大宗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乙方负责将发运情况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对甲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应甲方要求及时间向甲方提供货物到达情况。

7、若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航班、公路、铁路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收货人提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包装完好。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及时通知乙方装货,告知乙方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大票货物要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计划预订安排车辆。

2、准确填写《货运单》或《货物托运书》,幵按照货物价值进行保险。甲方普通货物运输保险费率:汽运为0.3%;特殊货物(如鲜活货物、文件、工艺

品等)按乙方规定投保。货物在投保后出险,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单证、经甲方指定的物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的货物交接、验收、结算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件,视为甲方行为。

4、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情况和预计时间到达。

5、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及收货人,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6、甲方货物在投保后出险,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主动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7、甲方有权对乙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四、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亊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乙方从甲方处获取的资料和相关

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需采取一切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幵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合同规定。

2、乙方给予甲方的各种优惠,甲方应当为乙方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之

成为与乙方谈价的筹码。

五、承运费用及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双方约定:

1、委托运输费用结算标准以双方核定的《承运合同到达城市运价表》或双方商

谈价栺(须书面确定)为准。

2、乙方按照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运输费用(必选其一):

乙、甲方付款采用周期与限额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为,结算限额为万元。两者俱一即可结算。

甲、甲方委托运输的费用采取货到付款,由收货人收货时付款。

C、现金即时结算。

D、甲方需要返单结算的,乙方返单后,甲方即付款。

3、甲方月结费用连续2个月低于5000元的,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月结方式,甲方应以现金方式结算。

3、在结算期届满时或甲方运输费用达到结算限额时,乙方将结算清单电传甲方,甲方必须在三天内确认(节假日顺延),甲方过期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因乙方开单失误需更改运费金额,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对账清单上直接更改,幵注明实结金额,加盖公章)。第四天甲方应将运费结付给乙方。

5、结算方式可采用现金、支票和汇款三种。

7、运费结算时,甲方如因故三次拖延付款,乙方保留用其他方式追收运费的权利。

六、违约责仸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运输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0.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2.乙方到货保证:到货时间按附表时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乙方在附表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除遇到特殊情况如天气、机械故障、交通亊故、非人为等原因外。造成延误,延误一天,乙方负责解释原因,延误2-3天乙方减免该票货物运费的50%,延误四天或以上,乙方减免该票全部运费,但不影响其他货款结算。

2、甲方交货时按照声明价值支付保费。发生保险责仸亊故,乙方按照国家保险条例赔偿货物损失。超出声明价值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仸何责仸。

未办理投保而发生货物丢失,乙方根据汽运货物按照受损货物重量20元/公斤(人民币)赔偿。

未办理投保而发生货物破损,乙方比照货物价值,最高按受损货物重量10元/公斤(人民币)赔偿。

3乙方不承担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

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仸:

乙、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

甲、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

C、包装方式或封口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但内件短少或损坏;

D、货物的合理损耗。

E、甲方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F、甲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因为上述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必须合理性赔偿。

G、甲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其它过错。

七、信用条款

甲方月结(或半月结)运费达万元以上,或在结款期限届满后10天内多次催收,拒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采取措施,如进行货物留置等。

八、其它亊项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到期如双方均无意终止,乙甲双方续签本合同。

3、仸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4、合同解除后如费用尚未结清,一方须在十五日内向另一方发出《结算通知》幵附有效单证,另一方则按照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亊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乙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6、本合同一式两仹,双方各执一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他附加条款: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运合同【篇5】

立合同双方:

托运单位: 税务识别号: 承运单位: 税务识别号: 为确保托运单位生产经营需要,现委托承运单位运输下列货物,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 收、发货单位:

收货人: 税务识别号: 发货人: 税务识别号:

4. 发货地点:电话:

5. 收货地点:电话:

6. 结算方式:可以按月结算,但必须结算当月实际运输货物的数量,是运输量核对无误时,方可开具运输发票结算本期运输费。

7. 其他特约事项:

8.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运单位、承运单位各执一份。

托运单位(盖章):承运单位(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篇四: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使用)

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方):

地址:电话:

乙方(承运方)

地址:电话: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铁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电子产品,每台货物价值 元(大写元),如货物毁损、灭失,按约定价值赔偿;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2、 货物的起运地点:甲方仓库所在地

3、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向乙发出运输作业信息。

2、 乙方回复确认派车。

3、 双方验货签收,乙方应在运单上加盖收货章。

4、 发往目的地交货。

5、 收货客户确认货物并签收。

6、 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 甲方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2、 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 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 甲方保证及时结算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口,乙方书面回复甲方货物已送达,及时将客户的签收原始条据移交甲方。如乙方需委托第三方承运,乙方承诺对第三方的承运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乙方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 乙方必须及时发运货物,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4、 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指定地点交接于收货人止,这一过程中,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由此而造成的货物损失,乙方按甲方保价赔偿,未保价货物,甲乙双方协商赔偿。

5、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确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对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费用结算价格暂定为:货物发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10元/台(以上价格均不开具发票)

2、 每台货物运费10元含2500元保费,甲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超出2500的部分按千分之三收取保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需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

2、 乙方必须保证发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的货物在发货的第三天送达,(正常为第二天到达),如超过约定时间,则乙方每天按此单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例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面临丢失,乙方应按双方约定货值(每台2500元)进行赔偿

3、 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变更与终止

1、 合同如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 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申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甲方: 乙方:

乙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 日附: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承运合同【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运条款:

1、乙方负责将货物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

2、在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损坏及延误,一切损失均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将每天的送货单于次日前交回甲方,货单必须收货单位签字签收。

4、所有由甲方委托给乙方从客户处拉回之废纸或原纸,超过10顿,每顿按运程合理价计算。

5、乙方需完全服从甲方之工作安排,遵守公司有关规定。

6、所有交通事故包括交警交通处罚均与甲方无关,运输费必须开具发票。

(二)运价:

1、运价有双方约定(运价表见附页)

2、如甲方因特殊原因调整运价,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按原价执行。

(三)结算:

付款结算为月结30天。

(四)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由1/7/20xx至30/12/20xx为止。

2、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如双方有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除违约责任外,任何一方终止协议,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承运合同【篇7】

托运人(寄件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 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资料

甲方全称: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税务登记证号: 发票类型: 地址: 邮编: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传真:

第二条: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项目:

1、门对门快递服务 2、 3、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前30天,经双方友好协商续签合同。

第四条:服务确认方式

(一)乙方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接受甲方委托。

(二)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货物及其相关资料(如需要,包含但不限于:商业 发票

INVOICE、装箱单、货物的授权书、检验检疫证明、报关文件等)交给 乙方,若甲方不能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委托乙方代为填写这些资料,则因此可能造成的责任和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开具托运运单并收取货物。

(四)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不能承运的货物

(一)国家明令禁运货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武器、弹药,各类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各类烈性毒药,各类毒品,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

(二)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三)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邮票、私人信函、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四)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生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五)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六)各类液体、粉末、化学物品、不明货物、假冒伪劣物品等;

(七)乙方认为不能承运的货物;

(八)甲方委托乙方运送上述项目,因此而使乙方遭受各种处罚或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乙方因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乙方有权决定以何种方式处理此项货物,包括放弃,退还或依相关国家地区法令法规扣留、上交、销毁等。同时,甲方寄运上列货物(含与其它货物混装)并由此造成货物毁损、灭失、被政府机关扣留或没收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查验

(一)乙方对甲方交寄的快件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内件,当面封装,甲方拒绝验视的,乙方可不予收寄。

(二)乙方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有权要求甲方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乙方可不予收寄。

(三)依行业通则,尽管乙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查验,但乙方并不负责保证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国家或地区以及途经国家地区时不会触犯本国或这些国家、地区的法律。

第七条:关税、出口和进口乙方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并可以代表甲方从事以下事项,甲方表示同意并授权。

(一)按照货物的实际属性填写各类托运必备文件,更正产品或服务项目的编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代甲方缴纳相关税费;

(二)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人办理缴纳关税及出口管制的有关手续,并且仅在定报关行完成货物清关入关的手续时作为收件人;

(三)应甲方要求将承运的货物转交收件人的进口代理,或运到其他指定地点;

(四)凡甲方委托乙方发出的货件,不管目的地是否为国外皆统称 “出口”,凡甲方 收到乙方送来的货件不管寄件地是否为国外皆统称为 “进口”。

第八条:货物保险和赔偿

(一)乙方应保证在运送过程中的货物安全,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灭失的除外,甲方可选择投保或非投保运输服务。禽蛋类物品,如发生损失,不予赔偿。

1、对于非投保运输货物所发生的损失,乙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但资料类货物的最高赔偿额为该票实收运费(不含其它附加费用)的2 倍,包裹类货物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该损失部分实收运费 (不含其它附加费用)的3 倍。

2、选择投保运输服务的,甲方需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乙方将根据甲方声明的货物实际价值收取保险费,保险费率为 1 %,最低保费 5 元/票。

3、保险货品如遗失、损毁或短少,甲方应提供保险公司要求的证明货物实际价 值的相关正式发票等有关文件、资料、证据,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按照所投保的范围,依据国家保险条例在投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该货物的实际价值,每票保险货物的免陪额为 200 元。

4、甲方如果未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申报投保的,乙方有权按照投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对其委托运送的货物在保证运输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包装,原则上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 (如乙方没有现行标准,可参照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和 《华沙公约》进行包装)。对因甲方的 不合格包装所造成货物受损或灭失,或包装完好而无法开箱查验的货物受损或灭失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可以委托乙方进行包装,乙方将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四)甲方对乙方的任何索赔,须于乙方接受货物后的30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则,乙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乙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对货物的直接实际损失,对于货物的商业价值、货物的间接损失、甲方的间接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对某一票货物的索赔不得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其他的货物运费,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付清的情况下方可被受理。

(七)乙方对货物的责任是从承运货物时起,至收件人签收止。乙方对于收件人对货物正常签收后所发生的异常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对甲方委托运送的货物质量品质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损失的;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

3、甲方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满六个月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第九条:运送路线

乙方可以使用任何路线和程序运送货物,包括可能的运输中转站。

第十条:派送

乙方不能派送到某邮政信箱或仅按邮政编码派送,货物将按甲方提供的收件人地址派送,但不一定直接送达收件人本人,如果收件人地址设有集中接受点,货物 将被派送到该接受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将以合理的努力将货物退还甲方, 因此额外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1 )收件人拒绝接受货物拒绝支付运费、或其它合理费用;

(2 )该货物被认为是不可接收的; (3 )海关原因;

(4 )无法确定或找到收件人。如不能退还,乙方可以对货物进行放弃,处臵或变卖,且不就上述行为向甲方或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查询

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电话查询、网站查询服务,查询期限为货物交运后1个月内。逾期乙方不再保存这些资料,包括运单资料和电脑记录资料等。

第十二条:保密

乙方和甲方皆需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对于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原因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乙方不承担责任,这些 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空难;海难;交通事故;禁运;罢工;戒严; 暴乱;海关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原因;航班延误、取消;塞车;假期;天气;对于电子音像图片、数据或纪录的电磁性损坏或删除。

第十四条:托运人的保证和赔偿责任

甲方向乙方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如甲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违反以下保证和陈述,甲方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一)甲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完整和准确的;

(二)货物是由甲方或其雇员在安全的前提下准备的;

(三)为甲方准备货物的人员是可信赖的;

(四)货物重量、规格、名称等所有标识完整准确,地址清晰准确,包装妥当;

(五 )托运货物符合有关海关和进出口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运单是由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如实详细填写签署的。

(七)甲方对托运的货物享有合法有效的处臵权。

(八)乙方要求甲方人员或代理人出具单位介绍信、委托书、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应予提供。

第十五条:运费 (快递费)

(一)乙方所收运费(快递费)是以甲方所托运货件重量计算的,与货件价值无关。

(二)货物重量是以实际重量和材积重量两者中较大者为准。

(三)乙方所收运费 (快递费)包括从甲方至收件人的承揽费用、运输费用、派件费用、机场或车站或代理提货费用、服务费用等,但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入仓费、仓储费、登记费、特殊地区派件 (如会展中心、偏远区)产生的费用等,此类费用乙方可以代交,但需由甲方支付。

(四)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运费 (快递费),可以选择寄件人付款或收件人付款 (货到付款)或第三人付款,如果甲方选择货到付款或第三人付款,同时也承担对收件人或第三人付款的担保责任。在付款人未支付运费及保证人未履行保 证责任之前乙方有权留臵托运货件。甲方承诺如果乙方已经将货物投递给收件人后付款人拒绝支付运费或其它费用时,则甲方自动承担付款的义务。

(五 )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详见附件 1:《全峰快递服务价目》- 第十六条:结算时间和方式

(一)甲方支付运费的结算方式为 月结 :

(1 )付现:甲方交运货件同时即付清运费 (快递费)给乙方。

(2 )月结:乙方同意自 年 月 日开始,甲方应付乙方运费 (快递费)为月结方式,每月结算一次。

(二)如采取月结的方式,乙方每月 5 号前将上月甲方应付乙方的费用清单 (月结帐单)送至甲方,甲方应在月结帐单上签复收单时间、结款时间并交其中一联给乙方,月结账单各联不一致的,以乙方留存联为准。

(三)甲方需在收到月结帐单的当月 10 日前结清上个月应付乙方的帐款。甲方延误付款的,应按延误支付款项的总额之 0.3%/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四)若甲方第二个月未付上个月运费 (快递费)或月寄件总金额未超过人民币5000元者,乙方有权不再提供月结服务。

(五 )除双方特别书面约定外,货到付款件的运费不得以月结方式支付。

(六)代收货款回款周期为 “ 30天 ”。

(七)经双方协商约定:代收货款手续费率为 2 %;最低 4 元/票,服务范围为乙方可操作代收货款网络范围内,代收货款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包装费和代收货款手续费的结算采取在代收货款中抵扣的方式,由乙方直接从当期的代收货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变更和解除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有特殊原因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并以承运人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九条: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双方有效合法证明文件 (如甲方为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甲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运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位于邛崃市水井坊白酒酿造基地项目的土方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该项目的土方工程乙方参与承运。承运范围的有效起算地点为水井坊白酒酿造基地施工大门至道场,该间距离不超过1公里。本次承运价格为一公里以内每车每公里57元。如承运距离超过1公里的价格,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车”标准为指每辆车每次运载的土石方应超过 20方,否则承运的计费标准应相应降低,具体价格由甲方视情况决定)。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具体指示完成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视为无效运载。

二、保证金:乙方的每辆车前50车运载产生的费用作为本次合作的保证金,在本次合作结束后且乙方无违约事由的情况甲方下一次支付给乙方。

三、支付方式:甲方按车数100车为单位结算给乙方。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三天,若因甲方结账问题造成的误工,可相应的给予乙方损失。

四、为甲乙双方更好的合作,甲方同意为乙方的驾驶员提供住宿场地,但驾驶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由乙方承担。需要使用甲方

住宿场地的,乙方应提供驾驶人员的名单及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有义务告诫其驾驶员遵守甲方的住宿管理制度,如乙方驾驶员违反相关制度,甲方有权拒绝其入住。

五、甲方为本次运输指定了一个柴油供应点,乙方参与本次项目运输的所有车辆在甲方指定的柴油供应点加油,现货现款。

六、每次甲方安排任务后,乙方应配合协调,如超过三次不听从安排,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保证金百分之五十。

七、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参与本项目运输的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运输制度、遵守相关纪律,对扰乱秩序者或造成安全事故者,甲方可视情况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伤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且甲方对乙方车辆只提供停车场地对车辆不负保管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承运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承运合同【篇9】

托运人(姓名)____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__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需用__________型飞机__________架次运送______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____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____日;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____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人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人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人负担。货物因承运人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人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损或灭失;

三、包装方法或容器质量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四、包装完整,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托运人

承运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