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合同十五篇

房地产转让合同十五篇。

随着社会形态的演变,合同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合同使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合同的书写原则有哪些?如果您需要“房地产转让合同”相关的推荐请查看下面的内容,希望本文可以让您更深刻地理解某个问题!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1

房地产转让合同是房地产买卖中的一种合同形式。它规定了房地产卖方将物业权转移给买方的具体条件、方式和条款等内容,是确保房地产买卖合法合规的法律文件。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房地产转让合同的内容。

一、当事人信息

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首先需要明确当事人的信息。卖方和买方分别要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确保双方身份的真实可靠,并为后续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

二、标的物的描述

房地产转让合同中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详细的描述。首先需要确定标的物的具体地址、名称等基本信息,然后还需要对其面积、用途、权属状况、附属设施等详细内容进行描述,确保双方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增加合同的实际性和有效性。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房地产转让合同中需要确定房屋的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这其中最重要的是房屋的转让价格,卖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标的物的转让价格,以及双方对于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相关规定,确保双方权益平衡和合同的实际性。

四、权利及责任保证

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保证条款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其实质是为消费者、买方消除商业与技术风险,从而真正保障其权益。房地产转让合同中,除了明确标的物权属、转让价格等信息外,还需要对卖方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和提供的保证进行明确说明,对于卖方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缺陷、纠纷等情况进行合理保障,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

五、交付及验收方式

交付及验收方式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中的关键环节,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定。它们主要包括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状态、交付地点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根据交付结果进行验收,确认房屋新旧情况、装修情况等,确保卖方按照合同的要求交付标的物,并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

六、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是一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影响合同履行的非人力因素。在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则体现了一种相对双方平等、公正合理的方式来分担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合同履行风险和经济损失。在房地产买卖中,不可抗力条款可以降低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经济风险,保障双方合同的履行。

以上是房地产转让合同的具体内容,这些内容虽然可能因合同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但整体可以有效保障双方的权益,实现合同的合法合规。另外,卖方和买方在签署房地产转让合同前,还应该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相关知识水平,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交易的顺利进行。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2)规则容积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3.1甲方以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年月日计算,为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1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3.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3

卖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国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

买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国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坐落在市第座楼单元,合计面积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经签署,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

买方,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4

甲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私人房地产位于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五居委阳安西街,房屋为砖混结构,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的房屋及国有土地452.63平方米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以价格58.8万元(大写:伍拾捌万捌仟元整)出售给乙方。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一、付款方式:

1、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付总价额的70%(41.16万元),(大写:肆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以乙方的银行转帐凭证及甲方的收据为证。b.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 过户手续。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余款在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付清,余款为17.64万元(大写:壹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按房产总价格 ‰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

3、房地产转让合同签定之日,乙方首付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在20—25天内办理完各种房地产转让过户手续。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将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应立即办理转让手续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转让手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方负责办理房屋过户。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二、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须在一月内将房地产交给乙方。

2、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门面出租一事应由乙方负责出租,先期出租门面费用应从乙方所支付的房款中扣除。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假如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自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随意改变、拆除和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水电气管、门窗、门盒等)。在办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办理为乙方 名下。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页,一式___份,其中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__份;双方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提交主 合同一份。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将一切房地产手续办理齐全过户给乙方。

5、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将水电气过户到乙方。

6、在交房时甲方应将房屋上方的高压电线拆出。

三、违约责任:

本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合同中的任意一条,否则必须付给对方违约金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并赔付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于20_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签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5

房地产转让合同范本

房地产转让合同范本,各位在转让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哦,下面就为各位带来了房地产租赁合同范本,欢迎借鉴!

房地产转让合同范本【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地段(地块编号: ______________)拥有房地 产;名称: 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 赠与(4)继承。

第二条 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 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 1 物业部分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 元,单价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 土地使用年期为__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的有关规定。

乙方从_________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 经市公证机关公证, 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 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 按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 4 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 1 份。

转让方:____________(盖章)受让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转让合同范本【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共有权证号码:**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地产座落:沈阳市**区**街(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房屋权利来源:**;土地使用权来源:**划拨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因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大写)**仟**佰**拾**万**仟**佰** 拾**元整。

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范本【3】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是在 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甲方有意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

2、乙方是在 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丰富的项目施工建设经验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经验和商业资源,乙方亦有意与甲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城市法规条例的规定,商定以“项目合作开发、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开展合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方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概况

1.1本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位于 市 区,东至 路,南至 路,西至 路,北至 路,占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约 亩),土地性质用途为 ,规划设计指标为: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宗地的位置、面积、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附件1。

1.1.2甲方公司于 年 月 日与 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获取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证号为: ,发证日期为 ),目前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概念性设计批复、 等报建文件。

1.1.3本项目土地现状: 。

1.2甲方公司概况

1.2.1甲方公司合法成立并至今合法存续,已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等所有证件合法有效;

1.2.2甲方合法拥有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权,并已交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印花税、土地交易费、土地使用 税等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1.2.3甲方除披露的债务外,不存在任何应支付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应支付的欠缴税务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任何费用;甲方已完成最近一年的税务清缴审计手续;

1.2.4甲方不存在利用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对外担保(包括为股东担保)以及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限制权力等情形。

1.3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合作的项目暂定为“ ”,规划建设内容为:如集百货MALL、SOHO、写字楼、民族特色商业街、精品住宅、酒店、高档居住小区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此处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计容的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制定。

第二条 合作的先决条件

2.1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方同意在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后签署正式合同,具体如下:

2.1.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甲方公司和项目进行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甲方予以协助全力配合,并同意将乙方对调查报告满意(以调查报告的结论与甲方披露相符作为满意的标准)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

2.1.2甲方出具政府相关文件证明本项目地块不存在被当地国土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或因此被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收回的风险。

2.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乙方调整过的总平面图及相关图纸向规划部门报批并获得批准,并同意将此批复的取得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

(如项目已获取总规批复乙方认为需要调整时本条款适用)(如有其它先决条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

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在先决条件达成后,乙方成为甲方公司新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的'股权(根据谈判确定乙方股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乙方按

合同约定向甲方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实现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3.2甲、乙双方以项目开发作为合作平台,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品牌、筹措建设资金、负责运营管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3.3甲、乙双方在项目获取及项目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为双方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股权转让

4.1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并合作先决条件达成之日,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 %的股权,甲方持有 49 %的股权。

若股权转让因国家相关部门规定需要评估产生的溢价而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4.2甲、乙双方按照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要求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体现前述内容的新章程等股权、管理人员、章程变更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提交各自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后由甲、乙双方提交工商部门办理股权、管理人员及章程的变更登记。

第五条 项目的设计和开发建设

5.1乙方负责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和开发建设,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完成开发建设、产品销售等各项工作且有知情权。

当乙方确有重大过错给项目造成巨大损失的,甲方才可采取合法措施。

5.2本项目设计和开发建设、销售期间,甲方应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总规报批及项目配套费减免、项目税费等优惠政策等手续,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的报批工作。

双方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3公司应在项目获取第一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年内竣工完成整个项目,如遇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化、项目所在地因气候出现超常规天气无法施工造成工期拖延的,则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项目延期的责任。

5.4项目户型设计、总平面设计等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由乙方和甲方讨论同意后进行正式设计。

方案设计由甲方负责报批,乙方配合。

各类产品售价参照项目周边同类产品价格并考虑本项目实际优势后,住宅销售均价不低于周边同类产品价格,报甲方备案,如果该价格确实偏高导致销售困难时可由双方共同商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商业及其他类型产品价格根据开盘时市场情况由双方商定后进行定价。

5.5为保障规划的合理性及竣工顺利交房入住,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工程由乙方指定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建设,工程总包价按定额拦标价上浮5%计算。

具体内容由双方项目公司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予以明确。

第八条 项目销售

8.1 项目的销售由乙方负责指派专业营销机构负责,项目涉及到营销宣传推广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支付;销售佣金参照市场标准按总销售产值的2.5%结算。

第九条 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融资及财务安排

9.1双方约定: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由乙方负责投入,乙方所投入成本按工程总造价计算;项目报建、营销基本工具(包括售楼部、样板房等)由甲方负责投入,除此之外,甲方所投入成本按地价人民币200万元/亩计算;其他成本双方按股权比例分摊。

9.2双方约定:项目预售款项优先确保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项目销售工作

由乙方负责;若遇项目销售资金回笼受阻,甲方同意乙方以项目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融资,以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由于项目融资产生的财务成本,列入项目成本。

9.3甲、乙双方应努力使本合作项目在合法前提下达到税务筹划最优化,具体实施方案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处理。

第十条 项目销售及利润分配

10.1双方同意,本项目预售后获取的销售收入,先扣除公司项目应支付的开发建设费用、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到期银行贷款本息和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预征税费并预留必要的开发建设费用,项目销售回款达到90%并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公司项目依法形成的利润,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若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至项目开发结束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另行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1.2 若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至项目开发结束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没有履行项目建设开发之义务导致项目无限期停工或项目开发失败的情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2.2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当地仲裁机构,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6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证照、财务资料等所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3.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联系方式:

乙方:

公章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职务: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年___月___日

职务: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地段(地块编号:______________)拥有房地产;名称:?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

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

物业部分为: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土地使用年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乙方从_________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

第九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当事人(卖方包含共有人)须持有关证件亲自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并签订合同,私自转让的房地产不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

转让方:____________(盖章)受让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7

房地产大型项目转让合同范本如下: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计算,为 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3.8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1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 %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 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

6.1.3 等。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原告广东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诉被告广东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被告xx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诉讼中,被告某某公司提起反诉,本院决定合并本案审理。因广州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与本案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通知广州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院于20xx年11月20 日、20xx年7月21日和7月29日、20xx年2月25日、20xx年7月19日、8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刘殿葵和叶常发代表广东和广州、杨文庭代表广东某某和、于庆林代表及本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诉原告广东建设总公司诉称:1995年广东与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由承包经营广东工程开发九处,承包期为3年(1995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第一年管理费为20万元、第二年30万元、第三年40万元;承包费按工程造价的2%-4%收取,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按70元/㎡收取。到1999年2月12日,鉴于承包期早已届满,还没有上缴过管理费和承包费,但仍然使用着广东工程开发九处的印章,广东便与某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内99003”的《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由某某公司续包广东工程开发九处,期限为5年(1998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并约定“原九处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权益由乙方(某某公司)承担及享有。但对所欠承包费管理费的缴付没有新的约定。由于某某公司和都没有交纳承包费、管理费,20xx年2月28日,广东与某某公司和再次签订“外00009号”《合作开发、承包施工经营合同书》,约定某某公司在20xx年9月底以前付清自1995年承包以来的承包费(管理费、开发利润),全部管理费、开发利润2189万元(含所欠承包费等)。某某公司和此后仍没有依约上缴承包费、管理费,广东经不断追讨,在20xx年5月18日签署书面意见,以数额不符为由继续拒绝付款。某某公司是续包人,它签约承认了全部欠费,应当清偿本案全部债务;是原承包人,他的债务没有被免除,他与某某公司是并列的债务主体,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故请求判令:1、某某公司即时偿付承包费(管理费及开发利润)2189万元及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合同期内的利息按约定计算,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利率计算);2、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诉原告广东对其陈述事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有:

一、1995年的《承包经营合同》;

二、1999年2月12日的《承包经营合同》;

三、20xx年2月28日的《合作开发、承包施工经营合同书》;

四、20xx年5月18日签署书面意见的款项往来说明;

五、利息清单,根据证据三中约定的款项和付款期限,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分阶段计算;

六、法院生效民事判决书,证明广东承担“花园”征地补偿款、开发贷款和业主赔偿的事实。

本诉被告广东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答辩并提出反诉称:1994年12月13日,广东与广州市标准件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书》,由于广东无法履行《协议书》约定,又于1997年5月7日与广州市标准件工业公司签订《关于原广标一厂厂区的补充协议书》。在此期间因广东无资金投入开发,于是力邀某某公司带资投入开发,并承诺由某某公司承包其工程九处,并以工程九处名义再与广东签订工程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签订后,某某公司投入巨额资金,全力以赴投入花园项目工程建设。在花园项目建设过程中,广东长期占用花园项目巨额资金,致使花园项目无法正常运作,拖欠某某公司工程款和带资垫资付款达33627949.21元。特别是在花园项目第二期高层建筑封顶的关键时刻,广东擅自将花园项目在建工程抵押,向广州市新风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1900万元,实际贷款额2700万元,挪作他用。当时花园项目正值封顶的关键时刻,若资金被挪用,即可成为“烂尾楼”。由于广东挪用花园项目工程资金,造成花园项目不能及时交楼,逾期交楼长达五个月之久,产生巨额违约金。某某公司为完成工程,由此而拖欠他人巨额材料款,至今无法偿还。花园项目工程虽已验收,但二期工程尚是临水临电,收尾工程尚未正式完工,至今后患无穷。迫于无奈,为保证花园项目工程收尾,保障花园项目资金正常运作,某某公司被迫于20xx年2月28日与广东签订《合作开发、承包施工经营合同书》,希望广东及时返还长期占用花园项目资金,涂销广东擅自抵押给广州市新风农村信用合作社6600平方物业,评估值为3140万元,清偿花园项目工程所欠材料款及其他款项,保证花园项目正常销售,回笼资金,维持花园项目的正常运作。但广东没有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一项也没有实际履行。为保证花园项目工程顺利收尾,某某公司多次请求广东切实履行《合同书》约定,但广东拒不履行。在某某公司多次请求下,广东勉强同意对“花园”财务开支进行专项审计。20xx年9月20日,双方同意委托广州市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专项审计。20xx年12月18日,广州市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审计报告的初稿,证实于1999年8月在主体工程还未完成三分之二,广东就占用花园项目资金高达3880万元,到20xx年8月,还高达30602838.71元;第四项确认从1997年7月起开工到花园项目工程于20xx年5月初基本完工交付使用后,某某公司进行花园工程结算,该工程总造价为1.47亿元,花园项目实际支付工程款108064383.39元,尚欠工程款约3900万元,若某某公司向中行广州市东山支行借入1500万元,作为花园项目工程贷款支付给某某公司,广东还欠工程款约2400余万元。据此反诉请求判令:一、解除与广东xx20xx年2月28日签订的《合作开发、承包施工经营合同书》;二、广东立即支付拖欠工程款2400余万元和投资款、利润6627949.21元及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和投资款利润利息(利息计至付清欠款日止);三、广州对广东所欠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拍卖花园项目房地产,优先支付工程款和投资款及利润、相应利息给某某公司;五、广东承担因其违约、长期占用花园项目巨额资金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在诉讼中,某某公司变更、增加诉讼请求为:一、依法认定与广东xx20xx年2月28日签订的《合作开发、承包施工经营合同书》无效;1999年2月12日签订的《合作开发承包经营“花园”协议书》中的合作开发经营无效,承包花园项目工程施工合法有效;二、广东立即支付拖欠工程款4500余万元(以花园项目工程量核定价格为准)及利息700万元(于20xx年4月30日暂计至20xx年11月20日,利息计至付清欠款为止)。暂合计:约5200万元;三、广州对广东所欠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拍卖花园项目房地产,优先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给某某公司;五、广东承担因其违约、长期占用花园项目巨额资金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以花园财务审计报告为依据)。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某某公司再次变更第二项诉讼请求为:广东立即支付拖欠工程款6100多万元及利息1854万元,合计7954万元。但某某公司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增加请求债权数额预交诉讼费。

反诉原告某某公司对其反诉陈述事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一、广东与用地单位签订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书》,说明花园项目从一开始就是广东项目;

二、关于原广标一厂厂区《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

三、1995年1月13日《协议书》、1999年2月12日《承包经营合同》、1999年2月12日的《合作开发经营“花园”协议书》;

四、新风城市信用合作社借款抵押合同;

五、逾期交楼证据,说明花园实际交楼的日期是20xx年5月2日,从而说明广东挪用某某公司的资金并造成花园工程的延误;

六、《合作开发、承包施工经营合同书》;

七、最高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八、审计业务委托书及广东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

九、专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二);

十、工程结算书;

十一、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十二、存广州市规划局档案馆的申请报告;

十三、“花园”售楼书宣传资料,说明由于广东原因,造成延期交楼,使花园销售达不到预期价格;

十四、场地移交协议,说明花园是广东一个项目,之后移交给了广州;

十五、小业主诉讼,说明由于延期交楼,无法办理房产证引起的诉讼情况;

十六、某某公司支付费用尚未入帐证据;

十七、往来函件,其中有广州因逾期交楼对部分业主所作的承诺,说明广东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单方撕毁合同,严重影响了花园的销售。

本诉被告答辩称:本人与广东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到1997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因此,本人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在《承包经营合同》履行期间,广东长期占用本人所投入的巨额资金,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广东没有企业诚信,其诉讼于法无据、于实不符,应予驳回。

第三人广州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述称:根据1992年7月23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42条、1994年7月24日《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我司作为国有企业,其资产经营形式的确定、向个人和私营企业转让经营权(承包经营权)等重大事项,均由主管部门广东作出决定,我司无权过问。因此,针对本案花园项目由广东与、某某公司签订的合同,我司均尊重主管部门广东权利,同意上述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并且我司要求合同各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另,1999年7月29日的贷款是我司向银行借款,不是某某公司所有的款项,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我司挪用了某某公司的款项,我司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反诉被告广东建设总公司答辩称:一、20xx年2月28日的合同有效,不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签订后,某某公司已经接管了花园,但由于某某公司没有投入足额的开发资金,没有依约定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导致花园现在欠几个亿的债务,已被法院全面查封,违约责任在和某某公司方。二、本案是合作开发纠纷,不是建设工程承发包纠纷,某某公司是投资人,不是施工企业,只是向我方上交承包费,没有收取工程款的主体资格,不存在向我方收取工程款的任何理由,我方没有支付工程款的责任,也就谈不上第三人的连带责任。二、本案合同已经履行多年,合同签订生效后,某某公司当即接管了花园的全部物业、控制销售收入、获取物业管理的全部收益,其直接产生的收入高达3000万元以上,但是某某公司应当承担的债务却基本上没有履行,包括土地补偿款及其违约金8000万元;广东借款投入花园的资金本息3000多万元;广东担保某某公司使用的银行贷款本息20xx多万元;拖欠承包费20xx多万元;拖欠土地出让金、水电配套费等1000多万元;三、没有“涂改解冻”原因不在广东,系某某公司拒绝清偿抵押债务所致。根据合同约定,属于项目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某某公司自行承担,某某公司不清偿抵押债务,无论广东作出多大的努力,银行都不会同意涂销抵押。四、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7月28日制定的关于工程款纠纷的解决意见规定,没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所能得到的也只能是投入的成本,包括材料款、员工工资,本案造价鉴定结论1.5亿元其中包含的材料款和工人工资不到9000万元,而某某公司和在广东开发九处领取的款项达1亿多元,大大超过作为挂靠施工单位所能得到的回报。

经过开庭质证,某某公司、对广东提出的本诉证据材料有如下质证意见:对证据材料一、二、三、四、六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证据材料五不予认可,认为是广东单方编撰,没有法律根据;对证据材料一、二、三认为属无效合同。

广东对某某公司提出的反诉证据材料有如下质证意见:对于证据材料一、二、四、五、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由于没有证据原件或是某某公司单方面制作,对其真实不予质证或不予确认;对于证据材料三、六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于证据材料八,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不是广东进行委托;对于证据材料十三,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关联性有异议,是某某公司单方面制作,逾期交楼造成的损失不是广东责任。

第三人广州对某某公司提出的反诉证据材料有如下质证意见:对于证据材料一、二、五、九、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由于没有证据原件或是某某公司单方面制作,对其真实不予质证或不予确认;对于证据材料三、六,认为不是证据的当事人;对于证据材料四、七、八、十三、十七,真实性没有异议。

本院经审理查明:广东于1992年11月注册成立,经批准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广州为广东为开发花园设立的项目公司。某某公司是由、容亚严于1999年2月2日投资成立的私营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经批准从事房地产等项目投资及其咨询服务等。花园项目是对广州江南大道礼岗路4号土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1994年,广东与花园项目原用地单位广州市标准件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书》, 1995年4月27日,广东取得花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年11月10日,广东取得花园用地出让的批复,1997年2月21日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批准,花园用地单位由广东更改为广州,自1997年至1998年,广州取得了花园预售许可证,自1997年至1999年8月,广东和广州共支付用地补偿费4650万元给广州市标准件工业公司,另外,广州交付了海珠区礼岗路海信街3号202房、海兴街6号703房、海兴街2号404房和海兴街5号303房作为征用补偿给广州市标准件工业公司。上述事实依据当事人提交的营业执照及生效裁判文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粤高法民一终字第206号民事判决查明。

1995年1月1日,广东与签订一份《承包经营合同》,约定:一、承包经营广东属下非法人单位――工程开发九处;利用广东资质自主经营九处,九处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定期向广东上交管理费;二、九处的经营范围为承包各类工程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如要扩大经营范围,双方另行商定;三、承包期限从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四、广东负责根据九处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提供广东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发许可证影印件,资信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提供九处公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给使用,为开立银行结算专户,协助开支生产经营活动,负责以广东名义,为九处签订有关经济合同(含项目贷款合同);承担在承包经营九处期间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负责九处的盈亏和所有债务、自行解决经营场地及经营资金;五、在承包经营九处期间,取得的营业收入,负责缴交广东管理费及国家各项税费,余款均属所有。此外,合同还约定了承包费收取标准等其他条款。1999年2月12日,广东与某某公司签订一份《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原由承包经营的“广东建设总公司工程开发九处”转由以为法人代表的某某公司继续承包经营,原九处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权益由某某公司承担及享有;某某公司利用广东资质自主经营九处,九处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定期向广东上交管理费,但每一承包年度上交的管理费必须达到30万元,土建工程项目的承包费按实际完成的土建工程造价的2%收取,装修工程项目按实际工程造价的2%收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按实际建筑面积及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计收;承包期限从1998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某某公司承担在承包经营九处期间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负责九处的盈亏和所有债务、自行解决经营场地及经营资金;某某公司在承包经营九处期间,取得的营业收入,负责缴交广东管理费及国家各项税费,余款均属某某公司所有。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8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上海________厂房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甲方保证该房屋属于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中允许交易的房屋,且在本合同所涉及的交 易中。

第一条 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________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______ _厂位于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 号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甲方转让房屋属共同共有的,在办理房产授权委托公证手续或产权变更登记时。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第________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和在建厂房________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权证是否房地合一)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第二条 产权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的上海________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层,约________平方米,建于________年)、老厂房(________层,约________平方米,建于________年)、在建厂房(____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17375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________平方米(增至共________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 )________号,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号。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承担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海________厂全部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_万元)。

2.房地产产权买卖的相关税、费等按政府的现行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房地产评估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无具体规定的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办理房屋转让、授权、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须于日内,在年月 而给乙方,并于 方承担违约金贰万元,逾期超过三日仍未搬迁,甲方应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百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产权过户后登记的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发生差异(不包括新厂房),差异部分应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找补。(新、老厂房,办公楼,附属建设等,按各自在转让总价中所占比例计算找补金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办理授权或过户手续之前甲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再次转让第三人或单方与乙 方提前终止合同。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将转让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1.首期付款:自本协议生效起的________________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价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万元)。

2.二期付款:在建厂房建到五层封顶时,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万元)。

3.三期付款:在双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原则,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交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交易手续。在交易中心出具房地产买卖受理单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万元)。

4.四期付款:在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过户后新的房地产证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万元)。

5.最终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十个月内,乙方支付最后一笔款,即转让总价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万元),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移交全部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

第六条 产权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在建厂房的有关项目资料复印件,双方另行签订在建项目的交接协议书。甲方转让房屋后如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致使乙方受让该房屋的权利受限,乙方有权在银行行使抵押权作为第二抵押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在乙方付清该房屋的贷款之前,且乙方正常履行以上约定时。

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相关的全套资料。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全部的所有房产。

第七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a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天以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向甲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合同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按总转让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该房屋办理完转让手续后,交钥匙之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项指依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项的差额。

b.甲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房产或相关手续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天,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产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的款项,并按协议总转让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经乙方同意,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乙方签定合同并办理完更名手续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1.甲方保证转让的上海________厂房地产权利没有纠纷,转让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责任。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地产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

2.乙方保证受让上述房地产而支付的资金为乙方正当合法所有,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利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地产转让款和厂房建设款。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地产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如与房屋买卖合同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项 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包括:所转让的上海________厂厂区平面图、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企业结构代码证。房地产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房地产的位置、面积及物业情况;转让费用;使用期限;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及附件共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9

甲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私人房地产位于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五居委阳安西街,房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共计出售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望双方共同信守如下协议:

一、付款方式:

,(大写:肆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以乙方的银行转帐凭证及甲方的收据为证。

3、房地产转让合同签定之日,乙方首付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在20—25天内办理完各种房地产转让过户手续。

二、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须在一月内将房地产交给乙方。

2、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门面出租一事应由乙方负责出租,先期出租门面费用应从乙方所支付的房款中扣除。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将一切房地产手续办理齐全过户给乙方。

5、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将水电气过户到乙方。

6、在交房时甲方应将房屋上方的高压电线拆出。

三、违约责任:

本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合同中的任意一条,否则必须付给对方违约金,并赔付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签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转让方)签字:乙方(受让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对房地产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意见:

1.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与系夫妻关系。甲方以于20__年四月与成的房屋,房屋面积143.08平方米(房屋面积及房屋具体地址以房产证登记为准),现该房屋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1.2乙方对甲方拟转让房屋的权属情况已充分知悉。

2.正式合同内容

2.1甲方承诺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应按本预约合同内容签订正式房地产转让合同。

2.2正式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以下的范围。甲乙双方对正式合同内容中房地产转让价款、过户登记手续及费用承担的内容不得作任何变更。

2.2.1该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即使房产证登记面积出现误差,仍以该价款为准,不作任何变更。

2.2.2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

3.1甲方应于取得该房屋房产证后二个月内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待甲方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再另行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本合同不作为房屋产权转移的依据。

4.权利保证

4.1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因甲方故意隐瞒产权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违约责任

5.1若甲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提高转让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伍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5.2若乙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拒不付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拾伍万元违约金。

6.合同生效

6.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公证处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11

甲方(转让方):北海___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南宁___投资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___大厦(包含房屋、土地及所有附着物)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物基本情况

甲方将下列___大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的房屋所有权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对该地块的实际情况,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买受。:

(一)转让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___大厦座落于:

2、土地及房屋所有人为:

3、随该土地及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含添置于墙壁、地板、不可移动的所有设施设备。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情况:

(二)转让土地及房屋的基本情况:

1、土地(以下简称该土地)座落:;土地使用证号为:;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性质(用途)为:。出让年限为:(至 年 月 日为止)年。转让的土地实际面积和四至界线,按土地和规划管理部门实测核准的面积和甲方绘制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2、房屋的基本情况: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性质(用途)为:。年限为:(至 年 月 日为止)年。

3、抵押情况:

4、甲方承诺并保证本合同房地产现状符合续条件,并可按原规划、设计、报建条件进行建设、开发。

(三)转让标的

甲方将上述房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以下简称该房地产)一并转让予乙方。对该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买受。

该房地产由甲方

甲方确保对该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该房地产没有权属、债务纠纷、无抵押、无租赁。如因该房地产产权问题导致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

第二条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房地产转让乙方的总价为人民币:75000000元,大写:元整。

第三条付款期限及程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价款:

1、双方到土地、房产部门、银行核对该房地产基本情况及借款情况属实后,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伍佰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应及时到土地及房管部门办理土地、规划、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应在1。5个月内完成,最长不超过2个月。

3、甲方将本合同转让标的的土地证、规划证、房产证等证件变更到乙方名下后,乙方应在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45000000元房地产转让款。在三个月内向甲方付清房地产转让款余款元。

第四条房产的交付:

本合同房产应于双方签订合同后

房屋交付之前该房地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费用(如水电费、电话费、物业费等)由甲方负责和承担,与乙方无关。该房地产交付后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房屋交付后,所得收益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受,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变更登记及税费

(一)转让及转让后的税费

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和变更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负责和交纳、支付。乙方不承担该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二)变更协助义务

乙方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和出具相关的、合法的和必要的手续及材料,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或协助甲方办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甲方不得擅自将土地另行转让给第三人。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违约涉及金额的%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如其违约行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或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

如因甲方原因或反悔,不办理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和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办理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和过户手续的,其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战争及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3、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民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或有证据证明一方不可能履行合同的;

5、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保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1__种方式解决。

1、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

2、经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甲方共有权人意见(签章):

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转让合同范本7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自愿签定本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基本状况

坐落地址区街(路)号

第号

发证时间

年 月 日

栋号

国有——字第号

年 月 日

转让房屋

结构

间数

建筑面积

用途

部位

层次

连墙归属

剩余房屋

国有土地转让

取得方式

剩余年限

占用面积㎡

转让面积㎡

二、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意定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给甲方。先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

转让无地上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__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元。

四、双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交给乙方。

五、上述房地产办理转让手续,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毁约,应在毁约之日起三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中途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

3.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地产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付给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违约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须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签定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各一份。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鉴证机关: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公章)___________

鉴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12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合作双方协商解决。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组织销售。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1.8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以作为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元,以 作为出资。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预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 方选派人员担任),副总经理 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13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务:____国籍: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性别:_____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职务:_____ 国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市______地段(地块编号:______)拥有房地产,名称:______数量:_____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 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其他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m2

物业部分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币,单价______元/m2,总金额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 土地使用年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原《条例》公布前行政划拨的用地和历史用地,必须履行特区有关规定的义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

第六条 乙方从_____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 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九条 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

第十条 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 转让方:____________(盖章) 受让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年 月 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14

甲方(转让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私人房地产位于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镇______街,房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共计545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的房屋及国有土地452。63平方米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以价格58.8万元(大写:伍拾捌万捌仟元整)出售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望双方共同信守如下协议:

一、付款方式:

1、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付总价额的70%(41.16万元),(大写:肆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以乙方的银行转帐凭证及甲方的收据为证。

2、余款在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付清,余款为17.64万元(大写:壹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

3、房地产转让合同签定之日,乙方首付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在20—25天内办理完各种房地产转让过户手续。

二、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须在一月内将房地产交给乙方。

2、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门面出租一事应由乙方负责出租,先期出租门面费用应从乙方所支付的房款中扣除。

3、自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随意改变、拆除和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水电气管、门窗、门盒等)。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将一切房地产手续办理齐全过户给乙方。

5、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将水电气过户到乙方。

6、在交房时甲方应将房屋上方的高压电线拆出。

三、违约责任:

本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合同中的任意一条,否则必须付给对方违约金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并赔付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镇签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转让方)签字:______乙方(受让方)签字: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15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自愿签定本合同。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赔偿;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结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该房屋前办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一、转让房地产基本状况

二、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意定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给甲方。先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

转让无地上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__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元。

四、双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交给乙方。

五、上述房地产办理转让手续,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毁约,应在毁约之日起三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中途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

3.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地产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付给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违约金。

b.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 过户手续。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按房产总价格 ‰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须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签定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各一份。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鉴证机关: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公章)____________

鉴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