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工作总结范例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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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1】

2018年,XX稽查局的督查督办工作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全面加强对各项工作的全程督促检查力度和办理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督察督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督查督办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督查督办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努力构建督查督办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始终把督查督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督查督办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组织领导、人员机构、管理协调、资金投入、检查监督和奖惩激励“六到位”。本着抓重点、促实效、易操作、好评估、有力度的工作原则,结合本局实际,严格按照立项、承办、督办、反馈的督查督办工作程序,定期听取督查督办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督查督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XX稽查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为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层次分解、突出重点,多举措深入贯彻落实督办检查

我局始终牢牢把握三条原则:一是有交必办原则,二是实事求是原则,三是注重实效原则。以层次分解为着重点,抓点带面,对日常性工作实施常规性督办,常规检查按季或按有关规定实时开展;对关键性工作实施重点性督办,重点督查不定期开展。主要采取了组织检查、催报督查、督查调研、检查核实等方法进行督查督办。同时,针对不同事项及文件的督查督办时限做好了及时的办理与回复工作。在工作中,我们认真抓好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查落实,及时做好分办、转办、催办工作,推动了领导决策落实的作用。同时,对地区局的督办事项,均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反馈了事项督办结果,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转变作风,强化考评,注重督察督办效果

今年上半年,我局积极创新督查督办工作形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变以往坐、等、要的做法,主动了解和查看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把日常检查、执法检查、目标考核管理等纳入督办范围,把督查督办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项目,要求在时限内完成各类督查事项,办结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深入到各科掌握第一手资料,有力杜绝和改变了以往报喜不报忧和蒙混过关的现象,确保督查结果对实际工作的促进和指导作用,保证督查督办工作取得了实效,使督查督办工作紧扣税收工作大局,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上半年我局已完成的督查督办事项

为确保上级税务机关的决策决议、领导交办的事项和各项会议精神得到及时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与时效性,并就第一、二季度的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干部管理、资管理和其他日常性、临时性工作进行了督查督办。

一是按照自治区和市级督查督办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并开展了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按时上报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大事记、影像资料及主题照片。

二是对开展的党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学习了干部廉洁从政和统一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等相关文件,举办了党员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并组织全体稽查干部进行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学习。

三是严格按照地区局要求,补录并检查核对职工人事工资卡片中有关年度考核、工资变动等相关信息及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及时、准确地填报、审核、报送工资并报送相关台账。

四是对我局信息报道、政务公开、财务费用公开等日常性和其他临时性的工作进行了督查督办。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们从贯彻督查督办工作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督查督办是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的有力保证,是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重要环节,有利于确保政令畅通,应该坚定不移地将其推向深入。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工作主动性还有欠缺,主动立项进行督查做得少等。今后,我们将加强日常工作督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主动督查意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促使督查督办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2】

1、高度珍视,富裕阐扬督查本能机能效用

区当局高度珍视督查工作,把鞭策查抄作为增进工作落实的紧张伎俩,珍视阐扬督查步队的紧张效用。一是当局带领高位督查。在安排工作后,紧张带领都亲身抓督查,深切一线抓落实。特别是在安排安排重点工作时,同时安排鞭策查抄工作,抓好决议计划的贯彻落实。构成了一手抓决议计划订定,一手抓鞭策查抄落实的工作模样。二是强化督查工作机构。调整富裕人员气力,配备了专职督查人员,明了一名办公室副主任抓督查工作,履行岗亭责任制,加强了鞭策查抄步队的构筑。三是优化督查工作环境。为了紧贴带领思路抓督查,督查工作人员凡是参加由带领召开的各种集会,跟随带领现场办公抓督办,区带领凡是给督查人员交任务、出题目。如今,我区的督查工作已初步构成以当局紧张文件和有关集会所作决议、决议贯彻落实环境的督查、当局带领同志批办事变的查究落实、人大代表发起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市长便民果然德律风的处理等为重点的“大督查”的新模样。

2、健康机制,加强督查工作典范化构筑

一是建立带领亲身抓督查的机制。“带领督查”是抓落实的紧张伎俩。对肯按期间决议计划的履行、大众存眷的热点、难点题目,以及要求督查落实的事变等,带领都亲身进行查抄落实,特别是凡是深切现场搞督查调研,有效地鞭策了各级干部抓落实的自动性,加强了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在客岁的街区整治工作中,区当局紧张带领从早到晚几乎不离整治路段,对任务进展环境现场督导和谐,获得了很好的结果,我区的街区整治工作获得了市带领的富裕必定。

二是健康督查收集机制。为了建立上下领悟的督查收集,我们珍视在督查步队构筑上下功夫,在全区各单位建立美满信息督查工作收集,明了了专(兼)职人员和分担带领,经过议定以干代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式样加强了对信息督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进步督查工作人员的督查交易本领和程度。初步构成了包括34个区直单位、8个街道办事处40名专兼职人员的工作收集,确保了督查工作的渠道纯熟。

三是健康督查运行机制。联合实际,修订美满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 的一系列文件,印制了催办查究、决议事变办理督查关照单以及带领批示件督查关照单,对全区的鞭策查抄工作从立项到反馈都作出了明了的法则,并纳入了全区的目标考核系统,使全区的督查工作走向了轨制化、典范化、收集化的轨道。

四是履行三次督查轨制。 为了包管区委、区当局的庞大决议计划、紧张工作安排、中间工作的贯彻落实,履行三次督查,确保政令纯熟。第一次督查:督查贯彻环境、工作办法和进度。对不按时传达贯彻,异国切当可行的办法,举动迟钝,任务结束不好的单位要发《整改关照书》,传达责怪。第二次督查:督查整改环境和工作结果。对第二次督查仍未按要求结束任务的,黄牌告诫。第三次督查:督查各单位是不是彻完全底地结束了区委、区当局安排的工作任务。对有令不可、有禁不止、我行我素,不能尽职尽责结束任务的单位提请区委、区当局究查带领班子及有关班子成员的责任。经过议定履行三次督查轨制,建立了督查工作的势力巨子。

3、凸起重点,增进当局庞大工作安排有效落实

第一,抓住当局工作报告决议事变的落实不放松。年初根据当局工作报告的要求,订定工作要点,对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进行责任分化,明了分工带领和责任部分,将工作目标细化到责任人。督查部分紧紧环绕这条主线自动自动地展开鞭策查抄和反馈工作。坚定按季度督查轨制,即要求部分的各项工作目标按季度分段,鞭策查抄结束环境,并及时写出材料,快办、快结、快反馈,加强时效性。经过议定我们对当局重点工作的鞭策查抄,有力地促成了全区各项工作的展开,确保了当局工作的贯彻落实,从而较好地阐扬了当局系统督查的本能机能效用。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3】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做好学院督查督办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完成,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

依法治校、规范管理,落实职责、强化执行,严格时限、提高效能,以查促办、有办必果。

第二条督查督办的职能部门

学院行政办公室代表学院履行督查督办的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

第三条督查督办内容

(一)学院行政年度工作要点;

(二)学院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三)学院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四)上级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督办事项,上级来文来电需限期办理事项;

(五)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督查督办程序及要求

(一)任务分解

学院行政办公室将根据督查督办事项按职责分解任务,并进行登记、编号、填写“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单”,责成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各承办单位应按照督办单规定时间认真完成督查督办事项。

(二)结果反馈

1.凡是立项督查督办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承办单位应按要求将“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单”及时返回办公室。反馈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

2.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交办事项的院领导汇报原因,并将办理进展情况及延时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

3.对未按时办结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单位,办公室将发出“督查催办通知单”;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及时完成的应及时书面回复详细缘由。

4.办公室对督查督办事项每月一梳理,及时向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反馈。反馈材料包括文字分析、汇总附表,并及时上网公开。

(三)立卷归档

督查督办事项办结后,办公室应将办理过程中的领导批示、调查情况、来往文件、督办工作完成情况、督查督办通知单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组成案卷归档,以备查询。所有督查督办事项都必须将结果作详细记录。

第五条督查督办结果运用

督查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各承办单位、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4】

一、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镇党委、府始终把督查督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担负抓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及时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积极为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年初,镇上就明确了分工,由主要领导分管督查工作。

镇党委、府各位领导在督查工作中,经常性地深入工作一线,在围绕督查督办事项检查与指导的同时,及时协助各村各单位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确实存在难度的,及时予以协助支援。推动了党委、府重大决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在确定督办事项的过程中,瞄准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善督查机制,强化督查手段,规范督查行为,提高督查质量,努力使督查督办在抓落实促发展方面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注重建立督查与监察相结合的抓落实工作新机制。对重点工作,督办室提前介入,严查抓落实中不落实的人和事,实行既督查又督办,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对一些推诿扯皮或久督不办的人和事,由镇纪委xxx门严肃查处,对个别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做到既督事又查人,坚决杜绝拖拉、误事以及中梗阻等现象的发生。

加强信息反馈和督查指导工作。围绕党委、府的.中心工作,及时上报落实情况,积极研究反馈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信息、思路,以便领导正确分析形势,进行科学决策。同时,挖掘总结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抓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

坚持抓反复、抓关键。紧扣党委、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开拓思路、勇于创新,反复抓、抓反复,克难制胜,确保了既定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抓好那些在决策实施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矛盾点和薄弱环节,以点促面,推动整体工作的落实。

三、围绕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在督察督办工作中,镇党委、府紧紧围绕每月和每季度重点工作及年度主要经济计划指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的督查:一是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二是医药、商贸、劳务三大主导产业开发工作;

三是农民增收项目及支农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是高寒边远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及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工作;

五是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六是小城镇建设工作;

七是文化教育、拆迁安置、医疗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等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工作情况;

八是以农村低保、社会稳定及安全生产等为重点的社会稳定工作开展情况。

九是防汛和防火工作;十是镇党委、府临时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

镇督查室坚持对以上内容年初细化分解任务,定期督促检查,季度通报落实情况,年终一次性兑现奖惩,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5】

7月11日和12日,乡防指督查组分别对永乐圩各分指防守段进行了全面查访,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值勤值守

1、青龙村、天然村、南木村、康宁村、永存村防守段巡堤查险人员均全员在岗,夜间分上、下班次巡堤查险;

2、永乐圩各分指值班值守人员均全员在岗。

二、存在问题

1、极少数巡堤查险人员无故不出勤,由妻子替代巡堤查险。由于巡堤查险工作需要一定的体力和经验,由妻子替代巡堤查险,容易造成查险疏漏、查险不及时等后果,并且,妻子替代查险实际上只是冲抵查险人数而已,在形式上没有造成缺岗现象,在实际上则属于“花瓶”,聋子耳朵是个摆设;

2、极少数巡堤查险人员出工不出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3、极少数下半夜班次的'巡堤查险人员存在闲聊、甚或睡觉现象;

4、极少数巡堤查险人员流露出懈怠、麻痹和骄傲情绪,防大汛抗大洪认识性仍然不足。

三、值得褒扬

巡堤查险人员中,不乏年岁较大者,他们当中有中共党员,有乡党代表和乡人大代表。在巡堤查险一线,他们充分发扬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严谨务实高效,及时查出险情并及时处理险情,为新洲防汛抗洪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目前,长江安庆站水位仍然居高不下,区防指严令防汛值班值守人员、巡堤查险带班领导、巡堤查险当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明令要求防汛人员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否则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督察组明察暗访,已对防汛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具有贪腐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乡防指严令要求各分指务必以防汛工作要求和防汛工作纪律为准绳,务必戒骄戒躁、克服麻痹思想、摈弃懈怠意识,务必对督查中出现的诸般问题切实整改并严加落实!胜利在招手,曙光在前头!坚持就是胜利!

保卫家园,人人有责!乡督查组将继续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6】

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建立有效的督查工作机制,使督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结合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于用发展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发展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本细则的实施。

第三条  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公司中心工作,通过督促、检查、协调、反馈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协调关系、帮助解决,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各项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整治“慵懒散浮拖”问题,推动公司各项工作高效、顺利开展。

第四条  督查督办工作由公司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该室工作职责有:

(一)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登记、备案立项,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组织协调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直接参与重要督查督办事项的查处工作;

(三)收集督查督办工作信息,撰写办结报告向公司领导提供情况和建议;

(四)对于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推诿拖拉或干扰督查督办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或意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所提交的办理情况报告,必须坚持全面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详细说明承办事项推进情况,真实准确地反馈工作开展中的重点及难点,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建议。

第六条  涉及两个及以上承办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办理,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与主办部门协商,共同做好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办理结果的报告由主办部门负责。

第七条  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时,由主办部门负责人协调解决。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主办部门将意见分歧、协调经过、解决建议等以书面形式报请公司领导协调处理。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的,直接计入该部门、子公司和本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减分因素,子公司年度考核减分最多不超过5分。

(一)不按督查时限要求和规定内容报送督查督办材料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0.5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0.2分。

(二)对督查事项未按进度开展、未按时办结的且没有办理延期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0.5分。

(三)虚报数字、隐瞒实情或干扰阻碍督查督办工作正常进行,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2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1分。

(四)在督查督办工作中被公司纪委通报批评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0.5分。

(五)单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书面批评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3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2分。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1.5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1分;单项工作被市相关部门书面批评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0.5分。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0.5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0.2分;单项工作被公司主要领导书面批评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2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1分。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0.5分。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直接计入该部门、子公司和本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加分因素,子公司年度考核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一)单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书面表扬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3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2分。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1.5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1分;单项工作被市相关部门书面表扬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5分。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0.5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2分;单项工作被公司主要领导书面表扬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2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1分。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5分。

(二)单项工作受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1分,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每次各加0.5分。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0.5分,部门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2分;单项工作受市委市政府领导划线表扬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0.3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2分。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0.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05分;单项工作受公司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0.5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3分。协办部门每次加0.2分,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1分。

(三)工作目标任务督查中,每季度工作超额完成的,部门子公司每次加1分;四季度均超额完成的,部门子公司另再加1分。

(四)全年没有受到扣分的部门、子公司加1分。

第十条  本细则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7】

河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章督查督办工作办法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章的督查督办工作,建立职责明确、协调统

一、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章督查督办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河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章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3年5月10日

河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章 督查督办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章的督查督办工作,建立职责明确、协调统

一、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章督查督办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章的督查督办工作遵循: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依法办事的原则;“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三条 督查督办范围:

(一)企业、个人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的、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涉及负面或重大风险信息的。

(二)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违规行为有投诉、信访或实名举报的。

(三)来自公安、工商等部门及有关金融监管部门预警和情况通报的。

(四)根据上级机关领导批示要求督查的。

第四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章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

(一)受理。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信访或实名举报后,负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按拟办要求认真填写《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章举报受理单》,要有登记编号,以备存查。报监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督办人员办理。

(二)转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承办单位发放《督查督办通知书》,对承办的监管部门提出督办要求,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三)承办。负责承办的监管部门接到《督查督办通知书》后,应立即确定主管领导、承办人员,并制定查处查办方案。

督查督办事项办结后,负责承办的监管部门应在要求的期限内,根据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形成报告并提交至督查督办监管部门。

第五条 负责承办监管部门上报的办结报告,应当以正式文件上报,办结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二)办理过程;

(三)调查事实及认定违法性质;

(四)具体处理意见,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五)处理结果;

(六)重大或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当附送调查报告。

第六条 经审查不符合办结标准的督查督办案件,督查督办监管部门应当退回承办监管部门重新处理。承办监管部门自接到退办件之日起,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上报。

第七条 已批准办结的督查督办事项,督查督办人员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全部督查督办事项材料及时整理后归档保存。

第八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章督查督办工作纪律

(一)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如发现承办的监管部门存在行政不作为的;对多次催办仍不回复办理情况、又不说明理由的;或者拖延、推诿的;或多次督办仍处理不力的;有关承办人员在工作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督查督办机关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向承办监管部门发出警告通知,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负责督办、承办的工作人员与督查督办事项或举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负责督办、承办的工作人员应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第九条 督查督办工作检查:

(一)每年开展一次督查督办工作情况自查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

(二)上级监管部门对下级监管部门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通报,提出表扬与批评,对反映情况严重失实或故意瞒报、对督办事项拒不办理或不上报等情况,并造成后果的,由上级监管部门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给予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的建议。

第十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定期通报全省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对督查督办工作准确、及时完成的,给予表扬;对违反本办法要求的,给予批评。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8】

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们对乡的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4月23日乡召开了乡党政班子会议,对抓好当前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进行部署,并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副乡长黄观音为副组长,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提出了具体措施。实行以村、行业为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乡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下到各自分管行业及所驻村,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整改到位。

7月18日,乡长主持召开了乡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会议通报了开展“打非治违”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乡安委会先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村、重点部门和企业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三次督查;7月19-20日乡安委会组织安监、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对全乡10余家危化品和烟花门店进行了一次地毯式隐患排查和安全集中整治,扎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高位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是推行“一岗双责”制度。继续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安委会成员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别深入到安全监察联系村开展现场督促检查;二是对非法违法行为实行“五个一律”,即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非法违法行为和因非法违法行为引发事故的,一律公开通报,从严从重惩处,企业列入黑名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过整治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缔关闭;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集中整治,一律由政府或监管部门挂牌督办;凡是不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的地区、部门和企业,一律对其主要领导约谈并发督办通知;因“打非治违”工作不力致使非法违法行为突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引发事故的,一律追究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三是强化宣传和举报。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以会代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公开曝光,及时立案查处。四是务求统筹兼顾。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即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行动迅速,富有成效。

乡政府“专项行动”工作通知下发后,各村、各部门先后专题研究了“打非治违”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有的村和部门在每个阶段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组织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向乡安委会汇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

同时,我们重点对乡辖区内10余家危化品和烟花门店进行了安全集中督查,并要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到位。

当前和下一阶段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我们期望乡按照县政府年初制定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纵深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