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通知

督导检查通知。

我们听了一场关于“督导检查通知”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公告通知就像我们的“熟人”。 单位主体发出的公告通知更加具有官方性和权威性。

督导检查通知 篇1

(艾岗一中通讯员郭慧霞)4月27日上午,西华县教体局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督导检查组来到我校,对我校的办学水平进行为期一天的综合督导检查。

检查组领导首先听取了学校武连伟校长关于办学水平情况的汇报,然后通过查阅资料、师生座谈、实地查看、推门听课等方式对学校在“学校管理、新课程改革的推行、中招备考、教育教学和办学特色”等方面的工作分头进行了详尽的调研和督查;经过评估反馈,评估团对学校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特色办学、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基本建设改造和校园安保措施配套及实施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改进性意见。通过本次督导检查,将有力的推动学校的办学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督导检查通知 篇2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道路交通、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建筑工程、加油站以及其他事故易发的行业和单位为重点,全面检查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冬季防火等情况。

1、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对量贩、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2、道路交通要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3、危险化学品主要检查从业单位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情况,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单位的安全监管。其他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督促各企业认真制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4、烟花爆竹主要检查储存、销售等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管理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严厉打击私产、偷产烟花爆竹行为。

5、水上交通安全主要检查渡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船舶的技术指标和相关安全设施状况,严禁各类船只带“病”运营。

6、建筑施工单位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及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重点整治和查处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施工机械的违章违规现象。

7、加强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的安全管理,抓好设备设施的检测检修等工作。

督导检查通知 篇3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及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信息;要落实好节日期间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准备好应急队伍,备好应急物资与设施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督导检查通知 篇4

各行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燃气经营单位要加强燃气设施设备、管线的巡查,做好燃气运输、储存、灌装、供应的安全管理,严格燃气安全配送,进一步加强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用气。各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三山”公园等公园场所以及儿童公园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要加强监控,严格公园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确保游客安全。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市政设施的管理,要加强城市亮化设施、路灯、公共自行车、市区道路、桥梁窨井以及市区绿化等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对损坏的路灯和电器线路等设施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市市政设施安全行运。各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在建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围护、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工作,对春节期间留守工地的民工要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发生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各单位要严格春节期间行车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到不酒后开车,不疲劳开车,坚决杜绝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春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重点加强防火管理,放假前该切断的电源要切断,该消除的火种要消除,并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以确保安全。

督导检查通知 篇5

安 全 检 查 整 改 通 知 单

表B.0.2-7 监B-07

工程名称: 编号:B6-2-001

承包人:

经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对贵部提出要求如下:1、2、3、4、5、6、7、8、9、10、食堂墙壁需采用防火墙,气罐存放于室外并做隔离防护。现场临建室外做硬覆盖时,做好房屋拉索固定。

现场临建做好围挡,大门处需设置五板一图等安全警示牌。临建周围设置消防措施,每排房屋周围需设置灭火器材。洗漱间及食堂需设置防爆灯,防水插座。食堂人员必须有身体健康证,并贴于墙上。进入现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及相关防护措施。

现场拌合站需做避雷接地处理并将测试报告上报,操作人员做好交接操作记录。进出现场车辆禁止超载,石料车进场要求有专人指挥进退。水上作业人员配置救生衣。

望贵部接到本通知后按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本工程无安全事故。

监理工程师 :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签收意见:

签收单位 : 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日期:

抄报: 抄送:

本表由监理机构填写,一式三份,业主、承包人和监理各一份

督导检查通知 篇6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局),市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依据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版)》和《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湖北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版)》(鄂卫办通[20xx]47号)文件要求,主要督查内容如下:

(一)卫生行政部门

手足口病防治相关文件落实情况和组织本辖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情况。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应急响应情况;防治知识宣传情况;督导检查情况。

(二)疾控中心

1、病原学监测:实验室是否按照要求,对手足口病病例及时进行采样、送检及检测。

2、疫情报告及处置情况:疫情报告、审核、研判与管理情况;个案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情况;聚集病例的调查处置情况;重症和死亡病例的调查处置情况;标本收集保存及送检情况。

3、手足口病相关知识培训情况。

(三)卫生监督机构

对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监督情况。

(四)医疗机构

手足口病:“村级巡诊、乡镇留观、县级收治、市级重症” 四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手足口病快检情况,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诊治流程和分期情况;手足口病规范性治疗情况;评估手足口病散发疫情管理情况。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无截留病人情况及转诊情况;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情况;乡镇卫生院诊断治疗及转诊情况;定点医院诊断治疗情况、重症识别及转诊情况。培训情况;医疗设施配置情况。

二、督导检查对象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

(二)医疗机构:定点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各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各1家,个体诊所1家。

三、督导检查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

四、督导检查时间及人员分组

(一)检查时间

20xx年6月11日-13日

(二)检查组共分三个小组,各组检查的县(市、区)及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襄州区、宜城市、枣阳市

组 长:李少平

副组长:万永凌

成 员:朱小燕 张旺生 徐长军

第二组:老河口市、谷城县、保康县

组 长:齐和平

副组长:杨逢贵

成 员:黄少武 陈鹏 潘华庆

第三组:南漳县、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鱼梁洲

组 长:赵云岩

副组长:任群

成 员:郭鲜贞 邱德志 刘秀红

五、其它事项

(一)到各地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各县(市)区与副组长加强联系,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卫计委各派一辆车。

(二)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形成督导检查报告,于6月16日前将检查报告及检查表报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

附件:

1、20xx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手足口病防控情况督导检查表

2、20xx年疾控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情况督导检查表

3、20xx年卫生监督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情况督导检查表

4、20xx年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表

20xx年6月9日

督导检查通知 篇7

各单位要结合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集中消费的特点,加大监管力度,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加强重点品种的监管。对节日期间人民生活必需品和节日大宗食品,如面粉酒肉油豆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保健食品饮料散装食品药品等,进行针对性的市场检查,严查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药品行为。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抓好食品小作坊企业的检查,打击各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小作坊;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抓好市场食品准入,检查食品经营流通领域的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等市场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打击各种以节日为由促销过期霉变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消费环节重点检查宾馆饭店餐饮卫生情况,加大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度,促进餐饮业提高食品安全自律能力;涉药环节重点检查涉药单位的合法性及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性。

三是加强重点场所的监管。要针对节假日特点,重点抓好各类农贸批发市场大型食品购物商场餐饮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防范,着重检查食堂酒店餐饮等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对旅游景点景区餐馆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要重点查处,坚决打击,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无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

督导检查通知 篇8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把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部署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切实采取措施,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不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确保全区节日期间无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因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实际,尽快部署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及时处理各种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及消费者的投诉举报,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全力组织应急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区政府将在春节期间组织联合检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适当途径,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和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食品药品消费信心。同时,要注意引导新闻媒体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客观科学的报道有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要以正面引导为主,广泛宣传科学饮食用药知识。

(四)及时总结,巩固成效。各成员单位请将专项检查情况于2月10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上报。

各成员单位要在2月4日前将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督导检查通知 篇9

甘肃省卫生厅文件

甘卫爱函〔2012〕411号

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督

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及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医疗卫生系统室内全面禁烟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卫办妇社函〔2012〕580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卫生厅决定于近期开展2012年全省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督导检查,督导检查以卫生部新修订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2012版)》(附件1)为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

请各市州于2012年7-8月,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辖区内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进行自查自评。

(一)明查。各市、州由卫生局主管控烟工作领导带队,组织系统内从事控烟工作的业务人员,对市、州本级及所属县、市、区的卫生局、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健康教育所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明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2年8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省卫生厅。

(二)暗访。各市、州卫生局要组织当地媒体或本系统人员对本市、州和1-2个县、市、区的卫生局、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健康教育所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暗访,并将暗访结果在当地主流媒体通报,以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由主管控烟工作领导牵头,组织控烟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完成自查报告,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省卫生厅。

二、市、州交叉督导

请参照《甘肃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交叉督导评估手册》(附件2),于2012年7-8月(具体时间由相关两地协商确定)开展交叉督导评估工作。

(一)督导评估形式。包括召开座谈会、查看档案资料、现场考察、技术交流和访谈等。

(二)人员组成。按照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原则进行交叉督导评估,建议督导评估组由3-4人组成,包括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分管控烟工作的领导、主管科室负责人和1-2名控烟骨干。

(三)督导评估报告。各督导评估组应当于2012年9月15日前将督导评估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卫生厅。

(四)费用。督导评估组交通费用自理,食宿及当地交通费用由接受督导的市、州承担。

(五)抽查。省卫生厅将适时对交叉督导情况进行抽查。

三、省级暗访

省卫生厅将委托第三方组织于2012年8月对全省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进行暗访,暗访范围为厅直单位,兰州大学第一、第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及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健康教育所等医疗卫生机构。省卫生厅将根据暗访结果对各市、州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进行排名,并在省级主流媒体和全省卫生系统内进行通报。

四、迎接国家级督导评估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函〔2012〕580号)要求,卫生部将于2012年8月上旬委派浙江省卫生厅组成督导评估组对我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进行交叉督导评估,并组织第三方调查公司对我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进行暗访评估。

按照交叉督导评估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届时将对省卫生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2-3家综合医院及平凉市和天水市的卫生局、第一人民医院、疾控中心、中医院等13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估,请各相关单位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请各市、州卫生局,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特别是主管控烟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控烟工作列为卫生工作的重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在近期开展无烟环境布置、查漏补缺,做好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的日常工作,确保在暗访中取得好成绩。

五、总结交流

省卫生厅将根据督导检查工作结果,适时召开全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总结会议,通报结果,交流经验,进一步巩固全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成果。

省卫生厅联系人:尚建军 联系电话:0931-4818103 省建康教育所联系人:朱泽善 联系电话:0931-4680882 电子信箱:gssawb2010@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

附件:1.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2012版)

.甘肃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交叉督导评估手册

(附件请在省卫生厅网站下载。)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

主送:各市州及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抄送: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