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合同汇集

公路合同汇集。

公路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货物名称及品种

数量、价值等,具体明细内容以每一辆车签订的运输协议记载和发货清单为准,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货物运输线路、时间

2.运输服务;运输时间:以每一辆车签订的运输协议记载为准。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及时、完整地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否则,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输方式及安全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暂停货运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配备合格的驾驶人员。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装货地点装货。

4、乙方在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及时向甲方回传收货确认单。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无短缺;交通事故(翻车、撞车)、被盗被抢以及整车灭失等,如有上述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8、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线路运输期限

1、货物运输期限以单一辆车签订的运输协议记载为准。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索赔。

第七条货物安全保证金

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货物安全保证金______________万元。

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货物安全保证金中扣收;若货物安全保证金不足扣收,则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自行划转。

3、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剩余的货物安全保证金。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运输费用:按甲方一车一比对的市场运价,乙方优先安排车辆。

2、结算方式:一车一结算,乙方向甲方回传收货确认单后五天内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合同(篇2)

导语:局全体职工:

局全部职工:

你们好!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值此国庆佳节即未到临,局党、政、工特向你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恭敬!

是你们,斗伏暑、战寒冬、取诺言、讲质量、保安定,用勤奋的双手,科学的脑筋,高超的技巧,严谨的规律,架起了一座座彩虹桥,修起了一条条银练路,为**公路的兴起和起飞交上了一份份完满的答卷。

是你们,在猛烈的市场竞争中,奋勇开辟,诚信履约,遵纪守法,文明施工,为企业品牌形象的开辟奠定了根本,为企业博得了声誉,赚来了口碑。

作为公路人,你们舍小家、为大家,奔波在故国的大江南北、战役在前提艰苦的出产一线,为我局的成长而竭力工作,包管和增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本年,我局出产策划局势又有了新的进展,中标公约额及出产总值比拟客岁同期均有所增加,工程质量扫数到达公约要求。这些成绩的获得是全部职工互助竭力的结果。在此,局党政工向大家表现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要结束年初职代会发起的各项任务目标必要大家齐心合力,坚守岗亭,紧记任务,彰显责任,要始终把工程安定放在首位。各个部分、各级办理人员要当真践诺职责,为基层服好务,为员工服好务,加强表里和谐工作,做好步队巩固工作,连续为公路机器工程局的成长营建和谐巩固的成长氛围。盼望全局上下齐心合力,风雨同舟,构成联合和谐,文明向上,共赢共荣的精良氛围。

衷心祝福全部员工及家人过一个平和、高兴、健康的节日!

公路合同(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推行标准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为了加速实现交通现代化,必须加强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从事生产、建设以及商品流通的一种共同技术依据。运输生产、工业产品、救助打捞、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安全和卫生条件以及其他应该统一的技术要求,都必须制订标准,并贯彻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规划、计划的编制

第三条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化管理体制,水运工程标准由交通部基建局负责,公路工程标准由交通部公路局负责,其它标准由交通部科技局负责。

第四条 交通标准化规划、计划是交通运输规划、计划的组成部分。规划、计划的编制由部科技局、基建局、公路局分别负责。制订、修订标准需要的重大科研项目,列入交通科技计划。

各省、市、自治区交通标准化规划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抄部有关局。

第五条 每年七月份,部属企业、事业单位和省、市、自治区交通(航运)厅(局),提出下年度国标、部标项目建议,分别报部科技局和有关局。部科技局会同有关局进行审查,汇总编制交通标准化年度计划。调整计划,需经批准。

第三章 标准的制订和修订

第六条 制订或修订标准,要根据交通运输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使用要求,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国家资源,开展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不断提高标准质量,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七条 制订或修订标准,要对同类产品的品种、规格,进行选优和合理分档,形成系列;零部件、元器件、构配件要提高通用互换程度。

第八条 搞好运输、装卸、包装、储存、通讯等标准的制订工作,不断提高货运质量,保证安全。

第九条 要认真研究,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标准和国外的先进标准。有特殊需要时,可以直接采用有关标准。

第十条 出口产品、对外承包或技术援助工程,必要时可由生产建设主管部门会同部有关局制订适合外贸市场需要的标准。

第十一条 根据技术和经济的发展,部标准每隔三至五年,由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简称“归口单位”)负责复审一次,提出继续使用、修订或废止的意见,报部批准。

标准的修订,原则上由原起草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制订、修订部标准需要的费用列入部财务计划。制订修订企业标准的费用列入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计划。

第四章 标准的分级、审批和发布

第十三条 标准分为国家标准、部标准(专业标准)、企业标准三级。部标准、企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企业标准不得与部标准相抵触。

第十四条 国家标准是指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而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我部负责编制的国家标准,报国家标准总局或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审批和发布。部标准是指在交通系统范围内必须统一的标准,由部审批和发布,报国家标准总局或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备案。

第十五条 企业标准是标准工作的基础。企业在执行国家标准、部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制订出比国家标准、部标准技术指标更先进的企业标准。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第十六条 标准的解释,由标准审批机关或其指定的单位负责。

第五章 标准的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 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就是技术法规,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对因违反标准造成不良后果以至重大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贯彻标准确有困难者,要说明理由,提出暂缓执行的期限和贯彻执行的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标准发布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 贯彻标准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上级主管部门应予支持;重大的,应纳入各级技术措施计划。

第十九条 一切企业对于原料、材料和协作件的验收,半成品的检查,以及成品的检验,都必须按标准进行。符合标准的产品由检验部门填发合格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列入计划完成数,不计产值,不准出厂。

新产品投产前,由研究设计单位制订产品标准,否则不得批量生产。

第二十条 新产品设计,老产品整顿改造,要充分考虑标准化的要求,尽量采用标准设计和通用设计,不断提高标准化程度。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必须进行标准化审查。产品在鉴定、定型时,必须有标准化管理部门参与标准化审查。

第二十一条 企业要认真贯彻《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确保产品符合标准。企业的检验部门是监督标准执行的重要机构。检验产品质量,必须以技术标准为依据。

第六章 标准化机构和职责

第二十二条 交通部科技局统一归口管理交通系统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的标准化的方针、政策,提出交通标准化的方针、任务;

组织编制交通标准化规划和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组织制订、修订国家标准和部标准,负责国标的报批,部标的审查、编号、发布;

组织协调外部与我部有关的标准规划、计划。

审理和奖励部标准成果。

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第二十三条 交通部基建局和公路局负责管理的工程标准化工作,其职责与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类同。

第二十四条 部内有关业务局设标准化专职(或兼职)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交通标准化规划、计划,组织编制本业务系统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负责本业务系统的标准化工作,督促所属企业贯彻执行各类标准;

帮助企业解决制订和贯彻标准需要的物质技术条件。

第二十五条 部属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设置标准化管理机构(处、室、科、组),配备专职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编制本单位标准化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按照本《办法》第五章的规定,监督所在企业贯彻各类标准;

组织或承担制订、修订企业标准;

参加制订、修订有关的国家标准或部标准;

负责本单位的标准化审查;

管理本单位标准补助费的使用。

企业、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由主管技术工作的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第二十六条 各省、市、自治区交通(航运)厅(局)可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设置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系统的标准化工作,承担国标、部标的制订、修订任务。

第二十七条 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是交通系统标准化技术总归口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参加编制和贯彻执行交通标准化规划、计划;

开展运输生产、工业产品、通用基础等标准的科学研究;

承担有关国家标准、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

参加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活动;

交通系统标准化工作的业务指导;

情报资料工作,《交通标准化》编辑、发行;代管交通系统标准补助费用;

标准化人员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 部属高等院校应结合教学,进行标准制订、修订和科学研究工作,并开展标准化基本知识的教育。

第二十九条 交通部可指定科研、设计、院校、生产等单位作为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其职责见《交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工作细则》。

交通系统承担国家某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归口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

第三十条 标准化工作是生产技术工作,从事这些工作的科技人员是科技队伍的组成部分,其政治经济待遇与其他部门的科技人员相同。

应当挑选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科技人员从事标准化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章 标准成果的奖励

第三十一条 技术标准是一种科学技术成果,凡经过审查发布的部标准(专业标准),经过一年以上的实施,在下述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对生产和建设,有显著作用和较大技术经济意义,视其成果大小和取得的难易程度,予以奖励:

1.保证和提高产品、运输和工程质量。

2.充分利用国家资源,节约原料、材料、燃料。

3.合理发展产品的系列、品种、规格、提高零部件、元器件的互换性和通用程度。

4.提高设计、生产、施工、检验和科学试验的工作效率及试验、检验的精确度。

5.保证人身健康,产品、工程和运输安全可靠,环境的清洁卫生。

6.恰当处理生产、使用、流通之间的矛盾,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7.有利于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

8.有利于管理的合理化和现代化。

第三十二条 标准科技成果的奖励按交通部(80)交科技字1503号文《交通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试行办法》,报交通部科技局审批。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由部科技局负责。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标准化的规定与本《办法》有矛盾时,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公路合同(篇4)

甲方将工程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下条款:

1、甲方:

(1)向乙方提供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

(2)委派工地监理人员,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技术管理。

(3)协助乙方做好与地方的协调工作。

(4)若乙方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甲方有权指定分包或租赁机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工程质量低劣,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更换施工队伍。

(5)负责组织阶段质量检查、阶段验收和交(竣)工验收。

2、乙方:

(1)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对工程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2)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开工前七日内向甲方和监理提交开工报告。

(3)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4)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检验报验程序。

(5)对工程质量负全责,为监理人员无偿提供检测设备、工具和人员。

(6)不合格工序和出现质量事故必须返工,返工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负担。

(7)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组织、制度和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8)负责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地方事务,办理临时占地、开工场地、竣工场地的清理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9)准确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和各种实验报告,按甲方及监理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10)工程竣工后十五日内,按要求整理好竣工文件,报甲方一式三份。

(11)负责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有关工程的其他事宜。

(12)该项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1)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达到设计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各项要求。

(2)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工程验收标准,杜绝不合格工程。

(3)甲方将预留合同价的5%共计人民币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

(4)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工序、工艺不合理的扣除合同价的1%。

(5)工程内业资料不齐全,存在弄虚作假、上报不及时现象的`扣除合同价的。

(6)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无条件返工。

(1)工序验收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全部竣工资料,甲方审验合格后,报请有关部门组织交工验收。

(2)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出现任何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1)工程的计量支付:开工报告由相关单位批复,主要机械和主要材料已进场,施工人员到位,由甲方代表与村们监督员签字认可,可支付工程投资的%,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总投资扣除预付款及质保金后,全部支付。缺陷责任期满,无任何质量事故,支付剩余质保金。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公路合同(篇5)

【范本一】

托运人: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

承运人: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收货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XX年 月 日,货物运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根据上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运费并提交乙方审核确认;经乙方审核确认后。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对于乙方依约应向甲方承担的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或运费中扣收;如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扣收,则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自行划转。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为本合同之目的,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它财务记录等材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合同一方应当加以拒绝。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关于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本条规定与其他条款就同一违约行为都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则除非该约定与本条规定相冲突者外。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 区 路(街) 号。

【范本二】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若运输指令下达后。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合同期限延续一年或数年。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附:运单编号:___________,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本三】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根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文件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

一、乙方根据具体甲方要求,为甲方承担——公路运输业务。

二、运输业务程序: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认可发车。3、乙方装车。4、双方验收签收。5、发往目的地并签收回单。6、下月费用结算。因市场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三、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物安全、及时甲方出库单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种类主要为甲方生产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险物品进行装卸及做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运输过程中、风险转移前的货物的损坏、灭失,要求乙方先予赔偿;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运输问题通知单》三天内没有得到回复,有权作“默认赔偿”处理。本合同任何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

(4)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向乙方订运车辆,乙方需要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并确保车辆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提货点,否则甲方有权另找承运单位。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的货物,按甲方企业 包装标准的规定进行包装。

(2)甲方须出示明确的送货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发货时间和数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库单四联(三联做回单,一联交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和职责:M.DG15.com

1、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运输数量、发运目的地地址、所需车类;告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乙方义务: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提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担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及出门手续。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应减速慢行,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车间及办公室等。

(3)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以甲方填写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的运输任务单为准,运输任务单一式两份,乙方保留一份作为结账凭证。

(4)乙方负责装车,对甲方的货物,应妥善保管,禁止野蛮装卸,禁止用与有菱角、有腐蚀性的货物拼装、混装及其他不合理的装运方式装运,在每一层铁通包装货物的上面,铺一层甲板再装第二层或其他货物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外,运输过程中导致甲方的货物包装变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内漆油未溢出的、按货物价格的50%赔偿损失;桶内油漆溢出的。按货物价格全额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客户后,乙方负责卸货,协同收货人做好货物的清点工作,并要求收货方在甲方的出库单上签收并加盖章与出库单上所有列收货人名称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货单据丢失,客户收货后没有签字盖章或所盖公章与收货人名称不一致,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货物送完后,乙方将有甲方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单据回执及时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车辆不能及时返回,则必须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日期将回执寄回甲方;单据的回执从客户签收后返回甲方的时间: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时间》。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单据回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往来。

(7)乙方承接运输后,必须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进行保险。因为投保导致甲方的损失无法弥补的,有乙方进行赔偿。乙方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货物受损。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遭雨淋损坏、被冻坏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造成货物短缺、送货逾期等情况的,也给甲方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的客户损失也须由乙方承担。但对上述的赔偿,乙方承担的方式为先予赔偿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8)乙方应按运输任务单及协议附件约定的运输时间安排运输到货时间,如果发生送货逾期的情况,每逾期6小时甲方将扣除该笔运费的5%,加急运输的,每逾期6小时,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运费外,同时还扣除该笔运费的10%以做补偿。延长时间到货以此类推,单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洪涝灾害、台风、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交通中断,大雾等突发恶劣天气造成的拖延等情况造成的逾期到货除外。

(9)没有甲方的运输任务单等单据认可,乙方不得擅自从甲方客户处带回货物至甲方仓库;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地址有异、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货物拉回甲方仓库。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验货,并对客户拒收理由由做书面具体说明(出库单回执中应做具体说明并请客户签字盖章)。如果客户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过失造成的,由此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运费的结算为月结,每月5日开始结算上月运费,结算前乙方必须履行完成以下义务:

(A)提交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B)提交运输业务发生明细(具体列明:承运日期、运输任务单号码、出库单号码、客户名称、出门证号、吨位、运费金额等)

(C)经客户签字盖章的单据回执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的单据)

(D)凡运输货物单上付款方式一栏注明“货到付款的”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办运输,其运输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执行并由甲方客户直接与乙方结算,乙方同时向甲方客户提供正式发票。

(E)乙方对结算月度的赔偿全部确认完毕。

五、其他

1、运输价格及运输、回单时间见运价表格。该表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益。

2、里程时间省外从装货后第二天起算,省内当天到达,

3、本着互惠原则,本合同运费价格为全年统一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时间表)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

5、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营业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公路合同(篇6)

构筑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了责任,分工协作,互助结束国度构筑项目标计划任务,根据《构筑工程勘察计划公约条例》的法则和_______承诺的筹划任务书,经甲乙两边富裕会商,特签订本公约,以便互助服从。

第一条工程名称、范围、投资额、构筑地点

甲主拜托乙方负担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计划项目,构筑安置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承诺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__万元,构筑地点在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任务

1、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过去,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承诺的计划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材料(或经过议定承诺的资本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和谈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计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必要经过议定科研获得的技巧资料。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图计划前,应供给经过议定承诺的初步计划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计划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前提,以及有关配置的技巧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包管质量,不得随便变动。

2、及时办理各计划阶段的计划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构造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计划技巧交底。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关照乙方参加完工验收。

4、在计划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供给必要的工作前提,并在糊口生涯上予以便利,在计划和施工进程中因技巧上的特别必要进行实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互助甲方到外埠的差旅费均由甲方当真。

5、甲方必须保护乙方的计划文件,不得擅自点窜,未经乙方赞成,甲方不得复制、反复利用或擅自扩大构筑范畴。甲方有任务保卫乙方的.计划版权,不得让渡给第三方反复利用。

第三条乙方的任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过去,向甲方交付初步计划文件。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过去,向甲方交付技巧计划文件。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过去,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计划文件。此中,初步计划文件一式_______份,技巧计划文件一式_______份,施工图计划文件一式_______份,甲方另需增加文件份数和必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过去,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终了扫数计划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配置清单)。

(大型构筑安置工程,甲乙两边可视详细环境分阶段进行计划,在具有计划前提时,两边签订阶段计划公约,详细法则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计划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计划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公约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承诺的计划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计划的承诺文件,以及有关计划技巧经济和谈文件、计划标准、技巧典范、规程、定额等发起勘察技巧要乞降进行计划,提交符合质量的计划文件。

3、初步计划经上级主管部分检察后,在原定任务书范畴内的必要点窜,乙方该当真负担。

4、计划单位对所负担计划任务的构筑项目应互助施工,进行施工前技巧交底,办理施工中的有关计划题目,当真计划变动和点窜预算,参加潜藏工程验收和工程完工验收。

第四条计划的点窜和中断

1、甲方因故要求点窜工程的计划,经乙方赞成后,除计划文件交付时候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点窜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元增付计划费,或按计划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谋划。

2、原定任务书如有庞大变动而重作或点窜计划时,须具有计划审批构造或计划任务书承诺构造的定见书,经两边会商,另订公约。已经进行了的计划费用的付出,按前条方法谋划。

3、甲方因故要求半途中断计划时,应及时用书面关照乙方,已付计划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计划费,同时结束公约干系。

第五条计划费的数量和交付方法

本计划公约见效后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称于计划费的20%的定金,计划公约践诺后,定金抵作计划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计划方案后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出_______%的计划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扫数计划费(计划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计划费,可按单项工程计划结束后别离拨付)。

第六条嘉奖与违约责任

1、在公道的工程投资把握数内,因为乙方采取进步技巧或公道发起而节减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省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嘉奖乙方。

2、因为甲方不能按期、精确供给有关计划资料,导致乙方没法进行计划或造成计划返工,乙方除可将计划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吃亏工日,以每日_______元谋划增付计划费。

3、甲方不根据公约法则的时候向乙方付出定金和计划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法则,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因为乙方的因为,耽搁计划文件的交付时候,每耽搁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称于计划费的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计划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计划质量差劲引发返工,应由乙方连续美满计划任务,并视酿成的吃亏华侈大小减收或免收计划费。对付因乙方计划不对造成工程庞大质量变乱者,乙方除免收受吃亏部分的计划费外,还应付与直接纳吃亏部分计划费相等的补偿金。

第七条别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约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两边签字后见效,扫数计划任务结束后失效。本公约如有未尽事件,需经两边互助会商,作出补充法则。补充协议与本公约具有划一出力,但不得与本公约内容抵牾。

在公约履行中如产生胶葛,两边应及时会商办理。会商不可时,两边属于联合部分的,由上级主管部分调整。调整不可,或不属于联合部分的,可向国度法则的公约办理构造申请仲裁,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告状。

本公约本来一式二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公约副本一式___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保存一份。

构筑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计划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关联人:_______________

关联人:_______________

通信处:_______________

通信处:_______________

德律风或电报:_______________

德律风或电报: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

公路合同(篇7)

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投标文件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7.其它文件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其它附件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20XX年X月XX日生效,至20XX年X月XX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公路合同(篇8)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xx乡 xx村通村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根据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施工项目、内容

按照本工程建设内容以及工程建设方案,工程路段总长度为 公里,路宽度4米,厚20厘米砂石路面。

二、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工程造价按照设计 公里,工程造价元,承包给乙方实施。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

三、工程质量要求及铺筑工艺

1、乙方要严格按砂石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按《砂石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

2、乙方必须接收甲方和交通部门的监督管理,若有违反者,视为违约,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的工程程序进行规范施工,最终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和区减负办;区税改办及相关部门联合验收。

四、施工期限

本工程工期从20xx年6月18日至20xx年07月18日完工,工程竣工后由区减负办;区税改办及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为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相互监督本合同第一条款的履行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乙方须听从指挥,接受监督和检查。

3、质检人员对工程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坚持原则,随时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甲方根据工程需要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5、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负责协调现场有关问题。

②按合同履行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款在减负办拨付后拨付乙方)。

6、乙方的义务

①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工期、施工等工作,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竣工后,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②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规范的程序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降低工程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

③乙方全权负责施工安全,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教育施工人员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

因工程的需要,确需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需要变更合同的方可变更,单方不得变更合同。

2、合同的解除

①开工通知书发出三日内乙方迟迟不动工的;

②乙方在修建过程中不按合同和质量要求施工的; 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问题甲方责令限期整改,而没有整改的;

④工程完工后,超过保修期和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解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附加合同,签订的附加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施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自愿承包修建央里村至玉洪盘贤村标村的屯级道路,为明确双方责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规模:初步测量为4.5公里,但以双方共同确认工程量为准。

四、技术质量要求

1、路基宽度为5.1米以实计算(含水沟0.6米),要求线路顺畅平直,护墙稳固,边坡要求为1:0.75。

2、路面:用10-20公厘的风化石铺设3.5米宽(弯道铺设4米宽),厚度为15公分,并用压路机压实,要求路面平整,不允许有马鞍形状。

3、水沟:按0.6米宽×0.4米深×0.3米底宽开挖,要求线形顺畅,水流无阻碍。

4、涵洞,每公里设三道(根据地形设计),规格:浆砌、主板内容0.8米深×0.7米宽,或用涵管浆砌,规格:内空大于Φ60公分,并设有涵帽,规格20×20×100公分,浆砌跌水井规格:

0.8米深×0.8米宽×0.7米底,并低于涵洞10公分,浆砌出口喇叭口。

5、辍车道:每公里设三道,规格6米宽×20米长并铺砂5米宽。

6、回头弯道半径不小于10米。

7、路面坡度(纵度)不大于10%。

五、工程时间

以甲方通知进场为准(双方约定并签经书面确认)工期约定为进场之后的60天内完成。

六、承包金额

甲方按每公里4万元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保证按上述标准做好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七、付款方式

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支付壹万元作为乙方的启动资金,过后甲方视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预付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100%(不需要乙方开票)。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的施工,确保乙方施工顺利,负责道路线路的各方面协调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及安全工作,健全施工安全措施,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以甲方无关。

3、乙方应积极做好施工工作,利用一切有利因素加快施工进度,遵守当地的村民及民风民俗。

九、其它

1、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未动工建设的,甲方收回承包指标,不再给乙方承包施工。

2、20xx年 月 日前不能竣工的,甲方可按乙方实际所做工程量进行实地评估,按评估完成的实际工程算80%结算给乙方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签字确认完工后自动废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共同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路合同(篇9)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劳务承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范围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范围:__________

第二条、工期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总工期为195天。

第三条、工程劳务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表)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严格按国家现行的公路施工规范和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补充技术规范组织施工。

4.2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服从甲方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第五条、工程验收及计量

5.1每月对工程量计价一次,在质量优良的前提下给予计量,工程数量以双方实地测量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及指挥部认可为准。

5.2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也不支付劳务费用。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返工;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返工或返工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3建设单位工程单价不明确的工程项目,待单价确定后再行计量。

第六条、工程进度

6.1乙方必须按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及甲乙双方签定的《单项工程进度目标责任书》,完成相应的工作量。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任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6.2因变更设计需延长工期或改变进度计划的,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6.3因施工中的其它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工程量的,必须报请甲方代表批准延长工期。

第七条、工程材料

7.1工程材料由建设单位或甲方统购、统供。

7.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30天将工程材料用量清单送交甲方,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用料情况按计划供给。

7.3因甲方无法供给,乙方需自购的材料,乙方必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建设单位的质量标准以市场最低价格购买,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价款的支付

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经建设单位计量的部分,待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扣除材料费后按90%支付给乙方,剩余的10%作为进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进度保证金5%,乙方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退还;质量保证金5%,到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拿到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后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9.1.1负责向建设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有关工程建设事项,处理工程用地、拆迁等事宜,标定工程用地界限。

9.1.2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指导,编制施工组织计划,贯彻建设单位管理目标,上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变更资料,保管工程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9.1.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资料及施工技术规范,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9.1.4负责按计划向乙方提供各种工程材料。

9.1.5甲方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层次和隐蔽工程进行中检中验。

9.1.6负责按月进行中间计价、上报计价单,单项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性计价,并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9.2乙方责任

9.2.1负责组织适应于本工程施工的设备及人员进场。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承担相关费用。施工机械进场、退场、转送费用自行负责。

9.2.2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各项手续,遵守劳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承担其聘用人员因自身过错给他人造成的民事责任。

9.2.3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接受驻地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员、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保护施工现场桩志、控制点、线,及时申报中检中验有关资料。

9.2.4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立即返修、补救、重做,费用自行承担,因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影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和甲方的处罚,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5甲方统供的施工材料,乙方应按工程进度需要提前向甲方申请用料计划。自己的设备所需配件材料由乙方自理。

9.2.6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或转让给第三方。因转包、分包或转让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9.2.7乙方保证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

9.2.8乙方保证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指令。

第十条、约定事项

10.1工程数量的确定:路基土石方工程以未动工前甲乙双方现场核实认可的数量为准,其余工程以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为准。第5.1条仅作为月进度支付依据。

10.2各分项工程单价均为为成品单价,已包含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即工、料、机直接费和间接费)。

10.3所有构造物工程已包含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基坑清理、支砌、勾缝、抹面等一切相关费用及业主要求的工程质量。

10.4所有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现浇预制构件单价已包含制作、吊运和安装工程量,以及机具、设备费用。

10.5填挖方单价为综合单价,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料场至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土石方调运装卸费用,填方原地基处理和填前碾压,挖松压实和路基填筑碾压等工序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0.6施工进度控制,采取分项目标控制办法,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所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当满足不了工程进度计划,甲方有权划拨施工任务,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增加费用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10.7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控制:施工中乙方必须自觉履行云南龙腾二级公路管理办法,确保质量创优、安全生产,同时注重环保工作。若因乙方监控不严、管理不力,使质量、安全或环保方面出现问题,则所产生的一切处罚由乙方自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0.8施工中一切临时占地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超挖、超填、农田排灌破坏、临时便道、便桥、临时用地、房屋建盖等)。

10.9材料供应及价格:业主统供的.材料,由项目部统一运输,所扣材料费为统供价加运输费;由项目部统一定价的材料,项目部只负责定价、办理提料单,其运费和数量签认由乙方负责。乙方对甲方统供的材料必须加强管理,若发生倒卖,导致提料单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将对乙方处以倒卖材料数量的5~10倍的罚款,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10施工安全:工程施工与当地原有道路交叉处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设置醒目的指示安全行车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车辆出入。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通车,乙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保通人员配合甲方保通人员做好安全保通工作,并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安全设施、标语标牌,否则,由此引发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0.11云南龙腾二级公路《技术规范》、甲方的《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和甲乙双方签定的《单项工程进度目标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违约

11.1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2若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工程款的3%,同时承担因其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二条、其它

12.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安全规范文明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2.2因不可抗力所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乙方必须办理自己所有进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如不按时办理,出现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工程劳务价款。若因乙方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则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合同(篇10)

乙方(承运方) :

国内公路运输合同(精选12篇)、 甲方委托乙方发运气体钢瓶集装格。除非甲方特殊要求,乙方必须提供车厢12.5米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 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乙方应按照甲方对货物运输的具体要求,负责运输全程的货物安全,自提货后至收货人签收前所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污染、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货运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发生货运事故后,乙方应第一时间出具货运事故记录,并在事故发生次日起计算30天以内向甲方清偿事故损失。、 乙方应将车辆及相关人员驻于甲方工厂内,以确保能够随时接收并执行甲方的发车指令。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货物配送。如到货延迟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则该趟运费折扣为80%,且乙方须承担所有相关赔偿责任。若乙方不执行甲方合理发车指令的(常州、张家港)。

第一条 合同期限 货物名称及品种、 甲方应确保每天至少让乙方驻厂的车辆发运一车货物,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当天无货可发,且每月之中无货可发的情况达到第五次的,放空费”人民币300元/次。若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当天车辆到达目的地后不能装货返回。

第二条 货物运输线路、时间

第三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产品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按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途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相关事件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保证货物的完好及安全,如果非甲方原因造成货损货差的,乙方须就货物价值向甲方全额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关连带责任损失。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输方式及安全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双方合作的的运费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须在此月5日前核对完毕并由乙方开具运输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接受日期以发票签收日为准}的次月5日之前将相关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运输效率和运输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 严重影响甲方产品供应及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甲方要求整车运送的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人员未经甲方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转换运载工具、不得拆卸货物和改变货物的叠装方式、不得拼装其它物品;、从甲方位于东桥的总厂到常州往返的运费为2450元/趟。到张家港每天往返2趟及以上的,往返运费为1600元/趟;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4.对于甲方要求零担运输的非危险品货物,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货物与危险品等混装,如发生混装,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附件使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主要部分。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适格的驾驶人员。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装货地点装货。4.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时,应认真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并在约定时间内交给甲方,如出现回单丢失或不能按时回单。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具备合法物资的运输车辆,以保证甲方货物安全及时达到。如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不具备合法资质。

4、为保证运输质量,乙方车辆应符合甲方相关设备产品运输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没有按时把甲方的货物运到收货地,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在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甲方必须在交接货物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货物名称,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及时向甲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在没有完全收到收货方签收的回单情况下,有权延迟支付运费,直到收到全部回单。甲方在乙方能够出具收货人盖章的收货明细之后。

7、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乙方承运甲方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等。

9、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 2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产品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

第六条 线路运输期限

1、货物运输期限从发出运输指令时起算。当甲方有特殊要求时,运输期限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运输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执行。如果乙方运输效率和运输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产品供应及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索赔。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关于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本条规定与其他条款就同一违约行为都规定了违约责任的, 则除非该约定与本条规定相冲突者外,权利人可以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其他条款的约定与本条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及时向甲方回传收货确认单。

2、甲方违约责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等货的,

2.2 乙方按时将货送到收货地点,因收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卸货的,甲方按

3、乙方违约责任

3.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造成车辆迟到的,乙

3.2 若运输指令下达后,

实际运价与合同 3.3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迟交货的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应向甲方缴付运费的 10%作为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

3.4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乙方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

3.5 乙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它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向盐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乙方应承担的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货物安全保证金中扣收;若货物安全保证金不足扣收。

3、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均是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一并附后。

甲方:乙方:日期:

公路合同(篇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路建设市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禁止任何形式的地区封锁。

第五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指:

公路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公路建设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建设的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单位。

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公路建设活动的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定和监督执行公路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依法实施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市场动态管理,并依法对全国公路建设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公路建设行业评标专家库,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五)发布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息;

(六)指导和监督省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

(七)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公路建设市场违法行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

(二)依法实施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实施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建立本地区公路建设招标评标专家库,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四)发布本行政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信息,并按规定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本行政区域公路建设市场的信息;

(五)指导和监督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

(六)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违法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配合省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和动态管理;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四)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市场准入管理

第十条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均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公路建设市场实行地方保护,不得对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一条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可自行管理公路建设项目,也可委托具备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应当满足拟建项目的管理需要,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收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实行备案制度。

收费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或依法核准后,项目投资主体应当成立或者明确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将其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有关情况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或者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后,方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第十四条法律、法规对公路建设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作出规定的,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后,方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第四章 市场主体行为管理

第十五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公路建设市场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建设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的要求。

第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违反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十七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者设计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采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二)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要求;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深度要求;

(四)工程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和稳定性要求。

第十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的,不得使用。

第十九条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的全套文件;

(二)专家或者委托的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三)项目法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合格的,批准使用,并将许可决定及时通知申请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批准使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不得规避招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实行歧视政策,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暗箱操作。

第二十二条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应当依法投标,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串通投标,不得以行贿等不合法手段谋取中标。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附加不合理、不公正条款,不得签订虚假合同。

国家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项目法人与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签订廉政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第二十五条项目施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三)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

(四)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五)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六)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三)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四)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五)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六)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应当将许可决定及时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一)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提供勘察设计资料和设计文件。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派驻设计代表,提供设计后续服务;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及施工设备应当及时到位,以满足工程需要。要均衡组织生产,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配备人员和设备,建立相应的现场监理机构,健全监理管理制度,保持监理人员稳定,确保对工程的有效监理;

(五)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确保供货质量和时间,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六)试验检测单位应当按照试验规程和合同约定进行取样、试验和检测,提供真实、完整的试验检测资料。

第二十九条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现场管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其他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时,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三十一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

第三十二条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从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不得拖延和隐瞒。

第三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合理确定建设工期,严格按照合同工期组织项目建设。项目法人不得随意要求更改合同工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缩短合同工期的,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缩短合同工期,但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并按照合同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十四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退还保证金、办理工程结算。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征地拆迁款,不得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款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拖欠分包人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项目法人对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施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和拒绝。

第三十五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和节约用地。

第三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勘察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设计变更的意见,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设计变更虚报工程量或者提高单价。

重大工程变更设计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

第三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经项目法人批准,可以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委托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但不得转包或者二次分包。

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购或者分割工程。

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的管理,所有分包合同须经监理审查,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可以直接招用农民工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人。施工单位招用农民工的,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备案。

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按时支付劳务工资,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农民工安全。

劳务分包人应当接受施工单位的管理,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劳务作业。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第四十条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使用农民工的管理,对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农民工的,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要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当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项目的交工验收,并报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章 动态管理

第四十二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的动态管理。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查处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路建设市场的信用管理体系,对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在招投标活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四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承接任务情况和其他动态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法人应当将其他从业单位在建设项目中的履约情况,按照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记入从业单位信用记录中。

第四十五条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应当作为公路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的处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规章已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七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实行地方保护的或者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实行歧视待遇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四十八条从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申请公路建设从业许可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从业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第五十一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拖欠工程款和征地拆迁款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施工质量、施工工期等义务,造成重大或者特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工期延误的,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第五十三条施工单位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乱占土地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变更设计中弄虚作假的;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五十五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填报有关市场信息时弄虚作假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五十六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建设市场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6年7月11日公布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公路合同(篇12)

公路货物包装转运合同单(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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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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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主单位(人)││作业地点││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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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件数││重量(公斤)││到站││

├────┴──┴──┴──┴────┬─┴────┴────┴───┤

│包装转运费│包装材料费│

├───┬──┬──┬──┬──┬──┼───┬──┬──┬──┬──┤

│收费│单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材料│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项目││││││名称│││││

├───┼──┼──┼──┼──┼──┼───┼──┼──┼──┼──┤

││││││││││││

├───┼──┼──┼──┼──┼──┼───┼──┼──┼──┼──┤

││││││││││││

├───┼──┼──┼──┼──┼──┼───┼──┼──┼──┼──┤

│小计││││││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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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大写)万千百拾元角分¥│

├─┬───────────┬─┬──────────────────┤

│附││备││

│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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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复核制表

注:此合同单一式四份:

一、存根、二、交款凭证、三、收据、四、结算凭证或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