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通用十二篇)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通用十二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通用12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篇1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xx】15号)和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字【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篇2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70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发〔20XX〕28号)、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XX〕97号)、《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XX〕12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XX〕2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院为全额拨款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额896个(其中766个编制为可用人员编制,130个编制作为兼职教师财政拨款依据)。单位正职2名,单位副职7名。内设副处级机构33个,其中国共产党政管理机构16个、教辅机构(附属医院差额拨款独立法人单位单独制定方案)7个、教学系部10个。

(二)现有在岗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在岗人员为896人,其中:管理人员84人,专业技术人员704人,工勤人员108人。896人包括711个有编人员、185个无编人员。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XX]21号)文件精神,我院可设置岗位总量1400个,按照我院实际情况和人员精简原则,目前设置岗位总量960个,其中:管理岗位134个,专业技术岗位768个,工勤技能岗位5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0%。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高教教师系列,高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59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77%。辅系列岗位为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会计、社会科学、医疗卫生等系列,辅系列的岗位等级不进入学院相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最高档次。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占用专业技术职数,确保“双肩挑”人员比例控制在管理人员中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的30%以内,首次岗位设置完成以后,新进管理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管理岗位职级待遇。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34个,占学院岗位总量的14%,详情如下:

1、院级领导岗位9个。其中:四级职员2个,分别是:书记1个、院长1个;五级职员7个,分别是:副书记1个、副院长4个、纪检书记1个、工会主席1个。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2个。其中:六级职员32个,名称分别是处长(主任、部长)、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督导团团长等;七级职员40个,名称分别是副处长、副主任、副部长、团委副书记等。

3、其他管理岗位53个。其中:八级职员20个,名称是科长。九级职员33个,名称是干事。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5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

(1)正高级岗位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三级岗位18个,四级岗位28个。

(2)副高级岗位20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其中:五级岗位41个,六级岗位83个,七级岗位83个。

2、中级岗位3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其中:八级岗位104个,九级岗位138个,十级岗位104个。

3、初级岗位16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2%。其中:十一级岗位76个,十二级岗位76个,十三级岗位17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58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其中:技术工二级3个,技术工三级12个,技术工四级24个,技术工五级12个,普通工岗位7个。

四、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七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3、新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任职条件(具体岗位等级分级细则另行制定):

⑴一级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⑵二级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⑶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4年;

⑷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7年;

⑸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⑹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⑺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⑻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⑼研究生毕业第一年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转正后进入十一级;本科毕业第一年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一年以后进入十二级。

5、对获得下列荣誉者,评为正高职称2年后、副高职称4年后可直接聘用至学院相应级别的最高等级(一、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另有规定)

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或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含劳动模范);

⑵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⑶教育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湖南省优秀专家;

⑷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在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在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具体按国家政策执行。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聘用

按照《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公布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将聘用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7、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参照“四差额”办法组织中层干部岗位的竞聘,采用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公开竞职的方式组织副科岗位干部的竞聘,采用双向选择的办法对教师和教辅人员进行全员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顾问:肖自力

组长:段华

副组长:潘岳生

成员:陈细兵王正功彭利余邹玉莲汤君燕凌伯勋

姚红陈红阳李景军彭宣红闾四平

下设办公室:由陈细兵兼任主任,阳可奇任副主任,余新良、闾滔滔任干事。

七、实施步骤

我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1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

1、组织宣传学习,从思想上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进行广泛调研,从实际与发展出发初拟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并报市人社局。

第二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交学院党委研究,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评聘结合。通过岗位公示、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组织竞聘、学院评聘的方式完成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聘任工作。

第三阶段:

1、学院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兑现工资待遇。拟聘人员报人社局审核后,学院凭岗位认定通知书到人社局调整工资,兑现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篇3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xx】15号)和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字【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篇4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XX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XX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XX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篇5

根据湖大人字【20xx】50号文件精神,经某大学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我园岗位类别设置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岗位说明

管理岗位:担负领导职责或幼儿园各项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幼儿园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幼儿园医生、教研员、教师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电教信息工作、承担幼儿园保育员工作职责,承担幼儿园卫生、门卫、食堂等工作职责,具有相应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聘任对象

本次聘用涉及的对象为:我园编制内职工、校聘人事代理员工(校内招聘)。

三、组织领导

在某大学和普教中心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园成立聘任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聘用工作组负责审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各岗位工作目标、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负责接受上岗申请、审核上岗条件、评议上岗人选、确定拟聘对象、受理公示期间的举报申诉事宜。

各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组在确定各岗位拟聘对象时应有2/3及以上成员出席并实行票决制。同意聘用票数超过聘用工作组成员人数1/2者,方可确定为拟聘对象。未出席评审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投票,评委投票时,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到聘用工作组成员个人及其亲属聘用的评议和投票时,该成员本人须回避。

四、岗位设置

坚持"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益,与职能、任务、目标直接挂钩,以岗位任务是否充足、岗位职责是否明确为依据(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求与岗位性质一致),在学校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岗位配置,形成新一轮岗位设置方案。

遵照学校人事处提出的"幼儿园主要职能是为校内子弟服务"的精神,幼儿园20xx年定编定岗方案之一是:缩小规模。具体做法是:放弃科教新村幼儿园,缩小北校区的办园规模。在20xx年xx月的'子弟人数核定过程中,幼儿园曾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请求学校对于北校区的编制核定能酌情核定,但人力资源处给予的回复是:"幼儿园教育系非义务教育,人员编制原则上应由市场需要来配置",也就是不为北校区幼儿园单独核编,北校区幼儿园只有4个子弟,核不到1个编制。无奈之下,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从下学期开始,停办北校区幼儿园,将北校区幼儿园的子弟收入南校区幼儿园。

岗位分析与设置

岗位

类别岗位

名称岗位分析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岗位数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篇6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15〕53号)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人社(R)〔2015〕6号)《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3〕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校设置岗位总量230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1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管理岗位5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4、8%。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9、5%。

(一)首次设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7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其中:五级岗位14个,六级岗位29个,七级岗位29个。

2、中级岗位7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2%。其中:八级岗位21个,九级岗位28个,十级岗位21个。

3、初级岗位7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其中:十一级岗位38个,十二级岗位38,十三级岗位0个。

(二)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其中:技术工三级5个,四级1个,普通工1个。

(三)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2%。其中:八级3个,九级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09〕53号)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人社(R)[2010]6号)《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06]9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岗位任职条件详见附表)。

(一)管理岗位职责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分工,负责学校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师生满意度;根据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全面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教育教学服务,完成工勤岗位的工作任务与教育教学辅助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五、岗位聘用

按照《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5]9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方案、实施方案、聘用岗位任职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岗位设置工作班子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岗位设置工作班子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拟受聘人员;

6、公示拟受聘人员情况;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按照考核过渡等形式,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同时设立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置工作班子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与规定,切实组织好本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1、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上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校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任职一览表;

2、按规定程序,对本校岗位设置组织实施工作;

3、按规定时间,完成岗位设置实施工作。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1年12月9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按照核准的设置方案,制定并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任职条件一览表。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组织实施人员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篇7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牟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官渡镇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和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3名,占岗位总量的100%;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专业技术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设置高级岗位9个,中级岗位4个,初级岗位0个。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两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中牟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官渡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符合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2)任职年限要求

聘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各个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岗位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岗位聘用方法

(一)总体原则与实施方法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是我校所属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本次岗位设置实行三条原则:不减员、不减岗、不减薪。

3、本次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对到期的人员,需重新竞聘岗位,竞聘到岗位才会得到相应的岗位。

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具体细则与操作过程

1、首先核算职称年限和教龄,具体计算公式=职称年限×2分+教龄×1分,然后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2、如果上述第1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则参考最近两年四个学期的四次期末中心校教学评价,荣获一次中心校教学成绩证书记1分,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3、如果上述第2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若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取最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年数多者优先。

(三)实施步骤和安排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0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20xx年10月10日,传达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并公布各个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3日,组织教师在认真学习中心校及上级有关政策、方案的情况下,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并公布,广泛征询全体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审议形成定案,交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

3、20xx年10月14日――20xx年10月20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落实竞聘岗位的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竞聘的岗位,填写表册上交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

4、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0月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中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长:

组长:

成员: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篇8

一、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

1、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3、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4、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5、要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人事部门核定下发的指导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岗位职数限额内,依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岗位设置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岗位要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6、“分类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类型、编制、人员构成以及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主、辅系列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三、岗位类别设置

7、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8、管理岗位指在单位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部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协调等事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根据教育行业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图书、会计、统计等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10、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要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行业特殊工种、通用工种和普通工种设置。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11、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12、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

13、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各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14、全市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类13个等级,高级岗位(大学教授)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大学副教授、中专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中专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中专助理讲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对应十一至十三级,其中中学三级教师、助理员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是员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教师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15、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各单位分级控制目标为: 2:4:4。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6、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各单位一般应确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为主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17、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19、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岗位基本条件

20、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篇9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上级部门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2、《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37号)

3、《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XX]165号)

4、20XX年7月2日,温州市向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送审《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市委办、市府办正式印发了《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6、20XX年9月30日,区委办、区府办下发了《瓯海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事业单位于20XX年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7、《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政〔20XX〕95号)文件。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前汇校区】:岗位总量94个,其中: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8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2%。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8%。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九级职员2个,是副校长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副高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其中: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6个,七级岗位6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6.1%。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12个,十二级岗位1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南瓯校区】:岗位总量4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3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5%。单位领导岗位1个。九级职员1个,是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副高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1%。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7个。

3、初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2%。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龙霞校区】:岗位总量76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8%。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2%。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副高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7%。其中:八级岗位12个,九级岗位15个,十级岗位12个。

3、初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5%。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六、拟设岗位明细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由瓯海区教育局和梧田中心校确定并考核任命。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专业引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⑷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小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它专业技术岗位需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⑵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进行五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首次进行八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按有关要求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⑶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1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XX]29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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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首次聘用时,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排序:

(1)根据任职年限长短排序。

(2)任职年限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3)任职年限、教龄都相同,根据以下条件排序:

第一、任教以来获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坛、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顺序:省坛—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骨干—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区骨干)如荣誉称号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荣誉相同者,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二、在任教期间获街道级以上先进个人的优先,如荣誉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单项荣誉等同于降一级全面先进,先进称号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三、担任中层干部满十年或班主任工作满十五年,且坚持在中层或班主任岗位工作(双班语文教学或三班数学教学等同班主任工作)。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四、男年龄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年,女年龄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年,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的优先。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4)如任职年限相同,也不符合优先条件的,以年龄大者优先。

(5)温州市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如符合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则自动升至现任职称最高级别。

(6)请长期病假者,则自动降至现任职称最低级别。

5、研究决定

初步确定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双向选择,考核评议,择优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成木

副组长:陈建云林长松陈淑孙丹

组员:廖象春何少敏章秀平张晓和徐锋徐晓洁林益莉季迅群丁艳云林娟娣吴晓华

(二)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教师岗位设置;

九、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5月15日——6月20日

召开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审核。

(二)20XX年6月21日——9月15日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比例结构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召开教师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集体研究岗位聘用,并公示。

(三)20XX年9月16日——9月29日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待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从次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十、其他

(一)首次聘用时,所有任职条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岗位设置管理的首聘期一般为3年,聘任时间统一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如遇教师退休、各等级比例变化,则1年一调整。

(二)首次聘用时,原则上不得突破已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如果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的,超出部分人员可以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保证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能上岗。

(三)本单位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人员的聘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四)本实施方案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篇10

一、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

1、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3、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1、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要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人事部门核定下发的指导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岗位职数限额内,依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岗位设置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岗位要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3、“分类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类型、编制、人员构成以及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主、辅系列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三、岗位类别设置

1、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管理岗位指在单位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部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协调等事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3、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根据教育行业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图书、会计、统计等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4、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要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行业特殊工种、通用工种和普通工种设置。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5、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各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2、全市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类13个等级,高级岗位(大学教授)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大学副教授、中专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中专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中专助理讲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对应十一至十三级,其中中学三级教师、助理员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是员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教师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3、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各单位分级控制目标为:2:4:4。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4、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各单位一般应确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为主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5、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6、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7、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篇11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皖办发(20xx)17号和市庆办发(20xx)13号及岳办(20xx)162号、岳人社发(20xx)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岳西县响肠中心学校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优化发展。

二、竞聘原则

竞聘上岗应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方法

各等级岗位数多于竞聘人数的,依据上级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考核聘任;各级岗位少于竞聘人数的,采取量化评分办法,依据测评分数考核聘任。

四、单位基本情况

响肠中心学校以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推动学前教育,促进中小学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本单位属于教育局主管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拔款。根据岳人社发[20xx]82号文件规定,我镇中小学编制总数为137人。

根据岳人社发[20xx]34号文件,核定我单位初中副高岗位为11人,中级岗位为29人,核定我单位小学中级岗位人。

我单位现实有人数为129人。专业技术人员数为128人,已聘人员中副高11人,中级77人(中学29人,小学48人),初级40人;工勤人员1人,属于高级工。五、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定岗位包括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拟设置总岗位137人,中学73人,小学64人。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36,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9.27%,中学工勤技术岗位1人,工勤技能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73%。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中学副高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28%,根据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为2∶4∶4,七级为11×4/10=4人,六级为11×4/10=5人,五级为2人。

2、中学中级岗位为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40.28%,根据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为3∶4∶3,十级为9人,九级为11人,八级为9人。

3、中学初级岗位为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44.44%,根据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为5∶5,则十一级和十二级各16人。

4、小学中级岗位为3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55%,根据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为3∶4∶3,十级为11人,九级为13人,八级为11人。

5、小学初级岗位为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45%,根据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为5∶5,则十一级和十二级各14人,十三级1人。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中学岗位总量的1.4%,属于技术三级岗位。

六、各级岗位人员的竞聘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均达到合格等次以上。

2、继续教育学时达规定标准。

3、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教学成绩(学年考试)在同年级同学科同类班级中为中等以上水平。

5、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已聘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职称满三年可晋升一档,由于此次是初聘,现职岗位六年以上可在同级内晋升二档。

三)结合响肠中心学校实际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测评、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订以下评分细则:

1、政治思想表现(10分)

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自觉维护学校大局和社会稳定。

任现职近一个任期内(三年),如师德方面有严重缺失,受到中心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本次岗位设置中不予晋级。

2、资历方面(据实计分)

⑴学历分:小学:本科4分,专科2分;中学:研究生4分,本科2分。

⑵教龄分:按1.5分/年计。

⑶任职分:按任现职5分/年计。

3、考勤计分

以近一个任期(三年)为计分年限,每学期2分。每学期中旷课6节以上,事假超过15天或病假超过3个月的本学期不计分。

4、工作能力考核(满分20分)

由考评小组根据参与对象实际教育教学能力情况评分。

5、教学业绩

⑴小学教师:

以所授学科在近三年(一个任期)全镇学年末联考中成绩为依据,“综合分”项赋分,最高分为满分8分/学年,全镇平均成绩为5分,超出平均成绩每1分加0.3分,低于平均成绩每1分减0.3分。“进步分”项赋分6分/学年,基础分为4分,较上学年成绩每提高一个名次加0.5分,每退步一个名次减0.5分,保持原名次赋基础分;一年级学科中间名次为基础分,带多学科教师以所有学科平均成绩计分。

⑵初中教师:

①期末统考,满分40分,根据学校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取近三年(一个任期)六个学期统考成绩得分的平均分。

②中考,满分8分,竞聘教师提供任职期间中考成绩的详实材料,由评定审核小组核实评议赋分。

③没有任课的学校管理人员,教学业绩分取全校教师的平均值计分。

⑶新调入教师成绩以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认定,少于一年半的同志最高得分不得超过在本校满三年任期教师中最高的考核分。

⑷中小学混岗的教师考核教育教学成绩分别取所在评聘单位的全体教师的平均分。

6、奖励加分(15分封顶)(有关证明材料一律用原件)任现职以来:

⑴获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含骨干教师)称号的,镇级至国家级分别计1、2、3、4、5分,优质课评比折半计分(6分封顶)。

⑵论文:以在正规教育期刊发表或教育部门评选中获奖为准,县至国家级分别计1、1.5、2、2.5分(4分封顶)。

⑶课题研究已经结题的主持人从县至国家级分别计1、2、3、4分,一般参与人员折半计分,课题没有结题的折半计分(5分封顶)。

⑷学生辅导奖,县至国家级分别计1、1.5、2、2.5分(3分封顶)。

⑸表彰:获镇至国家级分别计1、2、3、4、5分(6分封顶)。

⑹考核获1次优秀计1分,累计加分。

⑺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且能胜任的,每年加0.5分,任期内其它兼职工作量和责任都较大的每年加0.3分(此项不重复计算)(6分封顶)。

⑻在单班或艰苦环境中从事教学工作的每年加0.5分(限小学)(5分封顶)。

7、有关年限的计算截止20xx年12月底。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响肠中心学校校务委员会。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篇12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牟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官渡镇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和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3名,占岗位总量的100%;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专业技术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设置高级岗位9个,中级岗位4个,初级岗位0个。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两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中牟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官渡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符合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2)任职年限要求

聘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各个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岗位聘用方法

(一)总体原则与实施方法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是我校所属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本次岗位设置实行三条原则:不减员、不减岗、不减薪。

3、本次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对到期的人员,需重新竞聘岗位,竞聘到岗位才会得到相应的岗位。

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具体细则与操作过程

1、首先核算职称年限和教龄,具体计算公式=职称年限x2分+教龄x1分,然后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2、如果上述第1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则参考最近两年四个学期的四次期末中心校教学评价,荣获一次中心校教学成绩证书记1分,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3、如果上述第2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若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取最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年数多者优先。

(三)实施步骤和安排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0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20xx年10月10日,传达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并公布各个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3日,组织教师在认真学习中心校及上级有关政策、方案的情况下,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并公布,广泛征询全体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审议形成定案,交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

3、20xx年10月14日――20xx年10月20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落实竞聘岗位的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竞聘的岗位,填写表册上交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

4、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0月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中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组长:秦可副组长:韩翠红

成员:刘承训、张艳艳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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