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基工作总结 共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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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长批示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财政、建设、劳动和社保等相关部门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按照市领导批示,我局在认真-
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本着“既要放开,又不可全面放开”的思路,6月中旬对形成初稿的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两次进行修改后,经市劳动和社保、计生、财政、建设、教育、卫生、民政、国土、市政府法制办和政法处等11部门先后4次征询意见并反复修订,于10月19日上报市政府。12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推进城市一体化进程工作会议,对我局推进户籍改革做出指示。我们又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户籍改革的指示,上门征询县人民政府关于两县纳入城市区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县域经济总量不足,户口迁入条件上应比照市区有所降低的意见。为此,我们特研究了两套方案,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参考。
我市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与省政府文件相比,在落户条件上有所不同:省政府文件主要强调了引导省内人员有序流动,并着重放宽县城区、小城镇的落户条件,省外人员则注重引进高素质人才;在人员迁入条件上限定了省内人员迁入和省外人员的双重条件。而我们认为应一视同仁,没有划分省内省外,只按迁入区域划分为迁入“城市市区”和“县城区或小城镇”;在“城市区的落户条件”上注重引进高素质人才,在“县城区、小城镇的落户条件”上加以放宽,以促进县城区、小城镇的快速发展。具体不同之处有两点:
一是在“放宽城市落户条件”方面,我市《意见》规定为“市外人员在我市城市区就业、经营、投资并有稳定住 本文来自 ,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所的,符合一定条件,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和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落户,省内人员还准予双方父母落户”。在迁入人员上,省政府文件限定了省内人员和省外人员的不同条件,其中省内人员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和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迁入,省外人员则只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迁入,而我们认为在配偶、子女迁入上应省内省外人员同等待遇,因此本意见没有限定省内省外,只是对于省内人员增加了“还准予双方父母落户”的内容。
另外,本项内容在“符合一定条件”上,比照了省政府文件中省内人员和省外人员迁入的条件,我市《意见》制定的不同条件有:1、“有合法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满3年,且年均纳税额达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此
查看更多>>我校学习实践活动从20xx年9月开始,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另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巩固扩 大学 习实践活动成果。
集中活动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主要抓好学习讨论、调研走访两项工作。
认真抓好学习讨论。制定学习讨论计划,组织党员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XXX 大学 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中央、市委以及县委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特别要组织党员学习国务院3号文件和市委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委会以及县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委会精神;学习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坚持务求实效的原则,灵活安排学习时间。结合实际推进科学发展观进校园,编发生动解读科学发展观的“口袋书”,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注重包括“八荣八耻”在内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发掘树立身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充分利用周前会、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时间,切实发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作用,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扩 大学 习覆盖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辅导报告,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在充分学习的基础上,以“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学校通过举办“我为教育科学发展献一策”论坛,采取经验交流会方式,广泛开展解放思想的讨论,形成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学校科学发展的新共识。在学习讨论中,全体党员要撰写一定数量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深入开展调研走访。结合学习和讨论的成果,组织党员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和“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探索建立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师生和群众制度、重点走访困难师生和群众制度、办理重点问题反馈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联系和服务师生“ 查看更多>>
陵 县 公 安 局
关于“三基”工程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陵县公安局现有警力238人,目前基层一线警力已达到219人,占总警力的92%,派出所警力115人,占总警力的48.5%,全县共13个乡镇区,设派出所14个,其中城区所1个,开发区所1个,建制镇派出所2个,建制乡派出所10个。辖56万人口。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以有为争有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全面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各项措施,培植亮点,打造自己的品牌,将“三基”工程建设不断推向新的层面,取得显著成效。在打击犯罪上实现了“两个下降”:刑事立案同比下降(27%),刑事立案779起,同比下降27%,其中,命案立案4起破4起,比去年同期9起下降56%;两盗两抢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23%),抢劫立案33 起破获23起,比去年同期46起下降38%;抢夺立案12起破9起,比去年同期24起下降50%。实现了“两个零突破”:进京上访1-10月份为0起,汽车被盗案件为0起(去年为18起)。在队伍建设上:陵县公安局荣立省厅集体二等功、刑警大队刚刚通过验收,再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和一级刑警中队荣誉称号,治安大队荣获全省特级治安大队、巡警防爆大队荣获省一级大队和公安局档案管理工作通过验收获省特级称号等等。我局先后被省厅记二等功3次,市委、市府记二等功一次,市局记三等功8人次,先进集体和个人20余人次,县级三等功和先进个人共计70余人次,大大地提高了全局民警争先创优意识和干事创业的水平。
现将我局“三基”工程建设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正确分析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
“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陵县公安局党委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上级公安机关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争取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县委、县政府把社会稳定工作放在同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对公安机关开展的"三基"工程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专门听取公安局工作汇报,到县局和基层所队检查指导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划拨专门资金600万元用于当年的“三基”工程建设。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基层派出所的软硬件建设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公安局党委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乘势而上,在充分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立了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力争20xx年,全县公安基层所队全部实现正规化;在硬件建设上,派出所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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