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自查报告

换届自查报告。

报告怎么写才算合格?当我们的任务完成后,撰写报告是极为平常的一件事。在写报告时要避免过多地带入主观情绪,要从客观角度看待事实,今天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您呈现的是“换届自查报告”一文,精选的文章欢迎品味!

换届自查报告(篇1)

纪律是保证换届风正的最重要屏障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关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的实现,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委从换届一开始,就要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加强换届教育,匡正思想认识。选人才、用干部、配班子是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关注的焦点之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有效方式,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制定的党委换届工作政策,教育干部在选人用人上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为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换届监督,匡正违纪倾向。要把严格监督贯穿换届工作的全过程。民主推荐时,要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考察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对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进行认真了解考察。换届选举时,要认真组织好对换届风气情况的民主测评。要严格执行有关监督制度规定。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应加强督导,畅通举报、来信来访渠道,认真查证群众举报的问题,对敢于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应从快从严坚决予以查处,绝不护短。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凡是要求报告的事项,该对上报告的必须如实报告,该对下把关的必须严格把关;要认真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凡是考察对象,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部门还要认真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努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加强违纪查处,匡正换届环境。中组部部长李源朝同志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视频会议上要求:“风微要知著”、“治乱要用重典”。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有力的武器。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措施。凡是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要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受理和办理,做到一件不漏;经查确属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要从快、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换届自查报告(篇2)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严格遵守和执行。

(一)严禁拉票贿选。 要做到“3个不准”

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

不准贿赂代表;

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二)严禁买官卖官。

要做到“2个不准”。

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

(三)严禁跑官要官。 要做到“2个不准”。

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四)严禁违规用人。 要做到“6个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五)严禁干扰换届。

要做到“4个不准”

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在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的同时,要严格执行“5个一律”。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予以免除,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换届自查报告(篇3)

中央换届纪律要求

“五个严禁”:

(1)严禁拉票贿选;(2)严禁买官卖官;(3)严禁跑官要官;(4)严禁违规用人;(5)严禁干扰换届。 “十七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3)不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五个一律”:

(1)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吉林省换届纪律10条“高压线”

五不用

1.存在拉票行为的,坚决不用;2.搞贿选活动的,坚决不用;3.买官卖官的,坚决不用;4.跑官要官的,坚决不用;5.干扰换届特别是诬告陷害他人、给换届制造麻烦事端的,坚决不用。 三取消

1.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2.是新提名人选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3.是继续提名人选的,取消继续提名资格。

两调离

1.对出现换届风气不正等重大问题的当地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调离现工作岗位,并视具体情况追究其责任;2.对在换届中不坚持党性原则,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组工干部,立即调离组织部门。

换届自查报告(篇4)

“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纪律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公布,望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五个严禁

(1)严禁拉票贿选; (2)严禁买官卖官; (3)严禁跑官要官; (4)严禁违规用人; (5)严禁干扰换届。

十七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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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自查报告

支部换届自查报告

村换届纪律讲话稿

换届纪律表态发言

村换届纪律承诺书

换届自查报告(篇5)

市委学习实践办: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公司(局)高度重视,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落实整改事项,解决突出问题和创新机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收到切实效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组织领导有力、活动开展扎实有序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和《中共马鞍山市委关于参加全省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的基础上,根据马鞍山盐业的实际情况,对学习实践活动整体研究、全面部署、精细管理。抓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细化各个阶段环节的目标、任务及活动开展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条理、有时效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二、认真学习理论,踏实深入调研,解放思想贯穿始终经党委会认真讨论、反复酝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是“突破发展难题,改革创新增活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盐业改革发展的主线,广泛开展调研,针对活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调研课题,找准制约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眼于积极探索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合理安排学习调研时间,适时组织专题培训,精心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认真撰写调研报告,确保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学习形式灵活多样,学习载体连贯统一。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除了安排集中学习外,还要求党员抽出一定的时间自学,并不定期抽查自学情况;系统学习和专题学习相结合,除了对指定的学习教材进行系统学习外,还要求加强对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的专题学习,以进一步提升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纵向学习和横向学习相结合,纵向学习是要求及时做学习笔记,写学习心得体会,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横向学习是通过举行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对学习成效进行横向比较,以起到交流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的政治热情和思想智慧,通过广开言路、实地考察、分层次召开座谈会、深度访谈等多种形式,征求和听取一线职工群众意见,增强了学习动力,提升了学习能力,提高了学习效率。三、开好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充分的准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之间、班子成员与群众之间都开展了谈心活动,使班子成员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思路,认真检查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出原因,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更加明确了努力方向。各基层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每一名党员结合公司发展难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进行反思,规定了党员从个人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三个部分进行讨论。由于安排科学、程序合理、准备充分,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公司书记、经理(局长)王亿周同志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领导班子采取 “会诊”、互相交换看法、听取专门汇报等形式,对分析检查报告提纲和内容进行讨论和研究。力争使所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能充分运用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在认真查找问题上下功夫,在深入剖析原因上下功夫,在科学制定对策上下功夫。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