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7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7篇。

作文能力对于学业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写作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在城市甚至是生活中所迷失的方向。怎么写出一片优秀的作文呢?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我喜欢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讲述了三个国家蜀国。魏国。吴国之间的夺位大战,蜀国的刘备,魏国的曹操,吴国的孙权,个个都智勇双全,使得这三国之间的战争更有看头。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虽看不大懂,但也看的津津有味。我从下午看到了傍晚。到了吃饭时间,妈妈叫了我好几声。由于我看得太入迷,耳边全是战争中的炮声。妈妈见我迟迟没出来,索性冲进房间,从我手中抢走了书。我气得直跺脚,拿过书,出去吃饭。

我把书放在饭桌上,边吃边看。突然,我被一根鱼刺咽住了,我拼命挣扎着,妈妈赶快夹了一块饭团,让我吞下去。吞下去后,我才觉得舒服多了。我决定,再也不吃鱼了。

一天晚上,我又拿起了那本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正当我看得十分入迷时,一通电话打断了我的思路。我看看书,又转过头看了看电话,书好看,电话也要接,怎么办呢?我依旧拿起了书,边看边下楼接电话。正当我走到楼梯口时,书本挡住了我的视线,“扑通”一声,我从楼梯上摔了下去。虽然很痛,但我拿起书,继续向电话机走去……

你喜欢看书吗?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灰色天空,满地黄叶,秋风卷起一缕思绪,带来一抹冬的气息。清晨的熹微之中,伴着萧条的寒意,我便想起了鲁迅先生,或许是与他的文笔有关。记忆深处中的先生总是孤寂的,悲叹着的,他以那辛辣的笔触批评这世间种种,感叹着人生百味,有时他又会记起温暖,想起久远前的记忆。亦如《朝花夕拾》一书,恰如这秋天,即便有萧条之景,却也盖不住夕晖中黄叶满地的温情,化作春泥更护花。

先生的散文细数的话确实不少,而散文集中我却仍偏爱《朝花夕拾》。在先生的一生中,她始终是那个喜欢用一些嘲讽的笔调去书写人生不公的斗士。他执笔挥洒的总是那颗为国为民的热忱之心。当偶见《朝花夕拾》后我才发现先生也有着与常人一样的心绪会怀念,会珍重的将旧事念起。

《朝花夕拾》其言不多,十篇文章撑起了先生的童年和一些过往。先生以他一贯的笔调描述他的书屋,百草园,他的老师,长妈妈,还有那故去的父亲。初读时,只觉得先生在缅怀过去,再读时发现了这原来先生所怀念的故土人情,社戏,划船,迎神赛会,那些在如今社会烟消云散的东西,仿佛又随先生的描绘浮现于眼前。不论是繁琐的礼节还是封建的观念亦或是先生的处境都已不是我可以体会得出的,先生借着自己的过去写出那代人的悲凉,无奈,在人世中浮沉又漂泊不定的痛苦心情,《朝花夕拾》或许远没我想象的简单。

我念起先生的《朝花夕拾》时,总有那样一种向往,向往着去先生的故乡看看。但我不会去,臆想是一种停留在脑海里的美好,我不愿美好消散。因为你永远不可能找到那一个如书中描写一样的.场景,即便去了我也不会有与先生一样的感触,所以我宁愿不去先生的故乡,只停留在书中美好的认知里。

秋风瑟瑟,品味先生的《朝花夕拾》倒也感触良多,在不同的时代里,会有不同的念想,晨微的花朵却在夕晖中拾起,先生亦如广袤的秋天,我愿拾起灰色天空下的一片枯叶,承载我沉甸甸记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

(一)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认为,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而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

我曾在万卷书城淘到了一些好书,其中我最喜欢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乡村男孩青铜和城市女孩葵花的感人故事。

一次命运的安排,一次特别的机缘,城市女孩葵花来到了不会说话的乡下男孩青铜身边,并且成为以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在大麦地里一起生活,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不管是遭遇洪水还是蝗虫来袭,他们在苦难中彼此鼓励支持、乐观、坚强地成长着。然而,12岁那年,命运将葵花召回到她原来所在的城市,青铜和葵花不得不分开。那一次,不会说话的青铜竟然开口高喊一声“葵花”,这一声呼叫震撼了所有的人,葵花还是走了。从此以后,男孩青铜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着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期盼着她能够归来……

读完这本书,我早已潸然下。我们每天都呼唤着要世界充满爱,这不就是爱最好的表达吗?青铜因为爱葵花才呼唤她的名字,要知道一个哑巴说出话是多么困难啊!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只有我们心里有了爱,世界才会就成美好的人间。在这个人情趋于冷淡的社会中,困难是不可避免的,其中总会有一些困难和挫折造成的痛苦。而我们在遇到痛苦的时候,一定要坚持,甚至感谢这些挫折和困难,尊重痛苦,正视痛苦。因为只有历经风雨才能见彩虹,只有少年时的波折,长大时才会成功。忘记从前经历的种种磨难吧,痛苦绝对不是只在我们身上发生的,每个人都经历过痛苦。珍惜痛苦,就让他使我们的人生更加灿烂!

雄鹰明白自己是蓝天的征服者,所以,它坚强地选择深渊,用纵身一跃实现展翅的梦想;小溪明白自己是大海的波浪,所以它坚强地选择坎坷的道路,克服一切困难,流向大海;蝴蝶明白自己是大地的色彩,所以,它坚强地破茧而出,成为了大地的一员。

正是因为读了《青铜葵花》我明白了人要坚强面对一切困难,战胜困难,所以,“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

(二)

我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笨女孩安琪儿》。

一拿到书,我就被它的封面吸引住了,书的封面是一台ATM自动提款机,马小跳正在把一张卡插在里面,另一只手伸得老长,好象在向我挥手,自动提款机还喷出许多十元的钱,安琪儿正捂着脸惊讶得尖叫。

故事的内容更是有趣。这本书叙述的事发生在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安琪儿之间。故事主要讲了安琪儿很笨很丑,可是马小跳等人照样和她玩,从而生出一串串令人捧腹的事。如安琪儿上美术课画小猪,送珍珠熊等,很贴近我们现实生活,在我和我的朋友之间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因此读起来很亲切。

文章丰富的想象力、幽默色彩也深深地吸引了我。像安琪儿居然想和比她大那么多的韩力哥哥结婚,马小跳一生下来就一蹦三尺高,这都太有趣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带给我许多欢乐,也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我要像马小跳那样诚实勇敢有责任心。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我常常看得入迷,妈妈喊我吃饭我都听不到,太好看了。小朋友们,你们要是喜欢,就去书店吧。

(三)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你们喜欢看什么书呢?你们想不想知到我与书的故事呀?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我就告诉你吧!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特别是那本《伊所寓言》,最令我难忘,因为那里每讲一个故事,就会告诉我们一个人生的哲理,而且我和它之间还有一个故事呢!

记得那一次,快要吃晚饭了,而我却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妈妈叫我吃饭,我哪里愿意呀,于是,就随口对妈妈说了一句:“妈,你先吃吧,我看完了再吃。”妈妈听了这话生气级了,大声说到:“怎么,看书就不用吃饭了?看书可以填饱肚子吗?看书也得有时间限制吧,该吃饭时总要吃饭吧!……”“好吧,好吧。”我无奈的说。虽然我答应了妈妈要吃饭,但是我从来没有停止过看书,即使在饭桌上,我也在不停的看书,突然我嚷嚷起来“妈,我的筷子呢?”“筷子,筷子不是在你手里吗?”妈妈说到。我看了看手,不好意思的说“真的在我手里。”吃完饭,我又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看书,这时,妈妈有唠叨起来:“刚吃完饭就看书不好,而且你看书的姿势不好,不能躺着,应该坐正来看书。”哎,受不了妈妈的唠叨,只能照做,随着时间“滴答,滴答&rdquo

;的声音,书终于看完了。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虽然今天因为看《伊所寓言》而被妈妈骂了一顿,但是,我还是庆幸我把这本书看完了。

你看,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女孩,遇到自己喜欢的书就算废寝忘食也要把它看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在金黄的午后,走进飘满着书香的书房,从书架上轻轻取下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来回味、回忆一下遥远的古代,领会古代的英雄情结与战火销烟。

《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十分有益的书,“廉颇的负荆请罪”让我体会到了蔺相如的宽容大度与廉颇的知错就改的优良品质。“张骞通西域”写出了张骞不怕吃苦、一心为国的精神品质,十分可嘉,值得我们向他学习报效祖国的思想。但是总有一些不合拍的人物在其中,秦桧就是其中的代表。他贪生怕死,恬不知耻的向外夷求和,杀害了精忠报国的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让天下之人何以理解呀!?而岳飞这一死为人们留下了对秦桧的诸多怨恨。在沈阳亭中的对联有“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现在天下太平,世界安宁,却不时有纷争与战乱。而古代又有许多名君给人以醒悟,也有许多暴君、昏君使国家灭亡。名君有唐太宗李世民,而暴君则有商纣王、秦始皇、秦二世等。商纣王因施行暴政,而受百姓唾弃,无休止的酷刑,更使大臣与百姓叫苦连天,最后还将比干挖心处死;秦始皇天资聪颖,统一六国之后虽做了诸多贡献,但是他征发大量农民修筑长城,使得人们怨声载道。死后,他的小儿子胡亥与赵高串通一气,秦二世登位。后又遣人在骊山修建秦始皇陵墓,又叫人修建阿房宫,后因暴政才被推翻。

在漫游过这茫茫五千年后,细细的回忆一下,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就有着像古人一样的精神与品质,不过却少有人像暴君那样凶残。不过,古人的缺点与不足已经得以改正,而古人的美好品质却被我们学习、传承与歌颂。同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具有与古人同样的品质,宽容大度、知错就改,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诚实守信、一心为国,难到我们都该置之身外吗?当然不是。不仅仅如此,还有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刻苦学习的杨时都应该是我们的榜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品质,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明。而相继传承了五千年的文明转轮就在我们手中,等待我们去发扬、去光大、去让世人皆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呀!是你给了我人生的启迪,是你给了我引以为戒与努力学习的对象!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水浒传,它与西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共同被评为中国的四大名著。这本书讲述了宋江,带着梁山好汉起义的发展与失败。说明了造成了梁山好汉起义的原因,官逼民反。

梁山好汉们走上了反抗的道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因。如玩世三雄,是因为生活不下去。不满官府的剥削,最终上了梁山;谢真谢宝是因为受地主的掠夺和破坏,从而上了梁山。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造成与官府的矛盾,从而上了梁山。武松出生于城市贫民。因为打抱不平,屡遭陷害上了梁山。

梁山108名将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智多星无用和天狐星花和尚鲁智深,无用给晁盖献计用药酒迷倒了青面兽杨志,北京大名府杨中书送给蔡太师过生日的10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写反时被抓,快斩刑时,无用用计劫了刑场。宋江第3次打祝家庄时,用双掌连环计攻克了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又用出斗,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无用的一生,屡出奇谋,屡见其功。

《水浒传》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文化,还了解了当时的封建社会的迷信与落后,以及梁山好汉要起义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6)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我姐姐送给我的,书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汤姆和哈克。他们两个出生在美国,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在汤姆那个时代的美国星期五是不能穿鞋的,这让我很吃惊,要是路上有钉子怎么办呀?还有一个是哈克这个角色被作者写成是一个爱抽烟,没人要的一个坏小孩,所有的父母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哈克这个坏孩子在一起玩。

但孩子们却很羡慕他,因为他们很想跟哈克一样想去哪就去哪,很自由。汤姆喜欢冒险,而他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贝基。汤姆和哈克亲眼见到过一起凶杀案,他们在少年时代当过海盗、强盗,在当强盗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挖到了一箱宝藏,他们还找到了几把步枪。他们因此变成了大富人,我很羡慕他们。我喜欢和汤姆一样冒险,更喜欢姐姐送给我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7)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我最近喜欢看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是好朋友李宏阳给我推荐的。我让妈妈给我买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书籍。

《淘气包马小跳》是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讲的是调皮、诚实的马小跳的快乐生活及他们和家长、老师、同学的好玩故事。

马小跳生下来时候,叫马小骥,因为他一生下来就会跳,所以又叫马小跳。马小跳一年级的时候就有三个铁哥们,他们叫:毛超、张达、唐飞。全班人都叫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四大金刚。虽然四大金刚是淘气包,但是他们格外善良,他们帮流浪狗找到了主人,还带着小狗到宠物医院看病。

马小跳的科学老师本来是方老师现在是雷鸣老师了,因为雷鸣的声音是轰隆隆,所以全班把雷鸣老师叫做轰隆隆老师。

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非常好玩,把马小跳的房间占了,给门上贴了张字条:女生寝室,男生免进。气的马小跳火冒三丈,但他怕杜真子带着的会冷笑、大笑、傻笑、微笑的小猫。

马小跳为了竞选市长,就把大家的愿望全部都问了,没想到他会真当了超级市长,并代表全市的孩子在电视上向真正的市长提了三个愿望。

这本书里的故事诙谐幽默、好玩有趣,还有马小跳调皮搞笑,快乐的生活,就如同我们的快乐童年。我现在特别喜欢这本书,每天一有时间就会津津有味的阅读《淘气包马小跳》,体会他们的快乐生活。

读完《淘气包马小跳》,我感觉自己好像刚从知识的海洋里出来一样,有许多好词好句都存在我的脑子里。我也觉得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现在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和我一样喜欢,一样入迷,让我们共同分享读书的快乐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8)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的朋友。在书中总会有与众不同的领悟,而正如“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一样,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读上百遍千遍的,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华上下五千年》。

最初拿到《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时,我只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屁孩,所以,它一直被放在书架上。在三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取下了这本书,打开一看,马上就入迷了。从那以后,我一有空就看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商汤王朝的腐败和周武王的英勇正义;看到了文圣——孔子的桃李满园;看到了能言善辩的晏子、蔺相如;还看到了兴盛的唐朝,还有很多很多……

从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中华民族的瑰丽文化,我想,在中国现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国度里,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有必要去了解中国历史、品味中国历史。不管是兴盛或衰败,我们都应该谨记,因为这两部分,缺了就不是“中国”了!

在看完《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还有想继续读下去的冲动,这又何尝不是一本好书呢?在这本记载着中华历史的书里,将会不断有精彩呈现。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9)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查理九世之不死国的生命树》。故事惊心动魄,扑朔迷离。深深吸引了我。现在我把这本书与大家一起分享。

书中一只小狗名叫查理。这只狗非常聪明,很多问题都他发都是他发现的。最神奇的是他会讲话,成为团队中的老大。墨多多,爱探险,脑子灵活,善于挖掘核心问题。尧婷婷是个细心的女孩子,她丰富的课外知识给了大伙强大的支持。探险中很多问题都是她解决的。虎鲨,为人直爽,很有勇气。扶幽,富有创造力能给队伍提供技术支持。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扶幽,因为他的智商最高,关键时刻露一手。

当我聚精会神的看着书,仿佛也进入到了那诡异、神秘的世界。我的心随故事情节而上下波动。故事主要讲了四人一狗来到了不死国。他们遇到了一个贪婪鬼,贪婪鬼用自己的生命获得了很多金币,但也正是因为他的贪婪,让他把自己的命丢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生命是有限的,但我们的动力无限,我们应该在有限的生命中做有意义的事情。

书中还有谜题在迎接我们,它吸引着我去解开这一道道的难关,要是实在不会也没关系,书中有解谜卡,可以助我们一臂之力。

我最喜欢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学会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团结一心,勇敢来面对,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0)

“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书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1)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越来越多,总有那么几本是让你爱不释手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爱的教育》了。

首先,它的来历与众不同,去年的生日妈妈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的,说实话当时很惊讶,以前妈妈爸爸总是送我玩具,衣服什么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这意味着我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同时也理解妈妈的良苦用心,当然希望我做个爱读书的孩子。

这本书的外表也十分精致,深蓝色的精装封皮,上面还若隐若现地印了许多美丽的花纹。正面下方是一副四个小孩子玩的积木图案。上面是爱的教育四个醒目的大字,左右两边漂亮的金色花边。

内容从实际生活出发,写的都是我们平时经历的事件,每次读着读着就感觉自己仿佛身临其境,通俗易懂的语言,却能把主人公,景色都描写的活灵活现。作者通过故事告诉我们一些平时最容易忽略的哲理,让我们明白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从拿到手一有空就看,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推荐大家一定要去看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2)

一本好书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思考。

——题记

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为让世人”呼吸英雄的气息",传递由痛苦和磨练而造就的伟人思想而连续写了几部名人传记:《贝多芬传》。 《米开朗基罗传》。 《托尔斯泰传》。 (共称《名人传》)。

《名人传》记叙了贝多芬。 米开朗基罗。 托尔斯泰三位伟大苦难和坎坷的一生,同时也赞美了他们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坚韧不拔的品格。传记中的他们,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 画家,另一个是作家,但在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中,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是英雄。

贝多芬用痛苦与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将永垂不朽;托尔斯泰则用小说向人们内心传递爱。其中米开朗基罗令我印象深刻。他,有无与伦比的天赋,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他的内心软弱无力,只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尽管如此,他在我心中依然是英雄,只因他在逆境中永不放弃。

三个英雄的人生道路很坎坷。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受莫名的诽谤,或有悲惨的遭遇。但他们却并不因一时的悲苦与劫难而消极沉沦,始终以坚韧不拔、果敢拼搏的精神和高昂不屈的姿态,吹响前进的号角,那么支撑着他们的又是什么呢?是他们的理想——追求艺术之巅。

现在因为读了这本书,成为他们那样的英雄成了我的目标。

我,一个十六岁大的少女,从未有过什么远大的理想,秉承着得过且过的信念匆匆度日,虚度了多少的岁月早已忘却。但这本书却在我的心头狠狠地敲打了一下——我的理想是什么?我的人生又是什么颜色的?然而这一切我却只能用沉默来回答。只因我的内心始终在游荡,整日充斥着迷茫。我不断地思索着,寻觅着。鹰击长空,是因为他有翱翔蓝天的理想。那么,我的理想又是什么?什么才是我前进的动力?

我梦想着成为一名作家,不求功名成就,只求能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我想用我如春雨般的文字,滋润大家心灵的田地。我为我的理想付出了努力。平时我一有时间,就让书来陪伴我。在名家名作的陶冶下,我写的文章日渐成熟起来,就像春天播种的种子,在阳光的沐浴下,在春雨的滋润下,生根、发芽,等待着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光是靠文字的熏陶,是远远不够的,要经常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我会努力练习写作,将我对写作的热情表达出来,让理想不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触手可得的。

蜗牛缓缓地向着金字塔的顶端爬行,纵然烈日当头,因为蜗牛相信,我虽然没有鹰的矫健,但毅力是我最大的翅膀;叶子在风雨中飘摇却依然坚守在枝头,因为叶子相信一生执著的绿定会换来一个金色的秋天……而我相信,为梦想插上翅膀,就定能冲上云霄——这便是我从《名人传》中所领悟到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也欢迎你的阅读,毕竟你有一万个理由去阅读它。

无情的时间会让许多书迅速腐朽,而让经典流传至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3)

安弟是个非常喜欢玩具的小朋友,他很爱玩具,他最喜欢的玩具是胡迪,它是玩具的队长。当小主人要不在家时,这些玩具都“活”了过来,当小主人回来时,它们就又回到自己的位置,它们每天过着快乐的日子。

记得我6岁那年,家里养了许多的花,绚丽无比。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盆不知名的小花。粉红色的花瓣,下面是绿绿的嫩叶,东一朵、西一朵,将整个花盆都挤满了√饽浚好像在宣告自己的领地。

今天是我来到e度的第三天,我很高兴,因为我昨天在小升初天天练中得到了徐丽老师的夸奖,还奖励了我e度金币哦!我感觉自己已经非常喜欢这个集体e度,我觉得这已经成为了我的第二个家,我现在每天都在做日常任务,攒积分和金币,想换一枚代表荣耀的作文网奖牌,我相信这个目标我一会实现的,我要一步一步地走下去,去享受那份属于e度的而快乐!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我的家!你喜欢吗?如果喜欢的话,一定要来我家做客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4)

我那好的不像话的生命体验,力克胡哲在他书写的《人生不设限》这本书的封面上留下了这句话。

假如你不了解力克胡哲,你难以相信这句话是一个一出生便罹患海豹肢症,天生没有四肢的人对待生命的乐观态度。

这本书讲述了力克胡哲虽然没有健康的四肢,却超出了一般人的毅力,通过自已后天的拼搏和努力,活出了不设限的生命奇迹。力克没有对自己天生的疾病所屈服,而是充满信心地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困难,从失败的泥潭中爬出。人要为自己的快乐负责是他在奋斗中领悟的真理,就是这样他才在人生的道路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跌倒七次,要爬起八次这是力克的座右铭,我很喜欢这句话,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挫折,会跌倒、会失败,但我们要正确对待挫折和失败,因为失败也是生命中的一部分,既然有失败,就有无数个重来的机会,哪怕遇到不可阻挡的困难也不要轻言放弃。

我突然想到小时候学习骑自行车,每一次跌倒都忍住痛疼含着眼泪勇敢地站起来,继续学骑,无数个跌倒和爬起,慢慢的我变得成熟和坚强了,也不怕疼了CpZ。当再次爬起跨上自行车的时候我感觉轻松自如了,其中的乐趣只有体验过才真正明白。摔倒又如何呢,我进步了,我学会了。失败乃成功之母,只有坚持才能获得成功来自。

在力克10岁时,他想到过轻生,那个时候的他对自己的处境也感到过绝望,觉得自己的身体跟同学们不一样,在努力尝试各种别人做来稀松平常的活动,例如游泳、滑板后,他都失败了,有些孩子叫他怪物和外星人,这些更让他沮丧和痛苦。

但是,力克很坚强,他没有被这些困难打倒,而是尝试着去尝试、去改变。他抛开自尊心大胆的走出角落与朋友们接触,他用别人付出百倍的努力去学习,克服自已的弱点,寻找自已可以利用的所有特长,多年一日的努力,他变得越来越坚强,越来越乐观,越来越自信。

终于,他成功了,他去了夏威夷与海龟游泳,他在哥伦比亚潜水,他踢足球、溜滑板、打高尔夫球样样都行,他创设了没有四肢的人生非营利组织,他帮助身处困境的人,他四处散播希望与爱,他赢得了世人的赞誉。

我想说,在悲伤的另一边,有一条不同的出路,会让你更坚强、更坚定,让你找到自已想要的人生。

人生不设限,我们要像力克胡哲那样有追求梦想的勇气,即使没有手和脚,人生也一样精彩原文。《人生不设限》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人生在世,怎会一帆风顺和十全十美,一路走来,坎坷必定很多,如果像书中主人公力克胡哲一样乐观向上、敢于追求和改变现状,那么当我们遇到任何困难时,都能坚强的走出去,拥抱属于自已的美好明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5)

在我看过书集中,最喜欢的《鲁滨孙飘流记》,因为它给予战胜困难的勇气。

《鲁滨孙漂流记》叙述了十七世纪有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航海中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为了战胜死亡,他依靠破船上剩下的一点生产和生活资料,同大自然展开了顽强的斗争。每做一件事,都要遇到很大的困难,但他经得起失败的考验,凭着艰苦的劳动,成功地在荒岛上建起了房舍,开垦了农田,营造了羊圈,使荒岛面貌有了改变,他的生活也有了改变。经过二十八年多的孤苦生活,他终于脱险,返回故乡。

读了这部小说,从鲁滨孙的非凡经历里,我感悟到了鲁滨孙面对厄运的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悟出了人应该学会生存的道理。这两点对于现在的学生来说,十分重要。

首先我们面对厄运应该有积极的人生态度。人的一生绝不会一帆风顺,生活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安慰的事情。”鲁滨孙是“知足安命”的,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的时候,就要像他一样,直面现实,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增强跟困难作斗争的信心;当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应当坚持住,尽一切力量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迎接最后的胜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6)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他可能是史记、章回小说、科幻小说,不论是至高无上还是平凡无奇;名留千古还是默默无闻,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对象,所以我们只要细心探索其内容,便会发现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事物可供我们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乔布斯传》,乔布斯先生,他的身世很特别,从小就是一个被领养的他,个性豪放不羁、幽默风趣,做事却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思考模式更是更是不凡,在长大后,他凭借着自己丰富的电子知识,开创了苹果公司,但是不久之后,却因为他刻薄的态度,以及急躁的个性,而被自己的公司开除,这重大的打击并非一般人可以承受,更可以说是他的人生低潮时期,但乔布斯并没有因此泄气,继续创办另一家公司以维持生计,但苹果的业绩也开始下滑,而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乔布斯再次回到苹果,并进行跌破眼镜的大改革,大幅超越对手,称霸世场,使苹果成为一个传奇的公司。

乔布斯,这只永远最厉害、最惊人的雄狮,总是有办法在别人困兽犹斗时,逃出牢笼远走高飞,而我是遭受打击便难以爬起,这不但可能使我永远成为慢人一步的“追随者”任由社会潮流摆步,且绝对没法儿成为快人一步的“先驱者”发挥影响力领导别人,我以我再后一定要积极面对失败,并加以检讨改进,才有办法不落人后。

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定义不在喜欢不喜欢而已,而是在于它们与我们是否有相像处、有没有我们可以学习的优点,有,则看齐、学习,无,则观其缺点;反求诸己,以其为借镜,,并加以改进此不但是为学的道理,也是做人处事的道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7)

一本书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最近我读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这本书让我获益匪浅,深有感触,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介绍这本书吧。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在书中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发生种种灾难,并一件件的克服,最终成功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的主要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各有各的特点。唐僧内心坚定、一心向佛;孙悟空神通广大、勇敢无畏;沙僧吃苦耐劳、忠厚老实;而猪八戒却心地善良、好吃懒做。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孙悟空这个人物了,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他神通广大、本领高强,不管在取经道路上遇到多大的困难,他都能一一克服。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故事是“三打白骨精”,主要讲了白骨精想吃唐僧,三次变换人形来迷惑唐僧,但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都能看穿白骨精的阴谋。最终孙悟空把白骨精打死,战胜了妖怪,保护师傅继续前往西天取经。

我之所以喜欢孙悟空,还因为他勇敢无畏。他坚信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强勇敢,与困难作斗争,就一定能战胜困难,所以他十分让我敬佩。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不管遇到多少困难,都要振作起来,迎难而上,绝不能被困难打倒,决不能向困难低头示弱,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风雨过后看见彩虹。所以,希望大家遇到困难时一定要振作起来,做一个坚强不屈、勇敢向困难挑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