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工作自查报告通用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通用。

将结果整理成报告对我们来说更便于阅读和理解,平常学习工作中。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去写一份报告,撰写报告时我们可以从哪些角度着手?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收费工作自查报告”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1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王庄小学

王庄小学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我们学校今年来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我们学校领导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区教育局及乡中心校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成立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小组。

2、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

5、要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6、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蔚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没有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没有在市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没有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没有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区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如有违规收费,愿承担一切责任!

王庄小学

附: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名单

王庄小学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新兵

副组长:陶素锦

成员:马二巾

陶晓燕 陶晓林 张丽娜 丁冬霞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2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教育单位171所,其中幼儿园68所,小学28所,初中15所,一贯制学校16所,高中6所,完中10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业余大学1所,教育学院1所,社区学校9所,其他教育单位12所。在校学生84000余名。

二、工作评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精神,我们结合普陀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创文明行业要求,及时下发了《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普教办〔,在、8所公办幼儿园接受了局机关组织的抽查。

根据各中小学自查和抽查情况,经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评估后认为,本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基本符合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自评项目如下:

严格落实“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xx年秋季相关标准”的政策规定,经检查,未发现有擅自提高标准的情况。

乱收费行为。

范围以及录取办法、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择校”行为。未发现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向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借读费”政策全面落实,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行为,全面进行了清理,至今年2月,共清理“校中校”17家,收回租借的教育资产25处,全区公办学校基本达到了要求。

市新闻出版局规定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执行。教辅材料统一征订或变相动员征订的现象基本控制,没有发现强制征订的情况。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普陀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6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400元。比20xx年9月实施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前,平均增长了45 %以上。同时,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现有公办学校接受就读的基础上,还投入专向经费,开办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区公办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比例达到100%。

,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新学年教育收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管理等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一事一清”等要求,设立专户核算。对学校校服、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严格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的同时,继续落实有关帮困助学的措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xx年9月以来,支出帮困助学金共417万元,受益学生3917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对中小学校长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从中小学校加强校园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校舍租借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强课程管理等不同角度综合治理,要求中小学校“不办、不租、不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借(学校资源)、不办(文化类补习班)”,坚决杜绝利用中小学教育教资源进行社会力量办学和文化类补课活动。目前,已对17个“校中校”进行了全面清理,25处租借场地完成清退,4家办学不规范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依法取消了办学资格,有效的遏制了违规收费办班行为。

有效整改。去年以来,针对群众举报以及市、区纠风部门反映的问题,坚持举报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针对市教委纪检监察室、市规范教育收费办公室督察的违规办班和“校中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区纠风部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入幼儿园难问题、服务效率等学生负担过重、个别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并举一反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教育收费等信息,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各部门协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制度。注重从制度层面推进,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依据、投诉渠道更加清晰,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完善,公示比例保持在100%。目前,区教育局已形成了立足“普陀教育网”,向上延伸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对内向下延伸到各基层单位的多种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三、推进措施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巩固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的回潮,我们在推进规范教育收费长效化机制建设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了统筹推进:

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教育局领导坚持业务工作和政风行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要求、一起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区教育局结合区组织开展的“严守纪律、端正作风”活动,对全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招生收费,校务公开作为重点,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针对现状,教育局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班子落实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

加以落实,通过开展优秀师德项目争创、文明行业标志性举措征集、全国及上海市各类模范教师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先进典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行为世范,明确师德职责和育人要求,并在学校及教师考核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以良好职业道德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开展优质学校争创、开展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构建区校两级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干部教师专业素养等措施,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我区按照“做强西北部”的策略,近年来重点加强了桃浦地区学校的发展,建立了“桃浦地区学校基础教育联合体”,并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经费投入、项目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填平教育“洼地”,推进教育优质资源平衡,让普陀区东西南北中都有一流的学校、一流的教育。

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去年下半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通过对自查中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分不同层面开展自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从执行力上抓落实,确保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如修订完善了《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陀区教育后勤服务指南》,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制度规范学校的经济活动,保障教育经费更加安全使用。

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对教育政风建设的满意度。今年告知书、学校展示活动等形式,加强了与社区、学生及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努力方向

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治本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工作重点已从查纠治理进入到全面规范、深入治本的阶段。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教育收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个别学校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是个别教师综合素质还不高,还存在为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做到平时查与集中查、自查和上级部门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找准问题,抓住症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招生工作“六公开”和普陀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三要三不要”等刚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免除符合入学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强化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班,面向中小学生补课收费。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学校违规租借教育教学场地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艺校问题,在明年三月份前切实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艺校,在明年七月份前完成清理工作。

及时、准确的公开招生、教育收费等工作的信息。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主动征询意见制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和代办服务与学生结算制度,逐步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反馈、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社会和群众的正当诉求,要热情对待,依法操作,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做好日常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3

一、业务目标工作

做好开发区内城市管理,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西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对区内道路、绿化、路灯等市政设施进行养护、管理,确保路灯正常运行、树木花草的正常生长,及时更换损坏的下水井盖,修补损坏的路面,清理道路排污管道等各种道路设施,同时配合城管执法大队对区内的“五乱”现象进行制止、清理,使区内的市容、市貌得到改观,卫生绿化得到改善,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

二、全局性重点工作目标

1、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长期整改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城市党建工作。按全市统一安排,通过三个阶段的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强中长期整改工作,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剖析出原因,落实了整改措施,创新了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深刻地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2、特色创新重点工作。根据政府安排,为使开发区内各条道路的路灯、路面、下水排污管等市政设施都完善、通畅,提升开发区内的城市形象,从二0xx年对开发区的路灯和下水排污管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并对祥和路、文汇路南段、人和路、航天南路南段、二环路部分路段的人行道砖进行修补,确保开发区内更加整洁、明亮、通畅。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平安创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开展“创安”、“创模”活动,深化“整体联动治安防范工程”,实施禁毒“净土计划”,争创“无毒单位”,深化与xx等邪教组织的斗争,配合社区对吸毒人员进行帮教,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三零”目标,全办无一例吸贩毒人员,无一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4、信访稳定工作。为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学习《信访条例》,成立信访工作小组,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信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学习宣传人才工作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培养人才,解决人才的实际困难,制定人才奖励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工作经费。

4、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把理论学习纳入年度计划,抓住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契机,利用每周政治学习时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形成崇尚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机关;鼓励职工参加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短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形成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积极利用会议、墙报、宣传栏、专题咨询活动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制宣传;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传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精神的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和“12。4”法制宣传日,与长宁路北社区开展咨询宣传活动,群众踊跃参与,效果良好;认真完成党报党刊的征订任务,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社会公德、职工道德规范和家庭道德建设;坚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楼院等细胞建设;积极参与和支持西城街道办事处和长宁路北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帮助贫困党员和计生扶贫户,从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

5、安全生产工作和防震减灾工作。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落实了防洪措施,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安全责任制,组织职工学习各类安全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对单位内车辆加强了管理,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避免出现安全事故;为有效预防地震,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防震减灾工作。

6、争取上级支持。近年由于城南开发区逐渐形成规模,我办业务工作相对减少,为让单位职工人尽其才,积极发挥自身的专长,向上级争取市级重点项目建设。

①现由我办负责协助华电集团西溪河、木里河西昌生产指挥中心和华润集团鸭嘴河西昌集控中心项目进入建设,已报请市政府同意,协助申请用地手续、规划、设计,现等待上级国土部门用地批复后于明年十月开工建设。

②根据市委、政府安排,参加“一环路土地收储征地拆迁”和宁远桥、丝厂的征地拆迁工作,作为业务骨干,深入拆迁户家中,认真细致、协商沟通,按要求圆满完成拆迁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

③作为高枧乡中所村和西郊乡海滨村回迁安置房建设业主,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完善建设手续,并按《招投标法》将安置房建设总建筑面积57.1万平方米工程各标段进行公开招投标,选定合格单位进行建设,目前各标段陆续开工,计划工期三年。

7、联系社区工作。从二00七年底联系长宁路北社区以来,经常深入社区基层,支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党建、综合治理、禁毒、卫生、计生等各项工作。在“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纪念日,配合社区开展上街宣传、咨询、召开座谈、组织培训、组织防病、学法、学习中央方针政策的学习讲座,社区群众积极、踊跃参与取得良好效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资助社区,提供学习资料、办公用品;定期看望社区贫困户,帮助社区贫困党员解决生活、生产困难,资助社区特困家庭定期给予经济资助,参与社区帮教吸毒人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4

一、认真检查收到的各类相关票据手续、审批流程等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公司规定;在这半年来的实际工作过程中,常会出现相关手续不齐全,相关报销单据不合规就拿过来报销的情况。对于这类情况,必须做到细心谨慎避免,防止出现虚报、假报,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的发生。

二、每月及时、正确无误录入相关费用凭证(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并于每月2日之前将上月费用凭证录入完毕,遇节假日顺延;在录入相关凭证时需认真核对相关发票,确保费用归集到正确的科目下,在录入研发费用时,根据年初制定的新产品项目表,准确把费用归集到各具体新产品项目。每月10日前及时打印上月凭证粘贴完毕交送财务主管审核。

三、正确办理相关费用冲账补借手续;各费用冲账需要有预算会计,相关部门领导,财务部领导及公司授权领导签字都齐全的情况下方可冲账。对于销售公司,国际业务部人员应注意冲账,借款分开并行。原则上不允许直接冲账补借。对于其他部门冲账后需补借的,应填列补借单,写明原欠款额,本次报账额,申请补借额,经财务领导签字后交出纳补借出来。对于各部门需要借款的,应先查明个人欠款额并在借款申请单上注明。

四、根据人力资源部送来的社保发票及社保费用分类明细表记账,并与电气、物业、技改核对;在做社保费用时,常会出现其所给出的分配表与银行付款额上不一致的情况,需要核对除分配错误的地方并与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沟通后确认正确后更正然后入账,由于每次做社保账时都是根据谭跃红提供的社保分配表先行做账,发票送达会有较大延迟。所以要在发票送达后及时附在分配表后,作为原始凭证。

五、每月26日左右催众业抄水电汽表,催众业公司及时开具当月的蒸汽费发票,根据他们送来的水电汽发票及抄表明细进行正确分摊(主要是分摊电气分公司、众业分公司、新疆特变衡阳电气分公司应该承担的水电汽费),并将分摊表呈报财务部长审批、加盖财务专用章之后交销售会计对三家单位开票即可;并正确录入本月水,汽,费用凭证,对于向这三个单位的列出分摊额应通过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分摊。

六、对于上月已经做账但税抵扣未通过的专用发牌,运输发票本月需要进行调账纠正,编写调账说明、复印发票作为附件记账;对于调账应根据规范的调账格式进行编制并经财务主管签字后方可调账。

七、每月结账之后1天内按照主管要求上报费用分析给财务主管;每季度结束结账之后根据财务主管要求上报季度附表给财务主管。对于上报的财务分析,应重点突出预算执行情况、差异分析、费用成本控制情况、效果、改进措施。分析各项项目占收入比重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存在的差异说明主要原因。

八、协助预算会计做好每月个人欠款的清理,对于尚有欠款人员在报账时一律先冲账,不允许账未冲平的情况下直接拿款。每月清理运输费用挂账情况,防止出现误挂单位往来情况。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5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加强了教育教学规范,严格执行了上级收费制度,经严格自查,工作中未出现任何乱收费行为,共完成四项正常代收费工作,现就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团员团费(负责人刘芳,分院政治辅导员)

根据共青团工作规定,在学院团委统一组织下,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2012年共有共青团员1348人,代收团费1289.9元,按班级收缴后汇总后全部上交学院团委。

二、党员党费(负责人吐尼沙,党总支委员)

根据党章规定,经学院组织人事处核算,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支部共30个党员,其中预备党员3人,2011年全年分季度缴纳党费共计1644.70元,2012年季度缴纳党费987.60元,汇总后统一上交学院计划财务处专帐。

三、爱心“一元捐”(负责人刘芳,分院政治辅导员)

根据学院团委工作安排,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组织学生参加2012年爱心“一元捐”活动,共捐款1313.3元,按班级捐款汇总后全部上交学院团委。

四、工会会费(负责人邵佩,工会委员)

按照工会工作规定,依据标准组织职工缴费。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现有工会会员67人,全年缴纳会费4919.5元,汇总后统一上交到学院院计划财务处专帐。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6

6月23日,省、市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视频会议后,我区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领导机构,从吃透会议精神入手,进行了宣传发动,从摸清底数着眼,进行全面摸排自查,到目前,情况基本明晰。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市视频会议后,我区立即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组,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XX市XX区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将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逐项分解到每一个单位,要求各单位及时、认真具体组织落实。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清理规范涉煤收费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对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宣传报道。做到了规范、有序、细致、彻底,确保了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一)关于涉煤收费项目情况

根据《方案》要求,我区对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涉及我区的各种收费共计18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2项,政府性基金6项(煤炭可持续续发展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森林植被恢复费);不涉及我区的2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环境监测服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中央批准项目11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收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排污费、土地复垦费、水土流失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采矿排水水资源费),省级批准项目1项(煤炭稽查管理费)。我区现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9项,政府性基金 5项;未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收费),未执行的政府性基金1项(森林植被恢复费)。我区无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

(二)清理规范情况

1、收费项目收取情况

(1)矿产资源补偿费。20XX年征收958万元;20XX年1-5月征收211万元。

(2)土地登记费。20XX年征收0.08万元;20XX年未收。

(3)排污费。20XX年征收215万元;20XX年1-5月征收2万元。

(4)水土流失补偿费。20XX年征收243万元;20XX年1-5月征收131万元。

(5)水土流失治理费。20XX年列入前项;20XX年1-5月征收169万元。

(6)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20XX年征收4622万元;20XX年1-5月征收1931万元。

(7)价格调节基金。20XX年征收152万元;20XX年1-5月征收73万元。

(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XX年征收25万元;20XX年1-5月征收347万元。

(9)教育费附加费。20XX年征收300万元;20XX年1-5月征收148万元。

(10)地方教育附加。20XX年征收265万元;20XX年1-5月征收98万元。

(11)采矿排水水资源费。20XX年征收660万元;20XX年1-5月征收696万元。

(12)土地复垦费。未收取。

(13)土地登记费。未收取。

(14)煤炭稽查管理费。未收取。

(15)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未执行。

(16)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未执行。

(17)采矿登记费。未执行。

(18)森林植被恢复费。未执行。

以上各项收费20XX年共计7440万元,其中:上缴中央567万元、省3443万元、市1253万元、区级2177万元。20XX年1—5月共计3806万元,其中:上缴中央175万元、省1578万元、市616万元、区级1437万元。

2、收费项目取消情况

按照《方案》要求,从20XX年7月1日起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区发改局拟定于6月30日将证号为cb120228的《收费许可证》中涉及的项目注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今年未领。

3、部分征收标准降低执行情况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各煤种征收标准降低3元/ 吨,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前5个月征收的部分,共计340万元,待税务部门核查后,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督促各煤炭企业按规定做好账务调整工作。

4、保留的收费规范情况

我区现有保留并且执行的涉煤收费项目,全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未出现超标准、超范围征收;也没有出现以煤补农、以工补农等违规收费和各项摊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涉煤项目的取消以及部分征收标准的降低,将会影响我区财力8800万元

1、降低可持续发展基金吨煤3元,20XX年1—5月共计降低340万元(其中:留区部分68万元),全年预计降低900万元(其中:留区部分180万元)。如果其它3座煤矿生产后,每年产量将达到510万吨,每年将会降低1530万元,也会导致财政每年减少资金300万元(留区部分)。

2、20XX年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以前,我区向煤矿企业征收15元/吨的税后利润,每年大约8500多万元,作为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费用,用于全区破产企业人员开资及缴纳各项保险、区址基础设施建设、修路、学校、敬老院和改善居民吃水等民生问题。

20XX年以后,我区13座煤矿整合为5座,由中煤进出口公司控股,中新唐山沟、甘庄煤业公司2座矿井生产,履行社会责任只是按照省、市政府政策,从 2011年开始连续3年为低收入农户发放了53513吨“暖心煤”(同煤集团提供59628吨)。中新小梁沟、上深涧、北辛窑煤业公司3座建设矿井去年年底已陆续竣工验收,但因市场原因,成本大于销售价格,面临一生产就亏损的实际。鉴于这种现实,目前只有中新小梁沟煤业公司一座建设矿井刚刚转入生产。去年,市政府责成市煤管局征求产煤县区意见,拟出台吨煤履行社会责任标准,初步意见的标准是侏罗纪煤系30元,石炭二叠纪煤系20元。此项政策至今未出台。

(二)增加财政负担400万元

1、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后,原依靠此项收入供养的煤炭价格稽查队11名工作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等40多万元由区财政负担。

2、煤炭局下属2家事业单位——矿山救护队和煤炭纠查队,一直依靠向煤炭企业收取的每吨2元安全费,由省集中统筹供养来维持运行。根据省煤炭厅《关于我省〈煤炭生产管理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晋财建[2006]95号),从2006年4月开始,取消了该项收费。此后2个单位人员工资一直依靠区财政解决,2个单位共77人,每年工资、各项保险共计317万元;装备、办公等费用43万元。

(三)上级应返未返933万元

关于采矿排水水资源费,从20XX年4月起由区地税局代征后,全部上交省财政,应返还区级36%部分,至今没有返还。截止20XX年5月共计933万元,使原依靠水资源返还供养的16名人员,从20XX年至20XX年1-5月份约200万元的工资及各项保险无法解决,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区部分水利设施建设。

(四)增加不稳定因素

改革公路煤炭运销体制后,煤运公司不得向企业收取经销差价和服务费,将会影响职工个人收入和工作积极性,增加了我区不稳定因素。

(五)部分执收单位没有足额征收,导致相应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不足。

三、今后措施

清理规范涉煤收费,是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对涉煤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使煤炭行业轻税薄赋,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是省、市政府的英明决策,对于推动煤炭行业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进而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全区综改工作顺利进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区坚决拥护,克服一切困难,坚决执行。

为此,我区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这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二是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再次进行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做好与国务院将要实施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对接的准备;三是保证省、市《方案》中规定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执行时间不得延期;四是严禁在执行时间前超标准、超范围征收;五是对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要按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以党纪政纪处分;六是对以各种名目向煤炭企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一律没收上缴国库,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不能按期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任务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