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工工作计划集锦

助工工作计划集锦。

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助工工作计划”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此时我们应该结合领导要求与个人能力撰写工作计划。有了计划,可以合理地安排和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助工工作计划【篇1】

一、教育资助申办程序

教育资助的审核确认手续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5、6月份至9月初。具体申办程序分为两类:

(1)低保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凭相应证件(如低保证、残疾证等)到校即可享受教育资助;

(2)其他困难学生的申请流程。

①向学校申请(填申请表)

②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社区签意见并盖章):

③街道(乡、镇)签意见:

④学生将申请表交回学校,由学校统一交教育局,区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签章。经过上述程序,便可确认学生的受助资格。

二、宏志班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家庭贫困学生本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2、张榜公示。由申请学生原就读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1周,无异议后,填写申请表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3、审查上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慈善会)组织人员,对推荐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学习成绩、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签审意见,确定名单,书面上报市教育局和市民政局(市慈善会)。

4、发放通知书。市教育局将拟录取的“宏志班”学生名单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示,1周后如无异议,由承办学校输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办理程序

1、每年7-8月各中职学校发放中职录取通知书同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并于开学报到当日将申请表和指南发给在校二年级学生;

2、9月10日之前学校告知并督促新生及二年级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对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农村学生和县(城)镇学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城市低保家庭学生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孤残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持街道办事处出具、经区(市)县民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

3、9月20日之前,学校必须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户口学生和经初审通过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至少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汇总表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四、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办理程序

1、9月5日之前学校告知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对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学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低保家庭学生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孤残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持街道办事处出具经区(市)县民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

2、9月15日之前,学校必须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至少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汇总表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3、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办理助学金发放卡)。

五、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申请办理程序

1、每年7-8月各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将《普通高中免除学费申请表》发给录取的.新生,并于开学前将申请表发给在校二、三年级学生;

2、9月5日之前学校告知并督促新生及二、三年级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对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学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低保家庭学生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孤残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持街道办事处出具、经区(市)县民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

3、9月15日之前,学校必须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至少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汇总表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六、残疾学生免费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接受免费教育的残疾学生,需携户口簿及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接受免费教育残疾学生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另上报区教育局与区残联各一份存档)。

2、初审。各学校将上述申请材料、与《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接受免费教育残疾学生汇总表》纸质及电子表格在每年9月20日之前上报区教育局计财基建科初审。

3、审批。区教育局计财基建科在每年9月30日之前报送《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接受免费教育残疾学生审批表》、《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接受免费教育残疾学生汇总表》(纸质和电子表格各一份)等相关材料至区残联教就科,由区残联作出审批决定,并将结果返还区教育局及各学校。

4、发放。区残联根据审批情况,将资助费用直接划拨至学校指定账户代为缴纳(费用票据在区残联款项划拨后学校将票据交至区残联)。

七、大学生“阳光圆梦”工程申办程序

凡是成都市今年和去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考取大专、本科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均可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申请时需要备好户口簿、低保证、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高考分数条、照片3张等材料接受审核

助工工作计划【篇2】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57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函》(镇应急函〔20xx〕35号)精神,经尚寨土家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下达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5万元到各村(社区)对受灾困难群众进行救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规定的补助标准,对全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因灾造成临时生活困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为口粮补助每人150元(救助对象为农村受灾困难群众,不含城镇居民)。

二、各村(社区)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落实,要以20xx年9月份摸底调查上报的《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为基础,按照保重点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员进组入户对受灾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漏户、不漏人,不重复统计。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冬春救助对象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失、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按照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严肃工作纪律,依纪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各村(社区)要严格把关杜绝虚列家庭人口和以长期外出人员名义套取救助金;坚决防止随意分配和平均发放,不得以支持、鼓励推动工作为目的违规救助,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特别要防止优亲厚友等冬春救助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张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能纳入救助范围,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要求,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应急部门审批(“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对救助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经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群众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社区)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各村(社区)要准确收集救助对象家庭户主身份证和信用社“一卡(折)通”号码填入救助对象花名册,不能出现差错和遗漏,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并于20xx年1月8日前,将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民主评议会议和救助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照片打印件、经公示群众无异议的《村(社区)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表》、《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审批表》报乡镇审核。

五、乡镇业务经办部门要指导村(社区)规范填报相关表册,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将审核通过的各村(社区)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录入《乡镇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审核发放公示表》,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规范建立台账,填报《乡(镇)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和《镇远县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审批表》,于20xx年1月13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审定。

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乡镇业务经办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对冬春救助各类表册、会议记录、文件、拍摄的公示照片等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装订、保存备查。

助工工作计划【篇3】

受今年入梅以来多轮持续强降雨影响,全镇遭受较重洪涝灾情,灾害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灾害损失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今冬明春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防范因灾致贫返贫压力较大。为有力有序做好今年全镇冬春救助各项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相关工作规程,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专款专用、无偿使用”的原则,精准识别、主动救助、细化举措、有序推进,保证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确保群众不因灾返贫致贫,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20xx年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突出因自然灾害导致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人员。今年的.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指导标准

参考应急管理部要求的冬春救助标准,20xx年全县冬春救助指导标准,按照人均不低于300元设立。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提升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救助标准原则上每人不低于600元。各村要综合分析研判受灾情况、群众自救能力及救助款总量、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分类实施具体标准。

四、资金来源和分配

省级下达的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专项资金(皖财建〔20xx〕1584号),各村分配金额见附件1。

五、方法步骤

(一)救助实施阶段(1月-3月)。综合资金总盘子、需救助人数、受灾人员困难程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类救助的指导标准和具体实施标准,并规范申报资金绩效目标。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组织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限内将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总结评估阶段(4月-5月)。开展救助工作总结,完善救助工作台帐,做好各项资料的汇总归档;按照冬春资金的绩效目标,组织对冬春救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工作规程,落实“有方案、有标准、有程序、有台帐”的要求,周密部署安排,压实责任、细化方案,落实具体救助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资金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各村要加快进度,及时跟踪调度。在此明确,各村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确保春节前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要采取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救助资金,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问题。要落实救助全过程公开公示,资金发放过程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账款相符,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分配,严禁使用慰问金形式发放。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落实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助工工作计划【篇4】

在现代企业中,总经助(即总经理助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职位。总经助承担着协助总经理管理整个公司的重任。本文旨在详细介绍总经助工作计划,探讨总经助的职责和任务,并就如何有效履行这些职责提出建议。

一、总经助的职责和任务:

1. 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

总经助需要与总经理紧密合作,了解并分析市场趋势和竞争环境,为总经理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提供支持和建议。

2. 监督和协调部门工作

总经助需要参与各部门的工作,了解各个部门的情况,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财务管理

总经助需要与财务部门密切合作,监督财务活动并进行财务分析。他们需要制定预算计划,确保公司财务运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4. 人力资源管理

总经助需要参与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和福利管理等。他们需要确保公司拥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来支持业务的发展,并促进员工之间的合作和良好的工作氛围。

5. 与外部合作伙伴的沟通和联络

总经助需要与公司的外部合作伙伴进行沟通和协调,包括供应商、客户和政府机构等。他们需要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以支持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二、总经助工作计划的制定:

1. 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

总经助需要与总经理共同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以指导工作的开展。这些目标和指标应该具体、可衡量,并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2.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总经助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自己在每个阶段的任务和时间安排。工作计划应考虑到公司的需求和资源,以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3. 分配任务和责任

总经助需要进行任务分配,并明确每个人的责任和权力。他们需要根据员工的能力和特长,将任务分配给合适的人员,并定期进行进度和绩效评估。

4. 提供支持和指导

总经助需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员工顺利完成任务。他们需要保持与员工的沟通和互动,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资源。

5. 监督工作进展

总经助需要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监督并控制工作进度。他们需要随时对工作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三、有效履行总经助职责的建议:

1. 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

总经助需要具备广泛的知识和专业技能。他们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紧跟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并应用这些知识来指导工作。

2. 加强沟通和协作能力

总经助需要与不同部门和职能的员工进行沟通和协作。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员工和合作伙伴交流和合作。

3. 保持积极的态度和专业精神

总经助需要保持积极的态度和专业精神,以应对各种挑战和压力。他们应该注重工作的细节和质量,并时刻保持专业和道德的行为。

4. 建立良好的团队和企业文化

总经助需要与员工共同建立良好的团队和企业文化。他们应该鼓励员工互相支持和合作,建立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总经助作为总经理的得力助手,承载着巨大的责任和挑战。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且有效履行职责,总经助可以更好地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推动公司的发展。

助工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2021年,我乡多次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灾民和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妥善解决灾民和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问题,确保灾民和困难群众顺利度荒,根据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1]47号)文件精神,依据各乡镇灾情,经乡研究决定下拨冬春救济款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基本原则

各村居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村、组的受灾困难群众家中进行“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切实摸清不同群众在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登记造册,以户为单位建立台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要突出重灾区、倒房重建户及受灾的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户、残疾人家庭和山区、老区群众的救助工作,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以村居为单位)》,于12月23日前纸质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和电子版报乡民政所。

三、救助对象、标准和程序

(一)救助对象

1.受灾重点户:对于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和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因灾致贫返贫、因灾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一),造成冬春生活困难,特别是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山区群众,给予重点救助。

2.受灾一般户:对于因灾住房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或农产品部分损失、因灾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一定救助。

(二)救助标准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一般不超过180天,每户资金一般不低于600元、不高于3600元(其中:一般户受灾补助600元、低保户、贫困户受灾户补助1200元、重灾户补助1500元、损房户不高于补助3600元)。

(三)救助程序

1.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居)范围内公示;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2.发放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乡政府在接到上级下拨冬春救灾资金文件后,根据各村居受灾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村居认真做好救灾资金发放情况公示,7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灾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冬春救灾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

3.加强款物管理。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冬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更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分段实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医暖等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要加强监督。严格救助资金的发放程序和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一户多卡、重复救助、优亲厚友、挪作他用,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三要完善档案。村、居要建立冬春调查摸底、救助资金发放、公示影像等台帐资料以备查。

助工工作计划【篇6】

引言

复诊医助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他们在医生和患者之间承担着重要的桥梁作用。为了更好地提供复诊服务,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复诊医助工作计划。本计划旨在提高复诊医助的工作效率和职业素养,保证患者在复诊过程中得到更好的服务。

一、总体目标

1. 提高复诊医助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2. 加强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3. 提升复诊流程的效率和质量;

4. 提高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

二、具体措施

1. 培训与学习

为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每月组织复诊医助参与培训和学习。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医学知识、沟通技巧等。此外,鼓励复诊医助参与相关证书考试,如医学助理证书、口腔医助证书等。

2. 患者沟通与关怀

在复诊过程中,积极与患者沟通,了解其病情和需求。通过亲切、耐心的沟通,让患者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怀。如果有需要,提供心理疏导和援助。

3. 复诊流程优化

优化复诊流程,通过合理排班和科学分工,减少患者等待时间。建立电子病历系统,提高医疗信息的存取速度和准确性。同时,提供预约挂号服务,方便患者提前安排就诊时间。

4. 复诊医助队伍建设

加强团队建设,促进复诊医助之间的合作和协作。建立月度例会制度,定期分享工作经验和改进意见。通过队伍培训和培养中层管理人员,提升整个复诊医助队伍的协调性和执行力。

5. 患者满意度调查

定期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他们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和意见建议。根据患者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流程和方式。

三、预期成果

1. 复诊医助的工作效率和职业素养得到提高,为医生提供更好的协助和支持。

2. 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得到提升,反映在患者评价和口碑的积极变化上。

3. 复诊流程的优化使患者等待时间大幅减少,提高了患者的就诊体验。

4. 通过加强团队合作和建设,减少人为失误和冲突,提供更加高效和和谐的复诊服务。

结语

复诊医助工作计划旨在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通过培训与学习、患者沟通与关怀、复诊流程优化、队伍建设和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措施,我们有信心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成果。相信通过我们的持续努力,复诊医助的工作将不断地向前发展,为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助工工作计划【篇7】

根据10月13日贵州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州乞讨救助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县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天气较往年来得早,将给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各县(市、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县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贞丰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全面排查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加强与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

(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

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协警)、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突发疾病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谁送谁结算”的原则,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发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救助管理机构,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妥善进行安置,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和部署,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有效开展“寒冬送温暖”各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及时、迅速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各种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巡查巡检和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时间节点报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统计表和相关工作图片,直至专项行动结束。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汇报后由组长签批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辖区内不出意外。

2.强化值班值守,成员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救助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