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方案(系列十四篇)

事故处理方案(系列十四篇)

2026-08-18 事故处理方案

▲ 事故处理方案 ▼

甲方:

托付代理人:

乙方:

年 月 日,甲方 在 市 发生后死亡,交警怀疑此事可能与乙方有关系,但尚未定论。另外,甲方 平常喜爱喝酒,出事故之前给家里说过,因找不到合适工作心情不好,甲方觉得事故发生也可能与 本人有关。 基于以上两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考虑到甲方年事已高,且家庭困难,出于善意情愿一次性供应人民币 万元的困难帮助款,如事后交管部门确定此与自己有关,则该困难帮助款转化为全部应赔偿款项。

甲方同意接受该困难帮助款,不论日后发生何种状况,甲方不再向乙方另行索赔。

该困难帮助款分两次给付,在本协议签字时给 万元,离开 市时给剩余的款项。

2、该帮助款包括医疗费、抢救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各种费用。

3、在乙方支付上述帮助款后,甲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乙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甲方自行处理和担当。

4、在甲方收到上述帮助款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结果亦由甲方自行担当,乙方对此不再担当任何责任。

5、在甲方收到上述帮助款后,保证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向乙方主见权利,不再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甲方希望司法机关对乙方从轻、减轻处理,不要追求乙方的一切责任。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同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现,双方签字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时。

7、本协议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敬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同意。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管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托付代理人:

▲ 事故处理方案 ▼

根据市事故调查组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1、王xx,xx建筑公司负责土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7月11日市公安局立案侦查,7月25日经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

2、王xx,xx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上一年收入40%的行政处罚。

3、xx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给予罚款50万元(上限)的行政处罚。

1、朱文忠,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由所在公司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谢永兴,xx建筑公司副总经理(生产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所在公司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顾士明,xx建筑公司副总经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4、杨大建,xx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上一年收入的40%的行政处罚。

5、xx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该公司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1、张xx,康舒特监理公司聘用人员,该项目的总监代表,由所在公司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理。

2、曹xx,康舒特监理公司注册监理工程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给予责令停止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3、康xx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1、方x,xx镇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徐x,xx镇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犯玩忽职守罪,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3、丁xx,xx镇政府副镇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干xx,xx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黄xx,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聚龙小区污水泵站工程被肢解拆分、不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和违规招投标负有直接责任;对无资质的xx公司进入项目施工负有重要责任;对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秩序混乱、管理严重缺失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

1、吴xx,松法建筑公司员工,管网工程项目经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其《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

2、何xx,松法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3、松法建筑公司,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1、蒋xx,xxx建设公司员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其《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

2、朱xx,xxx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3、xxx建设公司,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1、黄许峰,xx建筑公司副总经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2、xx建筑公司,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 事故处理方案 ▼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国家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

第二章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四条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执行以下标准(本制度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一)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30人以上死亡。

2.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二)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重大事故:

1.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造成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 3人以下死亡。

2. 10人以下重伤。

3. 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 事故处理方案 ▼

为了加强对提升机事故的有效控制,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一旦提升机发生重大事故,能够迅速、有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抢救遇险人员和控制事故扩大化,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依照公司、矿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预想

可能造成的事故主要有:提升机断绳、断轴造成人员伤亡或停产;事故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提升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 指 挥:队长、书记

副总指挥:副队长、技术主管

成 员:当班提升机司机及大班全体维护成员

2、职责:

(1)队长、书记:事故发生后,召集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制订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协调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落实矿有关部门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演练,监督检查各班组的应急演练。

(2)副队长、技术主管协助制定抢险工作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负责提供事故地点电气设备具体情况;按命令进行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负责监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负责重特大事故损失的调查、汇总和上报。

(3)当班提升机司机及大班全体维护成员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和救援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现场事故发展情况并汇报指挥部,根据指挥部命令开展工作,完成对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做好相关记录。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中所需的材料工具和设备;负责将救护抢险材料、工具、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

三、预防措施

1、强化司机素质教育,一要胆大心细,遇事不慌,二要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当遇到事故时做到心中有数。

2、备品、配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储备,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认真核查,质量合格、登记造册、专人管理。

3、要保证通讯畅通,机房备有应急灯。

4、事故抢修组要保证能在事故发生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

5、强化巡回检查职能,司机按照巡检内容,按时进行逐项检查,并填写运转日志,维护工明确检查内容,做到不漏检。

6、除日常检查外,对关键的零部件应定期进行无损探伤、铁谱分析、性能测定等预防性试验,有针对性地安排组织预防性检修。

7、在事故抢救过程中,按照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执行,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防止事故扩大。

8、每班必须配备至少两名培训合格的专职提升机司机,必须坚持主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的制度。

9、提升机的各种保护和后备保护、信号装置、闭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每天由专人试验,并做好记录。

10、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提升机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1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提升机每年必须进行1次检查,每1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

11、制定提升“四超件”专项技术措施,针对所提物件的性质作业明确规定,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提升。

12、提升钢丝绳由专人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应备用有新绳,“三证”齐全,妥善保管。

四、应急救援程序

1、提升机发生事故后,值班司机应立即向队值班汇报,队值班在接到事故汇报后,要问明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范围和设备类型等,向队长、矿调度室、机电部及有关矿领导汇报。

2、立即启动提升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后,要立即电话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指定地点。

3、成员接受命令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到达现场进行事故抢险和处理。

4、救援工作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统一指挥,按不同类型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5、当提升机出现故障停车发生人员被困时,提升机司机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使提升机处于安全制动状态。提升机司机和现场维护工应尽快查清故障原因,并对安全回路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查清事故原因后立即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根据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救援安全技术措施。抢修人员要按抢修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抢修,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6、当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包括紧急制动等原因在内的猛烈拉动时,司机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了解乘坐人员安全情况,如有人员受伤要通知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抢险措施,组织抢险专业对人员进行抢救。无人员伤亡时,维护工对提升机的各主要部件特别是钢丝绳和各部位连接装置以及制动机构进行详细检查,同时要对安全回路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开车。因钢丝绳或各部位连接装置以及制动机构存在异常情况,短时间无法恢复运行时,现场指挥部应制定人员撤离的抢险方案。人员撤离后,对提升机异常部位进行抢修。抢险时使用保险带等防护用具。

7、当发生断绳、断轴等重大事故造成坠罐事故时,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措施和方案,抢险专业组人员按方案首先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其次要积极组织抢修,制定抢修措施, 组织人员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8、上述事故抢险结束后,要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9、提升机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事故现场电源,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材料扑灭初期火灾或控制灾情并及时上报。

10、抢险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点人员,检查各项设施,清理现场,做好记录。按照事故抢修方案和措施,积极组织人员抢修损坏的设施。

▲ 事故处理方案 ▼

各相关院系:

经查实,20xx年11月1日第3、4节课,文学与传媒系xx老师没有根据课表上课;20xx年11月20日第9、10节课,电子工程与电气自动化学院唐xx老师没有按照调课安排上课,12月13日第3、4节课,该老师又没有按照课表上课。根据《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院字〔2003〕170号)第五条第3款之规定,认定上述二位教师的行为为一般教学事故。

20xx年12月22日上午英语四级考试中,陈xx、陈xx二位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漏收了一位缺考考生的答题卡。根据《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院字〔2003〕170号)第四条第8款之规定,认定上述二位教师的行为为一般教学事故。

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xx、唐xx、陈xx和陈xx等四位老师通报批评。

20xx年2月25日

▲ 事故处理方案 ▼

一、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和性质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三、事故调查组因伤亡事故等级不同而由不同的单位、部门的人员组成。

四、事故调查组具有事故调查的权力和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和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的职责。

五、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结案。

六、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和公布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及时、准确。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一)凡发生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直属上级,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二)各类事故按伤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划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凡造成人员受伤但达不到轻伤标准,造成财产损失20xx元以下的属一般事故;凡造成人员轻伤,造成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或发生失去控制的火灾事故属大事故;凡造成人员重伤,造成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属重大事故;凡造成人员死亡的即属特大事故。

1、重大事故,应在抢救伤员或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对现场作某些紧急处置的同时,应以最快速度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安全保卫部门立即向所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报告,并赶赴现场勘查事故情况,协作进行事故的紧急处理,及时报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处理完毕后,事故部门应写出事故报告,安全保卫部门应以所的名义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安全部门。

2、大事故,处理情况同重大事故,上报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及上级安全部门。

3、一般事故,事发后应立即报安全保卫部门,并报所领导,处理完毕后,以部门名义写出事故报告,报安全保卫部门。

4、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列入事故统计,一般事故只在安全保卫部门登记备考,不作统计。

(三)事故发生48小时以后,仍未按规定向有关方面呈报者,一经查出按隐瞒事故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特大事故由上级安全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重大事故,大事故应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持下,组成事故调查组,一般事故应在事故现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即找不出原因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罚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要求,严肃地调查处理事故。

▲ 事故处理方案 ▼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xx〕90号)等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 事故处理方案 ▼

1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事故报告内容

2.1.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1.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1.3事故的简要经过;

2.1.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2.1.5已经采取的措施;

2.1.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的救援

3.1接到事故报告的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3.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3伤势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进行救护。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3.4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4事故调查处理

4.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处理,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4.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事故发生的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4.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 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其它要求

5.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发生地的部门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5.3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5.4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事故处理方案 ▼

各相关院系:

经查实,x年11月1日第3、4节课,文学与传媒系袁xx老师没有根据课表上课;x年11月20日第9、10节课,电子工程与电气自动化学院唐x老师没有按照调课安排上课,12月13日第3、4节课,该老师又没有按照课表上课。根据《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院字〔x3〕170号)第五条第3款之规定,认定上述二位教师的行为为一般教学事故。

x年12月22日上午英语四级考试中,陈、陈二位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漏收了一位缺考考生的答题卡。根据《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院字〔x3〕170号)第四条第8款之规定,认定上述二位教师的行为为一般教学事故。

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等四位老师通报批评。

x年2月25日

▲ 事故处理方案 ▼

(一)校园重大伤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责任人:

总指挥:

成员: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师生伤害事故的应急指挥、协调、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报告(警)程序:

1、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时,现场学生、教师立即报告学校负责安全的教师和领导。现场教师或负责人要马上组织学生有序疏散,维护现场秩序。

2、伤害事故重大时,责任人立即拨打医疗救助报警电话“120”,报警内容为:“xx学校发生伤害事故,伤害情况是 ,请迅速前来救助,地址是xx学校”。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联区报告。电话:xx

4、工作领导小组立即按照预案规定职责开展救援工作并立即与受到伤害的学生家长联系

(三)应急措施

1、疏散:按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撤离学生受伤害地点和危险区域,班级教师清点人数,上报校工作领导小组。

2、救助:

(1)医疗救护立即组织学校有关人员携带医疗器械赶赴现场进行救助。

(2)如有需要,医疗救护组要同时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并根据学生受伤情况,通知有关学生家长到达现场或指定医院。

(3)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常

3、善后:善后处理受到伤害学生的亲属的安抚、安置工作,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 事故处理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为了预防和减少幼儿园户外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二、可能造成的户外活动事故的原因

主要是幼儿年龄小,身体协调能力差,缺乏危险的预见性;也有运动器械的老化造成的承重后的断裂;活动场所存在的隐患时。

三、预防办法

1、 经常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安全的教育,让幼儿知道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在户外活动前, 一定要仔细检查活动场所运动器械。

3、 又危险预见,消除安全隐患。

4、 教师带户外活动一定要严格遵守带班制度,不离开幼儿,了解每个幼儿的动态, 对事故苗子做到早发现,早预报,早预防。

四、处理程序:

在户外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一般事故三天书面报告局办和业务科室,重大事故应立即报 局办、区青包办和业务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幼儿送往就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 事故处理方案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国家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

第二章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四条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执行以下标准(本制度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一)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30人以上死亡。

2.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二)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重大事故:

1.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造成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 3人以下死亡。

2. 10人以下重伤。

3. 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章事故报告和调查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运行值班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地方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第六条即时报告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应立即汇报总公司领导和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还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向上级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时限为1小时。

(二)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原因的初步判断。

4.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

5.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即时补报。

(四)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谎报事故情况。

第七条有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善后等各项工作。应急管理具体要求见《应急管理制度》。

第八条事故调查组织

(一)由国家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组织的调查,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

(二)考核性事故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委托公司调查的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部门参加或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负责调查,并形成报告。

第九条调查程序

(一)保护事故现场

1.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正确措施、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抢救伤员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施工、运行日志、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安全会议记录纪要等相关资料,并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有关材料、资料移交事故调查组。

2.因抢救人员或采取紧急措施,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移动设备的,应当作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并作出书面记录。

3.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二)收集原始资料。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离开事故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指定负责人,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形成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报告。

应收集的原始资料包括: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培训记录、作业方案、交底记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施工日志、运行日志、通知纪要、伤亡人员信息等记录文件,以及事故发生时的现场影像资料、处理过程记录等。

2.事故调查组成立后,事故单位及时将上述材料移交事故调查组。有新情况发生和原因分析进展的,事故单位应补充相关资料。

3.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查阅有关记录文件和事故发生时的录音、计算机打印记录、现场监控录像等,及时整理事故相关的图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

4.事故调查组在收集原始资料时,应对事故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如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等)保持原样,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物件管理人。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三)调查事故情况。

1.人身事故。

(1)查明伤亡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单位、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

(2)查明事故发生前工作内容、开始时间、许可情况、作业程序、作业监护、作业时的行为及位置、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救护情况。

(3)查明事故发生前伤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安全教育记录、健康状况、过去的事故记录,以及违章违纪情况等。

(4)查明事故场所周围的环境情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取样分析记录)、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了解其有效性、质量及使用时是否符合规定)。

2.查明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对工程后续建设影响等情况。

3.了解现场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本身及其执行中暴露的问题;了解事故单位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全过程管理是否存在漏洞;事故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时,应了解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分析原因及责任。

1.事故单位应在公司调查组召开事故正式分析会前提交代表本单位意见的原因分析报告。

2.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委托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相关计算、试验、分析。

3.事故调查组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人员违章、过失、失职、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等。

4.根据事故调查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的责任者。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相关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5.外包项目发生以下事项之一造成事故的,确认为本单位负同等以上责任:

(1)本单位和本单位承包、承租、承借的工作场所,由于本单位原因,致使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发生触电、高处坠落、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事故。

(2)外包项目,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

a)资质审查不严,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b)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应由发包方交代的安全技术交底,且没有完整的记录。

c)对危险性生产区域(指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爆破、起吊作业、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引起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场所)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按安全施工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含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d)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3)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单位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其它情形。

6.凡事故原因分析中存在下列与事故有关的问题,确定为领导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2)规程制度不健全。

(3)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力。

(4)现场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不全或不合格。

(5)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应急预案不落实。

(6)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7)违章指挥。

(8)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证件不全。

(9)事故调查组确定的应为领导责任的其它情形。

(五)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发生、扩大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扩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十条事故调查报告

(一)由政府及上级单位调查的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发生单位留档保存,并上报总公司。

(二)由公司负责调查的事故,由公司事故调查组负责填写《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三)由部门负责调查的事故,由该单位填写《事故(事件)调查报告》,涉及人身伤亡的,报公司审核备案。

(四)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单位概况和发生经过。

2.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对后续工程、运营项目的影响情况。

3.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4.应急处置和恢复的情况。

5.责任认定和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和技术分析报告。调查组成员应当在调查报告上签字。

(五)调查结案后,事件发生单位应将有关资料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根据情况应有:

1.伤亡事故登记表或事故报告。

2.调查报告书。

3.现场调查笔录、图纸、仪器表计打印记录、资料、照片、录像带等。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损失材料。

7.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成立调查组的有关文件。

11.调查组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单位等。

第十一条责任归属

外单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中造成负有同等责任及以上的人身、设备事故定为该单位的事故。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统计分析

第十二条调查报告应按照公司规定提交领导审阅,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处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十三条所有工程、运营项目特大、重大、较大事故、除以下情况的一般事故、事件,或者经公司认定的以外,均应作为发生单位安全事故统计:

(一)新投产项目一年以内发生由于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集中检修等单位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事故、事件。

(二)事先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科学技术实验项目,由于非人员过失所造成的无责任事故、事件。

(三)设备因覆冰、暴风、雷击、水灾、火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超过设计标准承受能力而发生的非责任事故、事件。

(四)不可预见或无法事先防止的外力破坏非责任事故、事件。

(五)为了抢救人员生命而紧急停止设备运行构成的事故、事件。

(六)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非责任事故。

第十四条综合部应做好事故统计,并对各类事故、进行分析,研究事故规律,跟踪预防和纠正措施的落实,并在公司推广防范措施,预防同类事故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所属各工程、运营项目管理单位应制定事故定性标准和调查、处理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事故处理方案 ▼

护理工作范围、环节多,操作具体,可能发生差错的机会也较多。护理差错是事故的苗头,为做好护理差错的预防工作,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1.事故的定义

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2.事故等级分类:

(1)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2)二级事故:造成病人残废、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3)三级事故:造成组织器官损伤并产生功能障碍,或因护理措施不当使病情加剧或一度恶化而延长治疗日期,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者。

3.责任事故范围:

(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致失去抢救机会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2)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等造成不良后果者。

(3)由于不负责任,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跌伤以及三度褥疮者。

(4)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对疑难问题不会正确处理,但又不请示汇报,只凭主观判断,盲目蛮干,造成不良后果者。

(6)因不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供应使用过的器械和敷料,或不认真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感染者。

(7)在助产工作中,由于不认真观察产程进展,或违反助产原则和操作规程,造成产妇、婴儿死亡或会阴三度撕裂伤者。

(8)手术中不严格执行清点制度,而将纱布、器械等物遗留体内,造成不良后果者。

(9)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

凡在医疗工作中,尽最大努力,却因业务技术水平所限,发生治疗、护理等方面的原则性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者。

二、差错

1.定义

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枝大叶,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延长治疗时间,影响治疗效果,增加病人痛苦,浪费国家财产,但无严重不良后果者,为严重差错,无不良后果者为一般差错。

2.一般差错:

(1)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2)错服、漏服、多服药,给药时间延迟或提前给药超过2小时。

(3)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治疗者。

(4)误服、漏服、误发、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拖延治疗时间者。

(5)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皮肤划破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

(6)由于手术器械、敷料等准备不齐,以致延误手术时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3.严重差错:

(1)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了过敏试验未及时观察结果又不再重做者;未做青霉素皮试而注射青霉素但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2)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而发生2度灼伤或2度褥疮,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3)抢救病人或对患有心功能不全、严重脱水、各类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副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4)因查对不仔细,误将带有霉菌药物注入静脉,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护理昏迷、躁动病人或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所致的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而无功能障碍者。

(6)凡精神病患者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

(7)分娩时婴儿牌挂错或出院时婴儿调错,但被纠正者;或婴儿性别写错引起意见,或产下畸形婴儿在24小时内未发现者。

(8)手术室不按规定清点手术器械、纱布等物品,将纱布、器械、棉片等遗留在创口或被检查器官中,经及时治疗和纠正后无严重后果者。

(9)因责任心不强,丢失标本而贻误诊断,增加病员痛苦和经济负担,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建立事故、差错、缺点登记报告制度:

(1)各护理单位(病房、门诊、手术室)均应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对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当事人须详细记录。

(2)一般差错每月由护士长在月报上详细填报,严重差错事故应及时上报护理部,并由护理部向主管院长汇报。

(3)对发生的差错事故要及时组织讨论,总结教训,并提出处理意见。

(4)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以减轻病人痛苦和挽回损失。

(5)发生事故或严重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检验报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或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6)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被领导或他人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护理部每月总结分析全院护理差错,定期在护士长会议上公布。

(8)对无差错单位给予奖励。对严重差错事故及时讨论,以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三、护理差错的预防措施

1.加强责任心,培养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

(1)要对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教育,使之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把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对病人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上。

(2)护理管理人员要注重调查研究,了解护理人员的思想,有的放矢地进行帮助和教育,把预防差错的思想工作落到实处。

2.抓好专业训练,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掌握严密的科学工作方法。

(1)认真抓好护理人员的专业训练,使他们熟练掌握各项护理业务技术,也是保证护理安全的条件。

(2)要加强基本功的训练,严格贯彻护理技术常规和规程,特别是在医学科学高速发展,新技术、新业务不断应用的情况下,全体护理人员都面临需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状况。

3.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操作程序化。

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护理工作常规和规程,是防止差错发生的重要措施,护理管理人员要进行督促检查,使护理人员自觉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保证医疗护理安全。

4.抓好易发生差错的关键环节,以预防为主。

(1)护理管理人员要抓容易产生差错的关键环节,以争取工作的主动,防患于未然。

(2)护士长要根据实际情况,摸清规律,及时提醒或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差错发生。特别要抓住关键环节,如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护理常规、规程的执行,使预防差错发生成为管理的重要内容。

5.加强领导,医院领导必须把预防差错事故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深入实际,切实把关,开展评比活动并将此作为考评晋升内容。

四、正确处理差错事故

处理上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

1.调查研究、总结教训,做出正确判定,不要掩饰,更不要隐瞒,要分清责任,也要找出工作上的原因。

2.针对差错事故发生情况,要积极争取必要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3.建立差错登记汇报制度,详细记录差错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便于讨论分析总结。

4.护理事故的处理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 事故处理方案 ▼

汽轮机油系统着火事故预案

一、汽轮机油系统着火的危害:

汽轮机油系统着火,通常是瞬间爆发且火势凶猛,如不及时切断油源,火势将迅速蔓延扩大以致烧毁设备和厂房,损失极大。因我车间汽轮机采用分散供油系统,该系统布置分散,压力油管外露,容易发生漏油着火事故。

二、汽轮机油系统着火事故处理的原则:

1.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事故处理人员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做到“保人员、保设备、保热网、保电网”。

2.事故处理时应保持镇定,不可急躁慌张。思考要周密,判断要正确,动作要迅速,切不可顾此失彼,硬撑硬顶,造成事故扩大。3.情况及时汇报,操作及时反馈,让司机、班长、值长及时、全面、准确的了解情况,正解作出决策。

三、油系统着火情况及处理

当油漏至高温管道、设备电机、线路短路等引起火灾时,立即汇报班长、值长,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灭火措施进行灭火,同时报火警119,注意不使火势蔓延扩大。汽机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加强监视运行中的机组,准备按照值长命令进行操作,积极配合班长、值长处理事故。

1.若主油箱油位无明显下降,且现场的火势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影响机组安全运行时。郭靖、刘佳宾、曹波监盘,严密注意机组特别是油系统运行情况并做好事故预想,防止事故广大。贾鹏程、徐延良配合班长等灭火人员灭火,及时向司机汇报现场情况。

若主油箱油位下降较快或火灾不能立即扑灭,机组安全受到威胁时应紧急停机,同2.时用一切方法保护机组不受损坏。

郭靖监盘,手动脱扣或停机按钮。刘佳宾、曹波检查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抽汽逆止门、汽机排汽门是否关闭,汽机排空电动门是否全开。郭靖解除高压油泵联锁,启动低压交流油泵,维持油压在低极限值。为了能更快地降低转速,必要时可要求电气加上励磁。紧急停机同时贾鹏程、徐延良应根据热网要求及时投入双减,确保热用户用汽质量。

3.若火势危急主油箱、机头及机头平台大火或回油管道着火,郭靖、徐延良开启事故放油门,但应保留转子静止前润滑油量。转子静止投入盘车装置连续运行,如果由于火灾造成动力电源中断,应采取定期手动盘车;

4.若火灾扑灭后,郭靖、刘佳宾现场,查明原因,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过程、措施等,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贾鹏程、徐延良再次检查是否还有复燃点,已确认火灾全部扑灭,保留现场,协助相关人员处理现场油渍。

四、灭火过程注意事项

汽轮机在运行中发现油系统着火时,应根据不同起火点,使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高温部件不宜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

1.汽机运行值班人员应该知道在各种情况下的灭火方法

未浸机油、汽油和其他油类的抹布及木制材料着火时可以用水、泡沫灭火器和砂子灭火。

浸机油、汽油和其他油类的抹布及木制材料着火时可以用泡沫灭火器和砂子灭火。油箱和其他容器中的油着火时,应用泡沫灭火器灭火,或将油从事故排油管排走。带电的电动机线圈和电缆失火时,应切断电源后进行灭火,电动机着火时不得使用砂子、泡沫灭火器,如果电机冒烟应迅速停用。

2.车间常用灭火器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 适用范围:

可用来扑灭A类火灾,如木材、棉布等 固体物质燃烧引起的失火;最适宜扑救B类火灾,如汽油、柴油等液体火灾;泡沫灭火器不可用于扑灭带电设备的火灾,否则将威胁人身安全。使用技巧及注意事项:

可手提筒体上部的提环,迅速奔赴火场。这时应注意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以免两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出。当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即可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在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如已呈流淌状燃烧,则将泡沫由近而远喷射,使泡沫完全覆盖在燃烧液面上;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使泡沫沿着内壁流淌,逐步覆盖着火液面。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免由于射流的冲击,反而将燃烧的液体冲散或冲出容器,扩大燃烧范围。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将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灭火时随着有效喷射距离的缩短,使用者应逐渐向燃烧区靠近,并始终将泡沫喷在燃烧物上,直到扑灭。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否则会中断喷射。二氧化碳灭火器

适用范围:

600V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D类火灾。使用技巧及注意事项:

在使用时,应首先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1211灭火器 适用范围:

1211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扑救精密仪器、仪表、贵重的物资、珍贵文物、图书档案等初起火灾;扑救飞机、船舶、车辆、油库、宾馆等场所固体物质的表面初起火灾。使用技巧及注意事项:

使用时,首先拨掉安全销,然后握紧压把进行喷射。但应注意,灭火时要保持直立位置,不可水平或颠倒使用,喷嘴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远及近,快速向前推进;要防止回火复燃,零星小火则可采用点射。如遇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可使1211灭火剂的射流由上而下向容器的内侧壁喷射。如果扑救固体物质表面火灾,应将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喷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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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m.dg15.com/a/6291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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